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模式实践状况的调查研究

2016-06-17 00:51彭琪珺陈学军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特殊教育广州市调查

彭琪珺,陈学军,李 姿,陈 伟

(1.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2.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 广州 510630)



广州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模式实践状况的调查研究

彭琪珺1,陈学军2,李姿1,陈伟1

(1.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2.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 广州 510630)

摘要:“医教结合”理念作为一种必然选择,已在广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得到了探索与实践,并形成了多样化的模式。不过,为了解决影响多样化“医教结合”模式得以顺利实施的诸种现实问题,非常有必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覆盖全市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空间布局;多途径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及机构的设施设备;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特别是康复类教师)多样化的职业晋升机制和渠道;探索创新特殊教育系统补充教职员工、提升教职员工专业水平的新机制;探索建立广州市层面的“医教结合”宏观协调机制。

关键词: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广州市;调查

现代教育,高度重视教育对象上的全纳、教育机会上的均等、教育方法上的因材施教及教育效果上的公正。针对残疾人开展适切身心发展状况、符合其身心康复需求、以“医教结合”为特色的特殊教育,是彰显教育现代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教育公正的重要杠杆。广州市是中国极富代表意义的先发地区,以广州市特殊教育的“医教结合”实践为案例开展调查研究,不但颇具样本价值,而且也直接有助于广州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与完善。

一、医教结合:广州市特殊教育的必然选择

作为近年来在特殊教育领域引起热议的概念,“医教结合”具有多种含义。早期被用于医学人才培养领域,专指“临床医疗与教学相结合”,现多用于特殊教育、康复医学等领域,意为“医学手段与教学手段相结合”[1]。对于后一种用法,国内学者早在2004年就开始尝试使用[2]。随后的研究指出,现代医学由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与康复医学4个分支组成;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概念中,“医”是指以功能恢复为主要目的的康复医学,“教”是指通过教与学以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教学[3]。对于“医教结合”理念,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沈晓明教授积极推动,不但在2008年召开的“教育生物学——生命科学研究与教育学实践相结合研讨会”上从理论上积极阐释,而且努力从政策上在上海市予以推行[4]。医教结合在特殊教育、康复医学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不仅拓宽了医学的领域[5],而且也恰切地揭示了当代教育,特别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6]。顺应这些新的发展趋势,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连续3年提出要“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并在2014年提出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要求“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2014年年末广州市户籍人口854.19万人;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统计,在广州市145万0-18岁人口中,残疾儿童共有6 635人(表1),60%以上入读各类康复机构(表2)。按照容纳和全纳的目标,目前广州市基本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的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的专门学校为重心、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四级特殊教育网络,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维持在4 000-5 000人左右(图1)。

表1 2015年广州市0-18岁各类残疾儿童情况

表2 2015年广州市0-18岁各类残疾儿童入读康复机构情况

图12010-2014年广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

(资料来源:广州市统计年鉴)

上述数据表明,广州市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求仍较为旺盛。尽管广州是一个发达程度较高的国际化大都市,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的综合影响,比如,各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不同残疾类别的学生人数分布不均且与特殊教育机构的空间分布呈现出不对称状况,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及有能力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的数量与质量参差不齐,自闭症患者和脑瘫患者等残疾类型学生数量大、康复效果仍待改善,等等,广州亟待进一步借鉴“医教结合”理念、学习“医教结合”的先进模式并做出本土化的改造,继续提升广州市的特殊教育水平、提高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和康复服务质量。

二、广州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探索与实践

广州市的许多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自觉引进“医教结合”的理念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各尽所能、灵活多样地践行“医教结合”模式,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比如,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一直以引导式教育、个别化教育等方式对脑瘫学生实施特殊教育;在不断总结经验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的基础上,从2012年开始实施“康教一体”的办学模式、具体落实“医教结合”的理念。在该校的“康教一体”模式中,“康教”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4个领域;“康教一体”的目标在于实现“学生的康复”这个终极目标,即让学生“成为具有社会生活能力的人融入社会”,且不同的学生应具有不同方面的“社会生活能力”。为了落实“康教一体”的目标,该校组建了以年级长为核心,由治疗师、教师、护理员等为成员的团队,基于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4方面的目标对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估,并通过“评估学生状况—制定康教目标—拟定康教计划—实施康教计划—酌情修正康教计划—再实施康教计划—达成康教目标”的流程,针对不同学生实施且不断调整优化个别化教育计划。与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相类似但又相区别的则是广州市越秀区启智学校。该校是全国首批医教结合实验基地和广东省随班就读指导中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捍卫特殊孩子的受教育权利”为使命,以“每个人成为最好的自己”为愿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差异需求。该校将“医教结合”的理念校本化地改造为“教康整合”的理念,强调以规范完善的生活教育为核心,通过跨专业整合的课程—教育模式,针对具有不同需求的特殊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个性化课程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

尽管“医教结合”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实践模式各具特色且富有成效,但本课题组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2月间的访谈和问卷调查发现,从广州市特殊教育发展的角度看,从各特殊教育机构不断完善“医教结合”实践模式的角度看,相比残疾儿童和家庭日益增长的特殊教育需求而言,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和弥补。

第一,广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空间布局及其相关的设施建设仍待完善。广东省《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实施意见中都提出 “3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区、县级市应设至少1所特殊教育学校;8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区、县级市应做好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对照发现广州市11个区中,仍有南沙区暂无特殊教育学校。在学校硬件建设方面,对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的规定,广州市现有22所特殊教育学校中,仅番禺区培智学校完全符合建设用地面积标准。另外,由于学生的教育需求大多十分特殊,市场上按统一标准制造的教学、康复辅具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许多学校由在校老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康复需求制作“个性化”的桌椅等辅具,有些学校甚至为此成立了专门的辅具研制小组。

第二,教职员工队伍的结构仍然失衡。一方面,各校专任教师在全体教职员工中的占比未全部达标。广东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残联联合发布的《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规定,专任教师占教职员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4%。但在问卷调查的13所学校809名教职员工(其中有两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共用教职员工)中,专任教师621人,占教职员工数的76.76%,总体低于省定标准,其中有6所学校绝对低于政策要求的标准线,最低占比仅为43.75%。另一方面,性别结构严重失衡。被调查的13所学校中共有男性教师146人,仅占专任教师数的23.5%,总体比例明显偏低,且比例最高的学校中,男性教师占比仅为33.3%。最后,亟待关注医疗康复类教师的占比。从本次调查中发现,脑瘫学生占肢体类残疾的比例高达93.3%,自闭症患者占精神残疾类的比例高达97.1%。随着脑瘫、自闭症成了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的主要病症,特殊教育学校需要适时地提高医疗康复类教师的占比以便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

第三,康复类专业人员的职业晋升通道狭窄。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教职员工,晋升教师系列的职称更为容易;但医疗康复类专业人员,若依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参评医疗卫生系统的职称,则因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的相对分割、职称条件难以达标、人际疏远等因素而处于劣势;若转而参加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则存在增加专业负担、浪费原本应当钻研医疗护理类专业的时间和精力等潜在问题。日常工作与职称晋升条件要求之间的相对分割,导致特殊教育学校医疗康复类专业人员的职业晋升进退两难。

第四,教职员工的补充机制有待优化。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队伍最为重要的补充来源。专业对口的高校,在国内有华东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在广东省内有华南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等高校。尽管这些高校的许多毕业生为特殊教育事业做出了诸多贡献,但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表明,这些高校在培养模式上存在着“用非所学”“学不能用”等问题,在培养效果上则存在“知识有余而责任心、耐心等工作素养相对不足”等问题,在就业趋向上则存在着“用不上、留不下”等问题。

三、广州市特殊教育深入推进医教结合的对策建议

广州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直接而言主要涉及到学校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职员工的内部结构、职业晋升、补充机制等方面;根本而言,在于特殊教育的受重视程度仍然不高、社会资源动员能力相对较弱以及政府部门协同供给特殊教育服务的意识不强、机制不活、能力不强等问题。按照循名而责实、依理而求策的原则,借鉴国内外特殊教育在医教结合领域的成功实践和既有经验,针对广州市的各项具体问题及其症结,特从总体上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借助信息化数据通报和跟踪管理网络,完善覆盖全市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空间布局。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相对稳定而残疾儿童在各区分布并不均匀且动态变化的情况,以信息化的通报和跟踪管理网络为枢纽,以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和开设特教班的普通学校等组织为节点,在广州市积极建设特殊教育园区的同时,以虚拟信息的快速沟通和动态调整为杠杆,弥补空间布局的现有不足。换言之,通过特殊教育供给与需求信息的虚拟空间全覆盖而不是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对广州全市物理空间的全覆盖,最为便捷、最低成本地保证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能够最大程度上享受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获得教育—康复一体化的“医教结合”型服务。建立、落实并完善特殊儿童筛查、评估与保护体系和特殊教育对象跟踪管理机制,及时准确掌握0-14岁儿童发生残疾的基本情况,对其残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安置保护办法,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关心和帮扶力度。

第二,多途径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及机构的设施设备。依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对广州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现状摸查,各区严格按照“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的标准,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其设施设备的装备标准可以比较和参照《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沪教委基〔2007〕47号)进行研制。另外,考虑到特殊教育学生对教学、康复辅具的个性化需求较大,而在校教师及各学校分别研制的成本较高、质量参差不齐,可按照市场化机制招标,要求公司依据全市各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的个性化订单进行批量供应,在减轻一线教职员工工作负担的同时,整体提高教育、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中的教职员工(特别是康复类教师)多样化的职业晋升机制和渠道。医教结合的实践体系中,“教”是根本,“医”为催化剂;有医无教则无以言特殊教育,有教无医则不能达成特殊教育的目标、不能满足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一体化需求,因此在特殊教育学校中,不但两类教职员工的地位非常突出,而且两类人员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具有非常明显的特殊性,文化教育类教师的工作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教师的职责差异巨大,医疗康复类专业人员的工作与医疗、卫生系统内的专业人员工作相距甚远。为了调动这两类人员的积极性,必须拓展其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通道。可供选择的方式有3种。一是坚持已有渠道但研制新标准,即文化类教师和医疗康复类专业人员分别按照传统的职称评审渠道进行晋升,不过可以根据特殊教育的具体工作情况,结合医教两类人员的专业特征,在各自已有的职称评审体系中开辟一个单独的类型。这是较为保守、稳妥的做法。二是建立新渠道并研制新标准,即在广州市的人事权限范围内,创造性地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的教职员工单独设立一种职称类型、单独确定评审标准、单独进行职称晋升。这是较为激进、颇具颠覆性的变革。三是转换老渠道且确立新标准,即将医疗康复类岗位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体系,在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下,单设“康复教师”系列,参照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要求,从从业资格、从业资历和在校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设置职称评审条件。这是较为稳妥但不失变通的做法。

第四,探索创新特殊教育系统补充教职员工、提升教职员工专业水平的新机制。为此,首先要加大从业的优惠力度,提高待遇以提升职业的吸引力。比如,通过在重点高校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免费师范生的方式,从高考录取时就着手培育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并酌情提高男性比例、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结构等。以此为基础,可借鉴职业教育领域的现代学徒制,以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协调执行机构,鼓励高水平高等学校为广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机构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并在“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培养模式下保证新进人员“学用一致”“学以致用”。此外,应当完善包括培训对象、时长、内容、培训成效考核方式等在内的特殊教育培训、进修制度。以香港地区为例,为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教师提供如下专业发展:安排“照顾不同学习需要”基础课程(30小时课时)、“照顾不同学习需要”高级课程(120小时课时)和“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专题课程(三大类分别开设一个或以上长90至120小时不等的专题课程);专为特殊学校教师开办240小时的培训课程,课程共有4个单元:特殊教育的理论、原则和实践方法;学业及学习方面的支持;行为、情绪及社群发展方面的支持;感知、沟通及肢体方面的支持。课程中还包括实习活动,导师会安排观课兼讨论、专题研习及经验分享会,协助学员把所学知识转化为真实课堂上的实用技巧[7]。根据特殊教育教师对于各类特殊教育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知识、技能的培训需求,继续开展种子教师和名师培育工程,组建优秀的特殊教育专业团队和专家工作室,发展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高水平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是促进广州市特殊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不竭动力。

第五,探索建立广州市层面的“医教结合”宏观协调机制。对于残疾儿童来说,回归生活、学习知识需要循序渐进,更需要循循善诱、对症下药。医疗机构的传统处理模式是以医治“病人”的方式对待残疾人,诚不可取;反之,若试图仅依靠教育力量“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也属无稽之谈。因此,非常有必要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两者之间的剥离之态,让前者主导教育工作,以知识和道德品质影响学生的终身发展,让后者承担康复治疗任务,保证残疾学生尽量实现身心健康。这是医教结合的初衷。

但特殊教育领域深度的医教结合,仅依靠教育和卫生部门二者之力难以为特殊儿童提供最好的教育和康复服务。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支持服务与专业团队设置及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各级学校对于身心障碍学生之评量、教学及辅导工作,应以专业团队合作进行为原则,并得视需要结合卫生医疗、教育、社会工作、独立生活、职业重建相关等专业人员,共同提供学习、生活、心理、复健训练、职业辅导评量及转衔辅导与服务等协助。以美国为例,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和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由校外医疗机构为学生提供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以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医疗服务;由康复专家通过康复教育与康复咨询指导,帮助身体残疾和能力缺陷学生设计康复计划、提供康复服务;职业治疗师通过职业教育和治疗培养能力缺陷学生的职业能力,包括身体机能的训练、职业技能的训练等等[8]。上海市作为全国特殊教育事业的排头兵,在“医教结合”方面的经验正是在于:借助教育学、医学、心理学等多学科合作,通过教育队伍与医学队伍结合、教育教学与康复医学结合、医院康复与学校康复结合,按照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残疾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针对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医生、教师、家长共同评估机制,科学选择教育方式、科学制定教学与康复方案、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和生涯规划,有针对性地提供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9]。

因此,从学校、机构等组织层面看,需要文化类教师和康复医疗类专业人员的协同合作;从广州市全市的政策资源调动、跨系统的整体协作看,则呼唤由市委、市政府牵头,以医疗卫生、教育、财政部门等为核心成员,以广州市政府残疾人联合会为秘书机构和协调机构,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特殊教育的重大发展战略、决策特殊教育的重大发展事项,促进各系统的资源(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疗康复专业人员)向特殊教育系统的有序开放,从而在政策推动、财政资源保障、人力资源供给等方面为特殊教育系统的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保障,共襄盛举。这种宏观调控制度,也正是上海、山东等地促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共同选择。比如,山东省在2015年8月出台《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系统资源,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医疗机构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残疾儿童教育与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实现残疾儿童发现、诊断、评估、康复、教育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多部门、机构协同合作的运行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 张伟锋. “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实施背景、内涵与积极作用的探析[J]. 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13(3):1-6.

[2] 黄昭鸣,杜晓新,季佩玉. 聋儿康复中的“医教结合”模式之探讨[J].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4(2):42-44.

[3] 黄昭鸣,杜晓新,孙喜斌,等. “多重障碍 多重干预”综合康复体系的构建[J]. 中国特殊教育,2007(10):3-13.

[4] 沈晓明. 我为什么提出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理念[J]. 上海教育,2012(31):8-9.

[5] 陆莎. 医教结合:历史的进步还是退步?[J]. 中国特殊教育,2013(3):8-11.

[6] 方俊明,周念丽. “医教结合”的跨学科解读[J]. 教育生物学杂志,2013(3):161-168.

[7] 教師培訓[EB/OL].[2016-03-29].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special/sen-training/index.html.

[8] 佟月华. 当代美国特殊教育的新发展[J]. 中国特殊教育,2000(4):25-28.

[9] 上海首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 提高特殊教育水平”顺利结题[EB/OL]. (2013-03-06)[2016-03-29]. http://www.shmec.gov.cn/web/wsbs/webwork_article.php article_id=68080.

(责任编辑肖雪山)

A Survey on Implementations of ‘Integr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Education’ in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 in Guangzhou

PENG Qi-jun1,CHEN Xue-jun2,LI Zi1,CHEN Wei1

(1. School of Education,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1;2. Guangzhou Disabled Persons’ Federation,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0, P.R.China)

Abstract:‘Combining medical treatment and education together’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which has various models in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 in Guangzhou City. However a few measures should be done in order to solve certain practical problems which stu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mbining medical treatment and education together’, for example, improving the special schools’ space layout by information means so as to include all disabled children in Guangzhou City;improving the schools and their infrastructure in different ways;exploring the diversified promotion systems and channels for special schools’ staffs,especially for rehabilitation therapists;creating systems to replenish supplies of new staffs and to develop their specialty;building a macro-control mechanism based on the whole administrative system of Guangzhou City.

Key words:special education;the combination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education;Guangzhou City;survey

收稿日期:2016-03-11

基金项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项目“广州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现状调研与调整优化研究”

作者简介:彭琪珺,女,湖南浏阳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98(2016)02-0023-06

陈学军,男,浙江杭州人,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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