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探讨

2016-07-08 03:18高云
吉林蔬菜 2016年5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农业发展

高云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探讨

高云

(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摘要:发展家庭农场是农业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它对发展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家庭农场的概念认识、优势和发展现状入手,提出了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农业

10.16627/j.cnki.cn22-1215/s.2016.05.029

发展我国家庭农场规模经营,是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商品化和标准化的必然步骤和最终走向,在大宗粮油作物种植上实行机械化规模家庭农场制,可最大限度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以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实践探索,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一提出,立即成为一个热词,引起了各方前所未有的关注。实际上,中央文件中并非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五年前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1 什么是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美国,绝大多数农牧场是由家庭所有经营的,家庭农场在美国农业中属于最基本,最主要的经济形式。全美家庭农场联盟将“家庭农场”定义为:家庭拥有农场的产权,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并在运营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美国农业部认为定义家庭农场不是以规模来衡量,其核心是看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和经营决策是否出自家庭。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万户。

家庭农场的共性特征为家庭所有、家庭经营、家庭劳动为主。美国作为当今世界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在许多方面引领着全球的发展,农业也不例外。美国用仅占全国人口1.8%的农业劳动力,养活了3亿美国人,而且还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有如下特点:一是小型家庭农场在特种农产品生产、土地休耕、资源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力。小型家庭农场生产了全美23%的粮食经济作物、51%的干草、34%的烟草、22%的牛肉;拥有全美63%的农场土地资产,其中76%在美国农业部土地休耕计划中登记在册,大部分被纳入国家土地储备计划。二是大农场是美国农业生产的核心支柱,大型家庭农场和公司农场仅占农场总数的12%,但其产值占美国农业总产值的84%。三是小型农场经营者收入主要来自农外。1999年美国农场主家庭平均收入的90%源于农外,纳入土地休耕计划的农场的农户收入主要来自社会保险、退休金、股息、利息及租金。我国关于家庭农场的界定则更加突出了三个方面:一是经营者必须是农村户籍;二是必须以农业收入为主;三是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而国外的家庭农场可以是休闲观光农业,可以是有机农场、休耕农场等。

2 发展家庭农场的优势与重要性

2.1有利于专业化生产

现代农业是社会化的大农业,社会化的农业生产,要求农业的内部实行分工和专业化,外部则与市场建立联系在当今欧美一些国家,既有相当发达的现代化农业,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家庭农场,这些家庭农场实行产业化的生产经营,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农产品。显然,小农户是无法进行这种社会化的农业生产的。对于小农户来说,根本谈不上什么农业生产的内部分工和专业化,只能是一家一户的小而全,农民既要熟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又要考虑农产品的销售问题,特别是个体小农场对市场陌生,信息不灵。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加上他们的经济实力弱,承受不住市场带来的风险,而家庭农场则能够弥补这个缺陷。家庭农场由于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经济实力相对较强,对市场行情和动向了解较多,因此它可以做到农业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并且将农产品顺利地推向市场。

2.2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发展农业生产,除了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即变革经营体制之外,还播要提高生产力即变革生产手段,革新农业生产手段,不仅包括采用机器使用化肥、兴修水利等技术条件。因此。实施科技兴农方针,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客观要求。但是,某些高新农业科技,只有在大面积的耕地上才能够推广,这是因为一些要求大面积推广的农业科学技术,只有在家庭农场的耕地相对集中时,才可以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而且有利于机耕机播和农田喷灌,既可节水,又能减少许多田埂和渠道,增加耕地,如果耕地太分散了,就会影响到它的实施。所以说,家庭农场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收到优质高产的效果。

2.3有利于农业增产增收

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家庭经营方式的升级,使分散生产的小农经营发展为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无疑会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有关资料表明,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四川、山东等省市,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都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这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实际上也就是处于初级阶段的家庭农场,他们在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效率、单位面积产量、农产品商品率、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民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方面,都优于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在现阶段的我国农村中,江苏南部地区和广东南海的家庭农场,可以说是有某种代表性。

3 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尽管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已初具规模,但仍存在自身实力弱、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偏低等问题,更面临土地流转不规范、社会化服务体系发育滞后、支持政策不完善等诸多障碍。

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受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品种了解较少,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加上土地租赁价格不断走高和季节性雇工成本快速上涨,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难以得到大幅度提升,制约其健康发展。

家庭农场基础条件较为薄弱。主要表现为缺乏晒场和烘干设备,这是上规模的家庭农场面临的普遍问题。家庭农场流转的土地主要是基本农田,按规定不能建设晒场、仓库等配套设施,农村生产建设性用地又十分有限。若建烘干塔成本又太高,一个100吨的烘干塔需要50~60万元。

土地流转不规范、租金上涨压力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展仍不规范。首先,土地流转期限短。由于确权不到位,农户长期流转的意愿不强,家庭农场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其次,土地细碎化问题较为严重。尤其是南方地区土地较为分散,家庭农场很难获得规模连片的土地。还有一些土地上的田埂需要保留,为机械化作业带来很大的障碍。

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经营家庭农场一般需要5~10万元的投资,从事规模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初期一次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大多数农户由于自身资金积累不足,需要资金借贷,但传统的小额信贷额度过小难以满足家庭农场实际的需求。而由于家庭农场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也难以满足银行的借贷条件。

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尚有异议。一是对农村户口的限定。大部分地区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者不能是城镇居民,但对外地农民在本地经营没有限定;二是对雇工的约束。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种植不适用大面积机械作业,需要大量人工,对雇工的约束可能会限制这类家庭农场的发展;三是多大规模合适。农业部统计调查的家庭农场规模最少在50亩以上,各地对流转土地规模设置了低线在100亩以上,没有高线,容易形成鼓励越大越好的政策导向。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家庭农场在产前、产后环节仍然显得规模偏小,与其他市场主体谈判地位不对等,依然需要发达社会服务体系来保障。但我国社会化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现有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老化,服务水平不高;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服务的覆盖面不高;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各种专业化服务组织发育更是严重滞后,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带来难题。

相关扶持政策不完善。首先,缺乏有效的支持政策。现有的农业支持政策主要针对传统农户,对于家庭农场缺乏有效的支持政策,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方面。其次,注册登记制度落后。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家庭农场在签订销售合同存在不便,难以为购买方开具发票,影响其产品销售。最后,农业保险保额偏低。目前大田作物农业保险保额低偏问题突出,赔偿金额难以弥补亏损。

4 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4.1认定发展家庭农场的标准

严格来讲,家庭农场是一个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在明确其经济地位的同时,需要工商注册,遵守一切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享有一切标准内的权利与利益,并受到法律保护,这可以最大限度地按照企业本身制定发展方向和管理办法发展。

4.2健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实行家庭式农场承包经营,与其他农业经济组织最大的不同是,家庭成员作为主要劳动力,而雇请的工人只能作为补充,结合耕地资源与家庭经营模式的特点来看,家庭农场的规模不会太大,短时间之内也很难转移大量的农民劳动力,涉及到社会保障与就业岗位等一系列问题时,家庭农场只能以特有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因业制宜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4.3开展家庭农场典型示范活动

培育推广典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按照经营规模适度、管理制度规范、实行标准生产,经济效益可观的标准,评定具有示范性家庭农场,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有关家庭农场专题报道和对示范户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发展家庭农场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发展家庭农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业生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并使我国农业收入成为了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现家庭农场规模经营,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同时,也使我国农业发展走向了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产业化的道路,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对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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