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楠
摘 要:针对高职院校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课程建设的思路:完善全程化、系统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深入开展就业法律指导;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
关键词:就业指导;高职院校;课程建设
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职学生就业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 14Y078)的阶段性成果。
1 高职院校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初步形成但不完善
高职院校普遍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掌握求职技巧,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但各高校就业指导课的建设水平良莠不齐,存在许多不足。如部分学校的就业指导课程功能单一,只侧重于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对应聘技巧和简历制作的培训,但在对大学生就业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引导上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着力较少;有些学校对于学生在职业判断和选择能力的培养、对职业的测评规划方面比较欠缺;有些学校对就业相关法律的教育则较为忽视,尤其是对毕业生面对就业困难时的心理培训更是缺乏;有些学校不重视大学生的创业教育;这些课程内容设计上的不足严重削弱了就业指导课程教育的功效。同时,就业指导课的开设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部分学校由于师资力量不足,采取合班大课教学或全讲座形式完成教学任务;由于课时安排压力较大,直接压缩教学时数导致压缩饼干式教学,或利用晚上周末授课,严重影响了就业指导课的教育成效。此外,部分高校就业指导对象注重于应届毕业生,缺乏从大一至毕业后的全程化指导;缺乏针对个体特点的个性化指导,难以适应当前就业形势的要求。
(二) 就业法律指导不够深入
目前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教学比较欠缺,学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律素养不能满足就业需要。部分高职院校由于种种原因,在编写或使用的就业指导教材中删除了就业法律指导的内容,在就业指导课教学中取消了法律指导部分;即使保留了就业法律指导的教材和教学内容,也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简单罗列,内容笼统枯燥陈旧、针对性不强,缺乏丰富的案例和针对学生个体特点的专门咨询和有效指导,不能满足大学生职业多样化的需要。尽管有些高校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网站并发放了就业法律指导手册,但由于缺乏针对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其作用仍然有限,学生的满意度不高。部分高职院校在学生实习离校之前,通过大会宣讲或集中上大课的形式进行专题讲座,效果不佳。虽然少数高校认识到了就业法律指导的重要性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签订就业协议和签订合同等短期的法律指导,不能使毕业生全面了解自身和用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益保护等。
(三)就业指导课程师资欠缺专业化
高职院校就业指导课程的建设,离不开专业的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课程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背景。但是在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中,担任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师多由从事就业或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或工作人员兼任,也有少量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担任。多数人既没有相关的专业背景,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就业指导学习,难以保障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效果。由于在校学生规模急剧扩大,辅导员所要进行日常管理的工作也相应增多,需要處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高职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等毕业生工作机构以及专业院(系)的就业工作人员,也经常忙于应付大量的与就业有关的事务性工作,难以有固定时间和精力来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工作。而且由于缺乏长期系统的业务培训,就业指导课程教师的素质参差不齐。许多高职院校不重视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没有对其给予专业课师资队伍建设的同等地位,导致专业教师参与就业指导的积极性降低,影响教学效果。
2 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建议
(一)完善全程化、系统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结合高职院校的教学要求,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构建全程化、系统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全程化”的就业教育是要突出科学设置各阶段的就业教育内容。大一阶段,主要是心理素质教育、专业认知和职业意识教育、职业生涯准备、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意识和择业观念。大二阶段,主要是应聘技巧指导和就业政策的普及,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培训。大三阶段,主要是就业信息分类处理、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指导。通过分阶段的系统的教育,既提早培养大学生的就业意识,全面普及就业知识,又促进实践能力的提升。
目前自主创业是就业的重要途径,因而在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中需要突出创业教育。系统的创业教育可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创业理念,帮助学生了解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了解自主创业必须具备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条件和创业技巧等,以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心理准备。同时结合学生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设计教学方案,采取诸如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团队训练法、模拟面试法等多种教学形式,通过综合演练、角色扮演、模拟招聘、专题报告、成才访谈等手段,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多数高校的就业教育还是传统的课堂教学,也有部分学校将就业指导课建成为网络课程,分配教师管理,学生随时可以学习。为提升教育效果,高职院校还需研究并实施丰富多样的就业指导形式,如职业生涯规划的团体辅导、大学生团队创业大赛、职业指导师工作室的课外咨询、网络课程、面向各年级学生开设更多的就业指导选修课程等,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二)深入开展就业法律指导
如前所述,就业指导课程建设还应该重视就业法律指导。就业法律指导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学生就业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来开展。例如在择业阶段指导大学生了解就业平等权、知情权等并警惕招聘就业陷阱;在就业阶段帮助学生掌握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福利、试用期、见习期、劳动争议解决等法律规定。就业指导教学中还可以按照专业需求补充专业法律知识,如国际航运专业讲授海商法、物流专业讲授物流法规、旅游管理专业讲授旅游法规、会计专业讲授税法、工程造价讲授工程建设法规等等。高职院校还可以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资源优势,在学校就业网络平台上开设就业法律咨询专栏;提供常见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办法指导;整理历年典型案例,帮助毕业生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组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通过就业网络平台关联的在线咨询服务提供法律咨询。
(三)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
当前的就业指导模式已逐渐由单一化变为多元化,高职院校要继续推进就业指导课程的建设工作,就必须积极推动就业指导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在目前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和师资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需要拓宽渠道,引入各方资源,充实就业指导队伍。通过各项激励机制,鼓励专业课教师成为就业指导课程的主力军,将就业指导与专业教学密切融合,避免不同专业的就业指导课教学雷同,更能体现就业指导教育的针对性和个性化;聘请企业专业人士或职业指导师担任就业指导专题讲师,帮助学生认识职业环境,增加实践体验;邀请精英校友回校与同学们分享职场经验;鼓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辅导员或就业指导人员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等资格,开展个体咨询;还可以购买专业咨询公司的个体咨询业务,优化学校就业指导个体咨询服务的形式及质量。通过全方位地挖掘可用资源,充分调动校内教师及社会人士的积极性,实现就业指导教师的专业化和多元化,帮助学生提升就业竞争力。同时还要重视师资培训,在就业指导师资培训中,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短期培训与长期进修、校内与校外培养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应随市场需求变化及时更新。可以通过联系相关的培训认证机构对教师进行培训, 还可输送教师前往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兼职锻炼。多元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才能落实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活动。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才能在就业心理指导、就业政策把握、就业知识构成、就业程序处理、就业能力培养、个性需要咨询等方面,给学生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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