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善福
摘 要: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他们掌握着企业人、财、物、事的决策权,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当家人”,其能否正确履职用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其监督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反腐倡廉民意调查结果和大量案例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当前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一)上级组织监督力量不足,难以确保监督及时到位
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呈现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组织规模较大、分支机构众多,一个地区的国有企业出资部门往往要管理几十个集团公司,一个集团公司要管理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分公司。而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管理机构精简合并,从事管理工作特别是专门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少。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上级监督部门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工作大多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等阶段性的监督方式,无法保证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及时到位,严重削弱了监督工作力度和监督效果。
(二)同级领导监督动力不足,难以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在国有企业现行管理体制下,各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高管人员都是领导班子的“班长”,在领导班子内部具有绝对的权威和影响力,同级领导班子副职对于正职来讲主要是配合、协助和服从。有的担心提意见影响班子团结,伤了和气;有的出于个人政治前途考虑,害怕打击报复,常常是事不关己,少说为佳,不能真正履行监督职责。有的企业领导班子在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下,往往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班子成员之间同荣辱共进退,有些问题领导班子内部最清楚却没有人向上级组织反映,有些可以及早发现的问题被掩盖下来,内部监督缺乏制衡力,往往导致窝案、串案的发生。
(三)下级部门监督权限不足,难以独立开展监督工作
无论是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审计等专职监督部门,还是财务资产、劳资人事、企管法规、安全环保等业务监督部门,都是企业内设的监督机构,它们产生于企业、服务于企业,始终要接受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领导,即使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无权处置,更不能越级上报,难以公正、独立地行使监督权力,极大限制了下级部门监督作用的发挥。
(四)群众监督信息资源不足,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现阶段,职工群众监督仍然是落实监督工作的一个主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都来源于群众举报。但普通职工群众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工作上的直接接触并不多,对其履职用权过程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知之更少,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表象,缺乏深入的了解,难以及时发现问题,想监督而不了解具体情况,想参政议政而不知情,这种获取信息上的不对称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职工群众监督效果。
二、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监督难的原因分析
造成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监督工作难落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问题,也有主观方面的问题,既有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监督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监督体制不健全
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监督工作难落实,其根源就在于监督体制设计上存在缺陷。上级组织有责任、有权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进行监督,却由于机构精简等方面原因,没有足够的力量开展监督工作;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最了解情况,却出于自身利益等方面的原因,没有足够的意愿和动力进行监督;下级职能部门既没有监督的权力、也没有监督的责任,却被赋予了过多的监督义务;职工群众虽然有监督的意愿,却由于不知情而无法监督,这种监督权力和监督义务的错位,导致有权的不去监督、了解情况不愿监督、无权的不能监督、不了解情况的盲目监督,形成了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监督的盲点。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激发监督主体的积极性,提高其主动开展监督工作的自觉性。但从目前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现状来看,由于一些监督制度还不够规范、系统、全面,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各个监督主体是否履行监督责任和义务主要靠自觉,监督与不监督一个样,监督好与监督坏一个样,这就使得各个监督主体逐渐失去了监督的动力,影响了监督制约作用的发挥。
(三)监督措施不具体
在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中,尽管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监督措施不少,但由于原则性要求多,程序性规定和量化标准少,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有些监督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使得许多监督措施只是停留在宣传层面,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高管人员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放到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中去考虑。只要我们不断加强对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才能够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工作合力,有效遏制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