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立志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画圆离不开规,画方少不了矩。规和矩好像是对画圆画方行动的约束,但实际上,有了规和矩才能画圆就圆,画方就方。
懂规矩、守规矩,不仅是工作之所系、大局之所需,也是个人幸福的保证。如果不严明纪律、不立起规矩,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如果纪律和规矩成为“纸老虎”“橡皮泥”“稻草人”,就会导致政治生态恶化。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没有规矩的约束和保障作为前提,自由就是一句空话,就没有自由可言。如果自由意味着“为所欲为”,这种“自由”就会伤害他人的自由,损害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自由。孟德斯鸠有言:“自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意行事的权利。”
有些干部走向腐化堕落,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从根本上看都是不守规矩的结果。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执行也成不了方圆。言论自由不等于自由言论,更不能无原则无底线。
“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定律,是关于环境对人们心理造成暗示性或诱导性影响的一种认识。其含义是,如果有人打坏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坏其他的窗户。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及时清洗掉,很快就会布满不堪入目的东西。习近平同志引用这一定律告诫党员干部: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规矩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2012年11月16日,刚刚履新的习近平同志就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12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那么,定规矩要干什么,做些什么事呢?习近平同志说:“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同志公开发表的第一篇署名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他强调,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心存敬畏之心,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作为必修课,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这把尺子去量量自己的言行,牢牢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为人民用好权。
政策规定是约束性的,有些是明确的刚性要求。其在某些单位之所以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就是因为有些党员干部不守规矩,口无遮拦,随心所欲,毫无顾忌,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如,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没有程序意识,工作越位,“迈过锅台上炕”或“先斩后奏”;公开发表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勾肩搭背,不遵守党和人民立下的规矩,造成恶劣影响。
就概念而言,“党的规矩”的外延比“党的纪律”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必须遵守。在这方面,习近平同志有精辟阐述:“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这些年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但在党风党纪问题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行不够严,引发“破窗效应”,让规矩成为摆设、花架子。为此,我们必须明白规矩是不可侵犯的,懂得越过红线定会受到惩处、付出代价。要在“认真”二字上下功夫,言行守规矩,克服侥幸心理、从众心态、特权思想,一言一行不越位,任何时候不做乱规矩、坏声誉的事;用权讲规矩,凡事有理有据、程序正规,决不能凭个人好恶随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