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燕雨
[摘 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对课程内容进行了拓展,课改后的高中音乐课程采用模块教学,整个课程体系包括一个必修模块(鉴赏)和五个选修模块(演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其中,“音乐与舞蹈”模块的设立是一个令人欣喜的进步,将舞蹈纳入到普通高中艺术教育课程,在音乐课中通过舞蹈基础知识来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有助于学生审美能力、综合艺术素养的提高,在塑造学生健美的体态、良好的思想意识等方面具有其它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如何搞好“舞蹈模块”的教学值得音乐教师们思考。
[关键词]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9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6 — 0137 — 02
音乐课程是普通高中的必修课程,该课程不仅陶冶学生的情操,还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被认为是实施美育的最佳途径。
我国高中音乐普及教育起步较晚,直到1997年《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初审稿)》的颁布,艺术欣赏课(其中包括音乐学科)正式进入普通高中课程体系,才结束了我国高中没有音乐教育的局面。此后,不少学校为适应艺术教育发展状况开设了音乐课,使得高中音乐课的开课率逐步提高,普通高中音乐教育在我国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一、音乐课程“舞蹈模块”开设的原因
1、中学艺术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
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新形势要求加快发展学校艺术教育。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最重要的途径和内容,教育部在2001年公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艺术课程尺度》明确指出,艺术教育是一种综合性艺术,中学艺术教育应将舞蹈、戏剧等艺术形式纳入其中。
新的艺术课程倡导综合艺术教育,然而,从我国高中传统音乐教学的情况看,具有美育功能的艺术教育长期以来只设置有音乐、美术等科目。音乐与舞蹈是一对姊妹艺术,在高中开设“舞蹈模块”教学是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需求,有利于促进高中生身心发展。教育部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中也明确指出,“要探讨艺术教育与其它学科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统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2〕将舞蹈引入高中音乐课,是艺术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从而形成较完整的基础教育音乐课程体系。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素质教育是本世纪我国教育改革的主题,它既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又是注重学生个人潜力发展的个性化教育,当前我国高中的教学改革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的要求来进行。舞蹈有自成体系的教育作用,舞蹈教育自古就有,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工程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2〕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要求所培养的学生不但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还要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舞蹈是人类起源最早的艺术形式之一,是高中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音乐、体育、艺术及美术等其他艺术美育互相关联,亲密配合。它不但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和性格品质,而且能健美学生的形体,增强体质,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形象与气质,还能提升学生的审美感知、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不可否认,素质教育需要引入舞蹈教育用来培养高中学生的素质修养及情感个性。
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实施情况
1、新课程标准为中学舞蹈普及教育创造了条件
然而,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及优质教育资源稀缺的影响,无论是学校领导、教师还是家长都没有给予艺术教育等非应试教育课程以足够的重视,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重点仍是语文、数学等应试教育课程,广大中学只是围绕“统考”、“高考”的指挥棒转,大部分中学根本就不开展艺术教育,艺术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被忽视甚至被忽略。〔3〕新课程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提出了新时期中学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与方向,将舞蹈教育以“音乐与舞蹈”模块教学的形式纳入到中学音乐课程,成为高中舞蹈普及教育的重要标志,使中学舞蹈教育的普及迈进了一大步,高中舞蹈教育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普通高中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情况不容乐观
从2004年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的情况看,普通高中开展舞蹈教学的积极性不高,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只有我国沿海地区的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多为一线城市)开展了“舞蹈模块”的教学,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在音乐课中开设舞蹈模块的学校较少,受师资条件、教学硬件设施等因素的影响,仍有不少学校不具备开展舞蹈教学的能力。
3.已开展“舞蹈模块”学校该模块教学存在诸多问题
高中音乐课程中“舞蹈模块”还是一个新事物,由于该模块教学开展时间较短,缺乏成功的经验,在已经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学校中也普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教师层面,由很多教师对新课标的认识不够深入,“舞蹈模块”的教学内容单一,多媒体教学手段使用率低,课堂不够活跃;学生层面,很多学生对“舞蹈模块”的学习兴趣不高,对授课内容的了解程度低,认为气氛不够活跃。
三、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教学情况
1.师资情况不容乐观
长期以来,我国舞蹈教育的范围相对局限,教育对象主要限于艺术院校及体育院校舞蹈专业的舞蹈专项学生,主要是面向社会需求培养舞蹈专业教育、表演、舞蹈艺术编导等行业所需的专业舞蹈人才。这种舞蹈教育的定位决定了大部分舞蹈专项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都会进入舞蹈专业院校或歌舞团体,很少有毕业生去学校执教,循环往复。
从现实情况看,极少数普通高中有专门的舞蹈教师或形体教师,大部分都由音乐教师承担“舞蹈模块”的教学工作,这部分教师大都是师范院校(师范大学或高等师范专科学院),在学期间见主修的大多是器乐或声乐,舞蹈课程并不是学习的重点,他们对舞蹈知识、技能的追赶不够全面,受过正规舞蹈教育、有较高学历的专业舞蹈教师严重不足,这是制约普通高中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关键制约因素之一。
2.教学实施较为落后
教学设施是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物质基础,由于舞蹈课程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舞蹈课程教学实施较为落后,即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舞蹈教学设施也不容乐观。由于大部分学校尚没有在音乐课中开展“舞蹈模块”教学,大部分学校都没有配备单独的舞蹈教室,第二课堂的舞蹈活动多在多功能教师或宽敞的大教室中进行,有些学校直接在露天操场的水泥地上开展舞蹈教学。在一些拥有舞蹈教室的学校中,为舞蹈教学配备的器材设备也比较简陋,其规格还不是很标准,仅有的木地板、把杆或镜子等都不尽人意,有的学校的把杆是固定死的,不能根据学生的身高随意调节,有的学校的地面是传统的地毯式甚至是水泥地,教师上课通常就只有一台录音机,多媒体设备、电视及音像资料等数量很少。
3.针对性的教材、教辅匮乏
在普通高中音乐教育中,完全适用于普通高中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针对性教材、教辅资料十分匮乏。虽然2004年出版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与舞蹈》等优秀教材,但有关“舞蹈模块”教学方面的出版物比较少,并且质量良莠不齐,教师在教学中难免捉襟见肘。
四、普遍高中音乐课程“舞蹈模块”的教学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领导对舞蹈教育的重视程度
政府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从新时期素质教育改革的形势及发展趋势出发,充分考虑舞蹈教育的价值及学生的需求,要通过媒体、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重要性以多种形式进行强化,提高校领导对舞蹈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对开展“舞蹈模块”教学的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矫正以往误区。
2.强化课程意识培养,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
广大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树立与时代发展需要、新课程标准实施需要的正确的教学观念。笔者认为,教师应加强对现代教学理论的学习,利用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学观念,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实现师生关系平等和教学关系互动的原则,教师只是引导学生去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倡和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3.加强岗位培训,培养“反思型”专、兼职舞蹈教师
普通高中要从舞蹈教育的需要出发,通过有效的岗位培训提高音乐教师或舞蹈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这也是高中开设及开展好音乐课“舞蹈模块”教学的关键。笔者认为,岗位培训不要盲目的追求舞蹈动作的专业化水平及舞蹈技能、技巧的难度,应以舞蹈基础理论知识和舞蹈基础技能的学习为主,提高教师对高中音乐新课程标准的认识,促进教师对当前舞蹈模块教育的方式,有步骤、有计划的培养“反思型”舞蹈教师。先进的教学理论,优秀的教学方法皆是从教学实践中得来,我们要立足课堂,培养舞蹈教师的反思意识,鼓励教师及时总结、反思舞蹈教学的经验与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舞蹈教学水平。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要以乡镇、学校为单位,多为教师搭建交流的平台,通过在教育教学研讨中,在课堂教学的相互观摩中,在多元信息的交流中理解新的理念,或让教师就近解决岗位培训,让教师到当地开设舞蹈专业的高校上舞蹈课,得到更多的学习和启示,从而提高教学能力。
〔参 考 文 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编写.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郭雨柔.高中舞蹈教学现状及音乐选修课“音乐与舞蹈”教学初探〔D〕.陕西师范大学,2012.
〔3〕金亚文.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01).
〔4〕陈永明.初探高中音乐教学的现状及改善方法〔J〕.音乐时空,2014,(11):188.
〔5〕史炯华.对高中音乐教学内容进行设计的几点思考〔J〕.中小学音乐教育,2014,(06):9-11.
〔6〕张明.高中音乐教学现状与相关策略探析〔J〕.读写算(教育导刊),2014,(12):31.〔责任编辑:杨 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