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3年,被誉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受国家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金融行业呈现出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过渡趋势。论文围绕以目前金融市场上的“余额宝”为基点,对“互联网+金融”下消费者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消费者行为
随着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渗透到传统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已普遍被大众所追潮。2013年6月13日,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公司正式上线一款类存款产品——余额宝,其起购门槛低、高流动性等优点立即带来用户数量的飞速增长:短短10天,用户数量就突破100万大关,新增数亿规模。而在2013年12月31日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布的报告显示,其年末余额宝对应的“互联网+金融”货币基金净资产达到1853.42亿元,平均以规模每天9.22亿元、用户数每天31.27万的速度增长。同时引发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推出各自类似的理财产品,如同花顺的“收益宝”,天天基金的“活期宝”等等。
1 “余额宝”下消费者投资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风险效应
在货币市场风险方面,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存在亏损的风险。因为货币市场工具的到期日通常很短,货币型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期限一般为4到6个月,因此,与其他基金产品相比,货币型基金的风险较低。在网络技术风险方面,作为一项收益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挂钩的金融理财产品,且由支付宝代为保管、管理的互联网账户,余额宝收益风险与网络技术风险并存,加上众多网络不可控因素,余额宝并非“万无一失”。余额宝上市至今已有多人反映余额宝被盗的问题,其金额从1000元到100000元不等,确实反映出余额宝的网络存在漏洞。国内安全问题反馈平台乌云也发布信息称,来往平台会导致淘宝账号可被破解,从而威胁支付宝和余额宝的安全。在流动性风险方面,余额宝的机制是“T+0”交易,用户可以随时将不超过规定量的资金(单笔限额5万、单日限额5万、单月限额20万)从余额宝转至支付宝。1[1]而从余额宝转账至银行卡,则并不全是“T+0”交易。根据余额宝官网提供的信息,若用户将余额宝资金转账至支付宝规定的九家银行,则一般是两小时内到账。但九大行之外的其他银行,转账则需两天时间。另一方面,就价格而言,用户将资金从余额宝转至支付宝或者银行卡不需手续费,只损失赎回资金额当天的利息收入。
(二)收益效应
余额宝收益率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尤其是shibor和基准利率,目前央行对于市场的宽松态度较为明确,金融系统的实质性宽松趋势尚未改变,因此整体看年内货币类基金的收益难有突破性表现,收益率维持在5%以下的格局可能将贯穿全年。通常而言,风险和收益是正相关的,高收益对应高风险。余额宝能达到的5%甚至6%的收益率,自然也承受了相应的风险。2[2]
(三)“草根”消费全体
需求创造供给。只有提供了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供给者才能完成“惊险的一跃”。
随着经济的发展、理财观念的兴起,居民普遍有理财方面的需求。3[3]然而,股市、基金、债券、黄金等不仅风险高,形成消费者或投资者“进去容易出来难”的局面;而且进入门槛高,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一般居民难以接触。对于万元以下的草根理财市场来说,无非更是一片空白。这时余额宝的推出,从多方面考虑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在一定阶段上“大获民心”,被称为是草根理财的神器。速途网因此,短期来看,余额宝的7日年化收益率走低,但是并不影响网民对其的追捧。随着余额宝不断的向三线、四线城市下沉,其资金金额将进一步扩大,甚至会超过部分银行的存款。余额宝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其资金链庞大,用户群体众多,一旦发生问题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金融体系的紊乱。余额宝自身也需要不断的完善自己的基金管理体系,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
(四)法律效应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尽管陆续出台了一些互联网金融的法规,但是总体偏少。一旦投资者与经营者发生矛盾,可能会出现没有具体可依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再加上与经验丰富、具有多方面资源优势的经营者相比,个人消费者对金融法律知识的匮乏及获取、保存证据的能力都较弱,多处于不利状态。另外,在监管方面,余额宝的实质是购买基金产品,但是目前为止却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显示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基金,即支付宝缺少基金销售资格。同时,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4[4]也就是说,余额宝单方面销售货币基金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既然支付宝并没有取得基金销售牌照,就存在监管的漏洞,会对公众、个人的投资构成潜在威胁。余额宝在法律上的钻空子,实际上是一种“擦边球”的行为。
2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启示
当消费者从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信息后,便会对供选择的各种产品或服务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在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选择中,消费者重点面临的评价问题主要有与传统渠道金融产品的比较,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评估,不同品牌产品或服务的选择等。在进行评价的过程中,消费者会着重考虑各方面因素。如:风险因素。其包括操作风险、支付系统风险等。一方面由于金融产品本身是无形的,而且互联网金融产品更不能如传统的金融产品能看到它的有形展示,所以消费者面临的感知风险要远高于一般的金融产品。同时,互联网交易存在技术问题,网络运营商的操作系统存在安全性漏洞,网络金融产品交易依赖于物理网络传输数据。因网络技术或管理等原因,在客户信息在客户端与服务器端之间的信息传递过程中潜伏着系统兼容故障、当机或病毒侵入等可能引致客户信息丢失或被盗的风险,进而导致消费者遭受实质性经济损失。这些风险的存在会加剧消费者的感知风险评价。
因此“余额宝”的成功,正基于对“长尾人群”活期存款理财需求的良好解读。根据
本研究实证统计分析结果,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对消费者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行为态度及采纳意愿均有直接显著的影响。所以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或服务必须首先考虑该产品或服务能否为消费者带来实际的效用,例如提升资金的投资回报率,节约时间成本等。其次,简化申购程序,扩展线上销售渠道,建立良好的用户体验,强化消费者对产品的感知有用性与易用性的认识。
参考文献
[1]赵青.互联网金融特性及对消费者决策过程的影响管理世界[J].当代经济,2014(09).
[2]纪洁.余额宝的风险分析.企业技术开发,2014(19).
[3]李凌捷.浅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J].时代金融,2015(01).
[4]郭思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探索——基于“余额宝”和“百赚”的对比分析载[J].金融视线,2015(01).
作者简介
闫硕(1991—),女,安徽亳州人,華东政法大学2014级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