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在粤东北地区发展情况分析

2016-07-21 01:34刘祝兰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4期
关键词:财税政策融资租赁农村经济

刘祝兰

融资租赁在粤东北地区发展情况分析

刘祝兰

摘要:文章通过对地处粤东北的梅州地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情况及成因分析,提出利用试点自贸、经济发展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服务于基层城镇企业;制定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相关专业师资建设和从业人才培养;加强监管环境建设;拓宽基层融资租赁产品业务,充分开展保理业务等建议,排解城镇企业融资难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财税政策;农村经济

一、前言

20世纪50年代,美国首先成立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到60~70年代在全世界迅速发展,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融资租赁在经济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国家试点发展区发展较为迅速,因此,租赁渗透率(租赁在投资性融资中所占比例)不断提高。

二、融资租赁国内发展现状

1.融资租赁概念

融资租赁是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新兴服务模式,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

2.国内发展情况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融资租赁业务,至今已有三十年多年,早期发展缓慢,最近几年发展迅速,尤其在2014-2015年以来,国办发〔2015〕68号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发〔2015〕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展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方向,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融资租赁行业主要发展分布于我国天津、上海、广东、福建等沿海自贸经济发展区。

根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注册于广东省的融资租赁公司有562家,约占占全国3185家的17.6%,其中金融租赁公司2家,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7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553家。2014年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新增融资租赁公司273家,较2013年之前总增长153%,2015年初至2015年6月底,新增融资租赁公司111家,较2014年增长24.6%。尽管如此,目前融资租赁业务多见就近服务于城市经济发展区,而在基层城镇区域的租赁渗透率极低。

三、融资租赁在粤东北地区发展情况调查

据调查,目前在粤东北梅州地区还没有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被调查的平远县十几家中小型企业中,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使用支配权的业务产品也极少,几乎还未涉及,企业负责人或投资人均表示,对此方面的业务内容了解不多,不明确融资租赁的概念及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经调查当地财税政府人员反映,由于梅州市平远县为基层经济区,该地区目前还没有任何形式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服务于当地企业。该地企业的融资渠道多为融资租赁以外的贷款、赊购及经营性分期付款等其他融资方式,且被调查中的所有企业目前均无融资租赁业务背景,由此可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在粤东北地区渗透率几乎为零。根据以上情况,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设立注册融资租赁公司门槛较高

在我国,设立任何形式或性质融资租赁的公司,投资者应具备一定规模的条件实力,包括硬件和软件,比如设立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有: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业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2001年8月31日前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2001年9月1日至今,注册资本不低于17000万元;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除以上所列还应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制定适用条件较高

为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特别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 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在被调查企业和政府人员中,他们表示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门槛较高外,政府有没制定更多有关融资租赁行业的财税实惠政策还不明确,且由于当地企业未涉及融资租赁业务故不太关注有关融资租赁行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3.当地媒体宣传力度不大

当地被调查二十多家企业人员中,均表示未曾在当地各种媒体看到或听到有关发展融资租赁业的报道,仅有少数几位当地银行金融单位人员表示在国家新闻媒体了解到国家大力扶持发展融资租赁业。

4.具有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专业人才不足

目前,社会财务会计专业普通职业人员较多,但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方面的人才较为欠缺,尤其是具有融资租赁从业经验高级管理人员更少。

四、融资租赁在基层城镇发展建议

1.经济发展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基层城镇中小微企业

根据对150家租赁公司的抽样调查,上海市已有超过25家的租赁公司的业务专业服务于中小企业,如上海电气租赁公司98.9%的客户为中小企业,累计为国内2367家提供94.2亿元的设备融资服务。融资租赁作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机制,充分发挥融资与融物结合的特性,切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立足面向港澳台深度融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包括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以及广州白云空港,成为融资租赁公司聚集地,其中,深圳注册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最多,占广东省全部注册量的67.4%,如果能利用自贸和经济发展区的融资租赁公司融合到基层经济区域将会起到明显的帮带发展作用。目前,广州、深圳到梅州各县高速公路已全面贯通,交通便利,成为经济基层单位取得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首要条件;其次,当地政府应制定更具体吸引外资或内资企业投资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2.加强融资租赁相关从业人才培养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高职教育都开设经管类专业,并拥有相应的专业师资,而涉及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师资相对欠缺,因此,在融资租赁方向的专业课程开设也就更少,这就导致与融资租赁相关专业的技能型人才极少。应当加强这方面的专业师资建设,并开设相应课程,才能培养更多适应融资租赁行业及业务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北京已有相关“融资租赁管理师”认证培训机构;天津融资租赁协会与高校联合开设了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融资租赁方向硕士研究生融资租赁研修班。目前,广东地区涉及融资租赁的培训机构或研究修班还不多。

3.加强并完善监管机制,加快配套产业发展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应如何寻求解决途径,应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可以调解纠纷,才能让确保融资租赁行业及业务良好健康发展。国办发〔2015〕68号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发〔2015〕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目前,上海已成立全国首家融资租赁经纪公司,成立了租赁行业调解中心,成为解决租赁经济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2015年9月25日,广州召开了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章程》以及行业自律公约,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正式成立。协会将从对行业内成员的支持和监督出发,一方面积极搭建平台,协助行业成员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和交流,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在我国,有关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此外,发展融资租赁还应加快配套产业的发展,如中介咨询、技术持持服务等产业,这样才能确保出租方和承担方的权益不受损,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及业务良好健康发展。

4.租赁保理解决资金来源规避风险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未到期的应收租金转让给银行,银行以此为基础,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风险等一项或多项综合金融服务,承担承租人的信用,从而规避承租人的信用风险。保理是租赁公司解决资金来源的渠道之一,很多银行和各类型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其业务核心是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债权的转让。2007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

5.拓宽基层融资租赁产品业务,加快基层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中国融资租赁行业重点应用领域包括航空、船舶、工程机械、医疗设备、印刷设备、铁路运输设备、电信及IT行业、安防行业、广电行业、及汽车行业。根据国办发提出的指导意见,融资租赁业务产品不仅仅限于大型机械航空海洋医疗等高端设备,应涵盖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广播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拓宽基层融资租赁产品业务,加快基层农村经济发展。

五、结语

当前,国办发〔2015〕68号和69号关于加快和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大力推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国家自贸和试点经济发展区的融资租赁业得到持续快速增长发展,而在我国内地或沿海其他经济基层地区具有空前的发展空间。利用国家自贸和试点经济发展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服务于基层城镇企业;制定完善普遍适用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加强融资租赁相关专业师资建设和从业人才培养;加快配套产业发展,加强监管环境建设以确保和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拓宽基层融资租赁产品业务,充分开展保理业务,运用租赁保理解决资金来源规避风险,确保业务胜利开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排解企业融资困境,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文文.认识新的金融工具—广东省融资租赁业[J].广东科技,2001(9):15-18

[2]上海自贸区内融资租赁试点政策有望近期落地.中国证券网,EB/OL,2015-08-31.

[3]郑雷.自贸区融资租赁管理创新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5,(9):85-87.

基金项目:

广东省高职教育财经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职校内设立财会咨询服务拓展实践教学基地研究与实践”(项目编码:61)。

作者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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