张祖荣 马岚
[内容摘要]自2007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以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而且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本文选取2007-2013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保险赔款等总量指标以及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相对指标数据,运用时间序列的平均发展水平等方法,分析了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农业保险发展不平衡程度,并运用聚类分析方法进行发展水平的归类,进而探析了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各地区农业保险平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不平衡;区域性特色
一、引言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本质特征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支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1号文件制定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农业保险经营原则。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对吉林、四川、新疆、江苏、湖南、内蒙古等6省(区)的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等5种农作物保险和22个中西部省区的能繁母猪保险实施保费补贴。此后逐年增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扩大补贴区域,增加补贴险种。目前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补贴险种由最初6个险种增至16个,基本覆盖了主要的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同时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也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保费收入由2007年的53.3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306.7亿元,风险保额由2007年的1126.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13900.0亿元,保险赔款由2007年的29.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08.6亿元(见表1),年均分别增长33.9%、52.0%、38.8%,对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户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本文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农业保险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而且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