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珂
[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中小企业在各方面都受到相对较大的不公平待遇,特别是融资难题,已经严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本文基于上述背景,提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7日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我们国家表现尤为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多层次资本支持体系不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备、企业信用体系缺乏等不利的融资环境,很难从正规金融市场取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所以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就必须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基本情况
(一)金融机构仍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中小企业由于底子薄,自有资金少,民间融资渠道又不十分畅通,因此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金融机构信贷。但各地有所差别,东部地区多为民营企业,企业自有资金比重较高,来自民间的资金也较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基础薄弱,自有资金的比重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会闲散资金也较少,因此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较大。
(二)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近几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抵押、担保贷款的方式已经全面推开,其中抵押贷款的比重还会进一步上升。
(三)中小企业信贷活动差别越来越明显。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全,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明显的差距。企业有效益、资信质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但是,部分优质中小企业资金相对充裕,对贷款的需求较弱。而一些有发展潜力,目前现状并不十分好的中小企业,由于银行方面尚缺乏识别能力,往往受到冷落。
(四)固定资产贷款减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缩短。在现行的银行授权授信制度下,区县级及其以下基层银行机构授权权限很小,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贷款投放权,而只有规模不大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而且期限不能过长。
(五)企业法人贷款比重相对降低,自然人贷款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新方式。鉴于法人企业难以监控,东部地区一些基层银行为寻找资金出路开始调整贷款方向。在此地区,不少银行决定进一步减少对企业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而增加对基础设施和自然人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投放也安全可靠;自然人贷款使用个人财产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镇居民住房作抵押,贷款回收比较有保证。由于当地个体私人企业较多,而个人的生产资金和生活资金是混用的,因此这部分贷款亦可视为中小企业贷款。
二、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因素分析
(一)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经济、金融政策,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性而制定的,无论经济、金融、财税等政策法规,大部分都向大型国有企业和外商企业倾斜,资源自然而然流向大企业,致使中小企业的融资和贷款受到束缚。
(二)多层次资本支持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股票交易市场发育不成熟,缺少层次性设计,入市条件简单划一,致使广大中小企业因入市门槛过高而很难进入。现阶段许多中小企业达不到某些硬性条件,难以在深沪两大主板市场上融资;没有地方性股票交易场所,无法利用地方优势进行区域性股权融资。同时,发行债券门槛高,发行规模严格控制,特别对中小企业有不利的额度要求,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债权的方式进行融资。
(三)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备。一是我国中小企业的成立与发展长期缺乏对其进行市场信息分析、产品生产导向、人才培训、法律咨询、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导致其对“大城市、大客户”贷款的偏好,而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缺乏。虽然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但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制约了基层的信贷行为,服务效率低;三是缺乏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没有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企业信用体系缺乏。没有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体系,中小企业可用信用资源不足。各银行间的客户信用资料都不公开,使得信息不能共享,从而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要进行重复的审查,增加了贷款的成本和风险。此外,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真实性差,又没有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档案,许多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不够诚信。
三、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对策
(一)健全融资政策体系
1、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支持。应制定一部指导中小企业宏观发展框架的《中小企业基本法》,然后根据《基本法》制定关于财政税收、信贷担保等扶持政策的法律法规。同时,制定相关法规对中小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做出明确规定,并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中小企业改变经营理念、改进经营模式,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使其通过正规经营提高自身实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将民间金融纳入正规金融行列。中小企业间的民间借贷可以看作是中小企业内源性融资的外源性发展。但是由于没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监管,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的运作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这些金融风险爆发,会对整个中小企业经济产生毁灭性的打击。所以,我们必须将中小企业民间金融纳入正规金融的行列,对这些民间中小金融机构进行规范和整理,把它们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
(二)完善资本支持体系
1、完善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
(1)鼓励中小企业与银行金融机构长期合作。具体表现是:银行通过为中小企业创建长期信用评级内部档案,降低因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信用风险和部分流动性风险,使中小企业保持较低的融资成本,在银行商业性贷款拥有优先获取权。另外,鼓励中小企业和银行长期合作会使双方的互动性增强:一方面促使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通过降低违约风险,塑造可靠的还贷形象;另一方面银行也要转变经营理念,拓宽经营方式,通过优化金融服务达到建立良好合作、互惠互利的银企关系。
(2)建立国有性质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主导性地位。首先,要切实履行效益第一的原则,优化企业信用评级标准,扩大信贷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比重;其次,加快制度改革。由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频率相对较高并且数额相对较小,因此要针对中小企业本身的特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制度和程序;优化信贷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在保证中小企业贷款发放的同时,既能有效地提高银行的安全性,又能提高资金的周转周期。
2、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
(1)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场外交易系统建设,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和交易制度。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较中小板、创业板而言,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门槛更低,相对其他资本市场,不仅能缩短融资时间,且融资成本低廉。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也将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融资企业后的新通道。拓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渠道,将更有助于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合理发展。
(2)拓宽中小企业债券融资途径,加快对多层次中小企业债券市场的多层次建设。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通过对资金供给的保障,完善证券市场的多层次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路径。为实现这一目标,利率市场化是发展是关键,通过对融资工具产品种类的丰富,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三)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也应该建立包括“一项基础和三大支柱”在内的支撑系统。一项基础即财产制度。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资金来源应由政府出资、金融机构摊款和中小企业交纳基金构成,并以此作为企业的信用保证基金,对担保机构做出明确的信用规定,同时要给担保机构补充足够的资本,并列入预算,以保障其基本的运作。三大支柱则由信用保证保险制度、融资基金制度及损失补偿金补助制度组成。为保证融资担保机构业务的正常运作,应成立一个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进行信用保证保险,对融资担保做出再担保,由国家来承担,保障担保机构的资金预算平衡,收可抵支,业务正常进行,将这种做法予以制度化,就是信用保证保险制度;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资金除基本财产外,还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其中一部分,担保机构可将这部分来自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资金存放到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派生存款的放大功能,进一步为银行作担保放款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损失补偿金补助制度是指对于融资担保机构代偿后取得求偿权而不能回收的损失,最终由政府预算拨款补偿,这项制度最终承担了融资担保机构承做信用保证业务的风险,保障了国家和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投入基金的安全。
(四)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1、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政府部门从统一协调中小企业事务入手,在市场营销、技术咨询以及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专门的咨询顾问服务,从中小企业自身出发,改善其经营管理水平。在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多种培养方式相结合,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资金,在保费和担保效率方面入手,提高中小企业的运作效率,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通过在技术、信息、担保等方面服务类型的综合协调,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机构,确保各项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
2、构建多层次、多渠道信用担保制度以及相关机构。信用担保制度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贷款的坏账率,也为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了支持。但我国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形式单一,因此可以发展多途径、多层次的多元化信用担保机构。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机构既可以采用公开运作的方式,也可以选择商业担保的形式。公开运作的方式因其公开性可以降低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而成立小额担保公司的商业担保形式,则可以以市场运作机制为原则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融资担保。
(五)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提高市场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根本途径。完善信用法律制度,能够约束债务人的经济行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与潜在的金融资源供给之间有效连接的纽带,其必须考虑企业贷款规模小、流转快、周期难以准确测算、逾期可能性相对较高等特点,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突出实地检查,随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重点掌握企业的贷款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使企业信用、个人诚信和公民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形成全社会和谐诚信的人际氛围。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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