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罗 坪
专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
文 / 罗 坪
校园暴力事件,于全球而言普遍存在,中国并非个案。在日本,校园欺凌一度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衍生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不登校”(不进学校)。但为预防校园暴力,各国的应对举措和法律手段各有差异。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bullying)。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校方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校园欺凌现象严重的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增加了合格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成立了检查小组,监督教育那些无视甚至纵容校园欺凌的教师。
近期,校园暴力频发的现象引起了陕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现任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的关注。其在个人微博上转发了若干“暴力”视频,并呼吁政府、教育部门、警方介入调查惩戒暴力。同时他还专门设立一个微博话题“校园暴力举报台”。
陈里建议,“政法机关、学校、共青团等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一次阻止校园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从长远讲,应从立法、司法、社会治安治理的角度来综合治理。”
陈里称,《未成年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对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要加以惩戒,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由于现在未成年人成熟得较早,因此他建议,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该提前。
连接:国务院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据了解,这是近年来,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
专项治理将从四个阶段进行,包括前期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立制度措施和应急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如何处理。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并逐级上报。
对于此次专项治理,《通知》给出了时间表。专项治理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 9月至 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除了全国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也在此次治理的范围内。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后记: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这片净土上,难免会有孩子出现不良情绪或者行为。但如果家庭、学校、政府、社会能够形成一股合力,相关部门能够针对“校园暴力”出台专门法律,德法双管齐下,相信校园暴力事件必将得到有效控制,彼时,校园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校园。
声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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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要办好一所学校,校长要善于“起承转合”,勤于“望闻问切”,精于“加减乘除”,敢于“吹拉弹唱”,奏响这“四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