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婷
重庆产权市场的创新发展
◎ 陈婷
1.1市场体制创新
3号令明确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后,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一大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当时大多数机构采取了事业制的组织形式,少数机构采取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交所”)2004年重组设立时采取了非常独特的企事业双重体制的组织形式。
重交所全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由13家国企集团发起成立,附挂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两块事业法人牌子,即“重庆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与“重庆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故重交所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实行企事业双重体制,是在政府监管下通过企业运作实行市场化经营的产权交易机构。
这种双重体制模式是重庆产权交易市场发育和发展的内在需求所决定的,兼具事业制和公司制的双重体制优势。
1.1.1事业制的优势。一是确保国有产权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重交所履行市政府和市国资委赋予的组织实施国有产权交易的职能,在授权范围内为国有产权交易提供综合服务。这决定了重交所对国有产权交易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向全体股东明示此原则,取得谅解和支持。
二是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需要。在没有政府投入的情况下,重交所在各区县设立了31个分支机构,形成了“总所—分所—支所”三级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实现了区域内产权交易系统互联互通。
鉴于当时各区县国有产权交易业务量较小难以支撑分支机构独立运营,而国有产权又确需属地交易,故各分支机构主要以当地财政或国资机构为平台搭建,工作人员绝大多数由财政或国资机构的公务员兼职。
按照公务员可在事业单位兼职而不能在企业兼职的规定,重交所的事业法人性质方便了财政或国资机构的人员兼职工作,达到了迅速建立各区县产权市场的目的,实现了国有产权就近便利交易。
1.1.2公司制的优势。一是确保市场可持续发展。在政府财力支持较有限的情况下,重交所依靠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出资,既解决了平台建设前期的资金问题,又有利于向市场化过渡。
与一般竞争性组织不同,重交所主要为国有产权交易提供服务(政府特许经营),目的在于以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为契机建设和培育区域要素市场。更好地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产权交易提供服务,成长为立足西部、辐射全国、面向海内外的产权大市场。
二是做优做强产权交易平台的需要。公司制更能激发员工的热情和创造力,能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集聚辐射效应,吸引更多非公资本(包括民营、外资等)参与,市场更加活跃,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功能,更好地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流转和保值增值。
1.2服务机制创新
在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方面,重交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授权从事央企业务的资质较晚,加之所处地域位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2007年刚升格为全国性产权交易平台时,很多中央企业对重交所不太了解,知名度和影响力非常小,因此重交所拓展央企业务较为艰难。
为了弥补上述短板,重交所在服务机制创新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2.1坚持自营和会员两条腿走路。重交所实行非强制会员代理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交易双方可以直接到重交所交易,也可以自愿委托会员代理交易,委托会员代理的,重交所仍然会及时响应交易双方直接向交易所提出的合理需求。
1.2.2服务向交易前后端延伸,强调针对性、精细化,让客户能享受全流程方便快捷的服务。对于转让方,在项目进场前,重交所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客户拟定科学合规的处置方案、准备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资料顺利通过齐全性及合规性审核。进场后,严格按照统一交易规则,为客户提供交易撮合服务,并保持全程客户跟踪,实行24小时客户反馈制度,快速、合规、专业地帮助客户解决各种与交易相关的疑难问题;交易成功后,配合客户完成产权权属变更等后续事宜。
对于受让方,重交所主动将项目重要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扫描发布,方便异地客户最大可能地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1.2.3多举措提升竞价成交水平。重交所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两个最大化”,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最大程度地公开产权交易信息。重交所积极进行项目推介,在详细分析项目资料、实地了解标的详情与现状等基础上,挖掘、提炼项目亮点和投资价值,编制推介材料,在门户网站、报纸、微信、微博上以多方式多渠道发布公告信息,并通过在标的所在地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专场路演方式推介项目。此外,加强与各地商会、工商联及投资类社团的交流合作,拓宽推介渠道。
二是最大程度地对竞买人信息保密。制度保障上,重交所制定了严格而具有操作性的信息保密制度,一经查实员工泄露竞买人信息的将被无条件开除;技术保障上,广泛使用互联网竞价系统,实现交易全流程互联网操作,借助信息技术对竞买人进行物理隔离,有效降低了竞买人之间围标、串标的机率,有利于发现转让标的市场价格。
通过上述服务创新,重交所的央企业务逐年稳步增长。
2.1交易品种创新
创新拓展是要素市场永恒的生命力。重交所不断创新思路,丰富交易品种,从单一的国有产权交易拓展到诉讼资产、政府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和金融创新服务等20多个门类,形成了“一场多市”的产权市场新格局。
2.1.1司法拍卖。试点起步阶段,2005年2月—2009年初,重交所开始承接涉讼、破产国有产权的处置工作,开创全国先河,通过统一拍卖公告发布、统一回复竞买人咨询、保障竞买人查看标的、保护竞买人安全、开发专用局域网交易系统试行场内“电子竞价”等系列措施的执行,司法拍卖的综合成交率从进场前不到30%提升到了进场后超过80%,成效非常显著。
全面推广阶段,2009年4月—2010年底,全社会涉讼资产进入重交所交易,拍卖形式由“电子竞价”全面取代“击槌成交”。
深化提高阶段,2010年12月至今,重交所上线运行了专业的诉讼资产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了全流程互联网交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明确要求涉国有资产的司法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将重庆司法拍卖进重交所交易的模式推广到全国,2010年正式启用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渝召开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重交所搭建的“诉讼资产网”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下简称“人网”),全国的司法拍卖信息将全部在该网公开并逐步实现网上交易。
截至目前,已有3300多家法院在该网站发布司法拍卖信息,网站日均浏览量达7.2万人次;云南、湖南、陕西、山西、河北、福建、宁夏、吉林、长春、内蒙古、辽宁等12家省级法院、交易机构通过“人网”竞价系统实施交易,河北省法院及交易机构正在实施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网上结算和网上竞价的全流程网上交易模式。
图1 2012年2月8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启动仪式
2.1.2土地出让。重交所2011年开始推动与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业务合作,先后与18个远郊区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24个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土地出让业务合作关系,利用重交所成熟的互联网交易系统取代了传统敲锤拍卖,提高了交易质量,得到了区县政府广泛好评。2013-2015年,合作完成土地出让约1100宗,交易额1500余亿元。
2.1.3特许经营权交易。部分区县将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采砂(石)经营权、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权、加油(气)站经营权、市政临时停车位经营权、电视频道广告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码头泊位经营权、景区设施经营权、殡葬用品经营权、国有林地配套设施经营权等纳入重交所公开交易。
2013年,成交该类项目31宗,平均增值率50%;2014年成交32宗,交易额12亿元,平均增值率258%。部分项目增值极为明显。2014年6月,机场路四个标段的一批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项目以4.09亿元成功出让,比挂牌价增值3.59亿元,平均增值7倍多。
2.1.4国有资产租赁。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自行出租、人情出租、以租代售等现象比较普遍。在重交所积极推动下,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2013年,重交所成交了国资租赁项目251宗,平均增值率53%;2014年成交291宗,平均增值率98.2%;2015年成交667宗,交易额9.02亿元,平均增值率53.12%。2014年4月,城口县一批国有房产招租,挂牌价413万元,成交价1829万元,增值1416万元,平均增值343%,最高增值超16倍。
2.1.5环境权益交易。在重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2009年,重交所在西部率先启动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2014年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至此,重交所环境权益交易品种已经覆盖了CO2温室气体排放权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两大板块近十个品种。2014年,重交所共交易环境权益342宗,平均增值率52%;2015年成交2119宗,交易额3.42亿元,平均增值率74%。
正是不断地创新交易品种,重交所先后获得“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中央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机构”、“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平台”、“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机构”、“全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机构”等六个国家级交易资质,交易品种由单一国有产权发展到二十多个门类,年交易额由2004年成立时12亿元增长到2015年1281亿元,已发展成为“一场多市”的新型金融要素市场,市场化业务占一半以上。
2.2竞价方式创新
为了提升竞价效果,减少竞买人间相互干扰,2007年重交所开发了电子竞价系统,开始利用局域网组织竞价,竞买人被安排在不同楼层、相互隔离的竞价室,以系统自动生成的身份代码发送报价,竞买人之间彼此不见面,有利于公平竞争和价格发现,也有力地保障了竞买人的人身安全,平均竞价增值率由传统拍卖的12.33%提升到21.65%。2010年起将局域网电子竞价推广至互联网使用,平均竞价增值率进一步提升到33.75%。
与传统方式相比,网络竞价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可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操作,竞买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竞价,打破时间、空间、地域限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有效实现竞买人之间的物理隔离,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避免竞买人因遭受威胁而不敢竞价或串通压价的情况出现,更有助于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
三是系统对竞价过程实时、动态记录,采取多次报价方式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实时更新显示,转让方可通过网络观看,了解竞价报价全过程,竞买人可借助实时报价信息,冷静分析做出是否继续报价、采取何种报价策略的科学决策。
其中一次性报价的案例中,2009年重庆中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挂牌起始价为76750.36万元,经公开征集产生了3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经摸底分析3家竞买人间的资金实力悬殊较大,重交所建议转让方采取网络一次报价,最终成交价为99680.36万元,高出挂牌价22930万元,排名第二的竞买人仅报了不到9亿。通过一次报价方式,使得竞买人必须依据自身对标的价值的判断,独立报出自己的心理价位,为国家增加了上亿元的国有资产转让收益。
图2 重庆中华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竞价示意图
而2015年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项目为多次报价的成功案例。挂牌价160311.06万元,挂牌期间重交所共征集到3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竞价会于2015年9月18日15:00开始、19:34结束,持续约4.5小时报价达721轮次,最终由恒大地产以39.39亿元成功受让,增值23.36亿元,增幅高达145.73%。
图3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报价走势图
作为权重报价的案例,2014年深圳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挂牌价56100万元,权重指标共分为4项,股权受让价格占70%权重,行业经验占7%权重、员工工资增长机制占7%权重、办公场所占6%权重。
挂牌期间重交所共征集到4家意向受让方,其中1家的年度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未被确认受让资格,应转让方需求3家竞买人到重交所现场进行权重报价应答,经重庆市公证处对权重报价评审现场公证,最终不具备出租车行业经验的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以93分、71899万元成功受让,受让价格比另两家具有出租车行业运营经验的企业高出1亿多。
图4 深圳安达出租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权重报价
网络竞价能视不同项目采取差异化的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有多样化特点,可以满足各种不同需求。在互联网模式下,竞价简单方便,大大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提高了交易效率,扩大了交易能力,降低了交易成本,这种大胆的尝试与创新,是对传统竞价方式的颠覆,得到了国资委的肯定及支持。
2.3业务模式创新
国务院在《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要求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应当进入产权市场,目的在于利用产权市场公开披露信息,按照公示的程序和规则公开透明地选择投资人,借助市场发现价格的定价机制确定最终增资价格,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地选择适合的投资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5年4月17日,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增资39.178%股权项目进入重交所公开挂牌,征集投资人。挂牌前大半年,重交所先后数次上门调研,了解中国物流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增资目的等基本情况,并与其控股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集团”)进行多次沟通,确定中国物流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在全国各地的物流园区建设和新能源汽车项目募集资金,诚通集团由绝对控股变相对控股但必须保证实际控制人地位。
根据上述基本情况,重交所提供了完善的解决方案,例如结合前期预征集投资人情况经精确测算,诚通集团缩股但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动摇的需求可通过以下措施保障与实现:诚通集团持股比例由53.12%调整为40%;将增资股权比例拆分为10个小标的,分别征集投资人,以确保持股第二和第三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可能超过40%。
此外,针对中国物流希望更多地引进对企业长远发展能提供资源的战略投资人同时,又要尽量确保成功增资的要求,采取了投资人分类募集竞价的方式,所有投资人分为A、B、C三类,A类投资人为中国物流原股东,可以原持股比例为限以评估值直接认购,B类投资人为战略投资人,需要具备与中国物流发展相关的业务资源或管理能力,C类投资人为财务投资人,中国境内合法投资人均可参与。
对于投资人择优选择的方式,重交所提供了竞争性谈判和网络竞价两种方案,诚通集团认为只要对战略投资人提出了资格要求,欢迎合格投资人多多参与,以竞价方式发现价格更公平,所以最终选择了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2015年6月1日,中国物流增资39.178%股权项目圆满完成,募集资本合计11.75亿元,募集资金合计约16亿元,其中通过重交所挂牌公开募集资本70389.69万元、募集资金96362.70623万元,10个标的均顺利募集到新的投资方,其中1个标的溢价140万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新公司注册资本17.96亿元。
中国物流在重交所公开挂牌,通过网络竞价引入投资人,为中国物流持续发展筹集了发展资金;对诚通集团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与资本市场接轨具有重大意义。
3.1信息化管理创新
重交所一直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打造。经多年实践,已开发出功能成熟的互联网产权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了对权益类资产交易功能的全覆盖。
2012年重交所出资1个亿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付通”),2014年7月正式获得互联网支付全国牌照,成为全国产权交易行业中唯一一家具备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交易机构,全网络化产权交易平台初具雏形。
软件开发设计方面,坚持“最合适就是最好的”思路,采用面向服务的多层系统架构,将系统分层设计,实现了各业务板块的无缝对接。同时,系统中模块化的设计使整个平台更具扩展能力,确保了整个交易平台的运行稳定性。
业务系统建设方面,将信息化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各异、又相互连通的子系统,主要包括:国有产权交易管理、互联网竞价、联付通网络支付结算、诉讼资产业务交易管理、罚没资产业务管理、重庆市国有单位名录数据库、重庆市国有产权交易电子监察、碳排放权交易、OA办公以及重交所网站、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运行管理等多个系统,在功能上满足了重交所各类交易业务发展的需要。
信息安全及硬件建设方面,对机房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制度保障五个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整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重交所现有3个中心机房,机房间实现同城数据灾备;各类服务器及网络设备200多台套;网络采用电信和联通双链路接入,整个系统通过云计算实现虚拟化技术,确保了运行的可靠性。
3.2多样化监管措施创新
1、系统动态监管:重交所的交易系统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测系统和中央企业实物资产交易监测系统在技术上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监测系统采集的各项数据真实可靠。通过两大监测系统,各级国资委可以实时动态地监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的交易状态,系统还会自动对非正常的交易情况、逾期未处理的交易事项报警,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不同,分为黄色警报和红色警报,既督促产权交易机构规范组织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又有利于国资监管部门全面掌握、分析国有产权交易动态,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2、日常随访联系:每当出台适用于国有产权交易的新规定或新要求,国务院国资委会及时通知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交所也会及时向国资委汇报沟通,征询意见与建议,确保依法合规妥善处理。
3、定期综合评审:3号令发布后,国务院国资委每两年牵头组织六部委对4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主要方式为听取汇报、档案抽检、专家质询,评审的核心内容为项目交易组织是否规范、风险防范是否管控到位、创新措施是否合法合规。重交所自2007年取得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资质至今,历经4次综合评审,规范性和创新度方面都得到充分认可。
通过上述多种监管措施结合,既能随机抽查,又能现场检查,既能在过程中实时动态监测,又能事后查询回放交易全过程,有效地实现了国资监管部门事前、事中、事后对交易全流程、全方位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