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立兴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与发展*
戴立兴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摘要: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萌生、形成与成熟、完善与发展三个重要阶段。从1910-1921年,是毛泽东人民观的萌生时期,其“民本”色彩非常明显,并开始向群众史观转变,人民民主思想初具雏形。从党的建立到抗战胜利,毛泽东人民观形成并成熟,具体表现在:人民概念开始形成,形成了牢固的群众观点,实践中实行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提出了必须领导群众和教育群众的思想。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人民观体系开始成熟。他提出了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的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形成了完备的群众路线理论,以及统一战线是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的思想,提出了人民民主理论。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以后,毛泽东人民观继续完善与发展。深入挖掘毛泽东人民观的当代价值,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毛泽东;人民观;形成与发展
所谓人民观,主要包括怎样看待人民的地位以及保障其地位、怎样看待人民的作用以及实现其作用等多方面内容。毛泽东人民观,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元素和灵魂,贯穿于毛泽东思想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主要包括历史动力观、群众路线观、党的宗旨观和人民民主观等内容。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与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萌生、形成与成熟、完善与发展三个重要阶段。
一、毛泽东人民观的萌生
从1910年毛泽东离开家乡外出求学,到1921年他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是毛泽东人民观的孕育与萌发时期。这一时期,毛泽东人民观显现出三个鲜明的阶段性特点。
(一)求学时期,毛泽东思想中的“民本”色彩非常明显
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代表,毛泽东身上始终保留着一条维系其心灵世界与民族文化传统相联系的精神脐带。儒家“拯民于水火”的使命意识,民本主义治国安邦的政治理念,是毛泽东人民观形成的最重要文化背景。毛泽东在《〈伦理学原理〉批注》中也认为,自己和所有劳动人民的“良能”的伦理思想,乃祖先相传之经验,已在个人之脑筋中成为一种不假思索脱然而出之反射运动[1]157。从“得民心者得天下”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从“儒家利民思想”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君舟民水”到“群众路线”,无不与他所承继的传统民本观念在精神上是完全相通的。在1911-1918年长沙求学时期,毛泽东的思想还是以“民本”思想为主导的。
模糊认识到民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在青年毛泽东看来,人民是政治中最不能缺少的部分。1910年,毛泽东在湘乡东山小学曾对《新民丛报》批注道:“正式而成立者,立宪之国也,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拥戴;不以正式而成立者,专制之国家也,法令为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1]5这里的“民”,仅仅是与“君”相对立又相联系的抽象概念,既没有明确的阶级意义,也没有自身的独立作用,因而更接近于“民意”或“民心”的意思。这表明,毛泽东已经模糊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但缺乏明确、系统、科学的理论来支持,
存在着鲜明的圣贤救世思想。早在1912年春,毛泽东在《商鞅徙木立信论》中就认为,中国不能振兴的根源,是“民智不开发、国民愚昧”[1]1。1917年8月,毛泽东在《致黎锦熙信》中提出,“国民之愚”、“国民性惰”是整个国家贫弱的真正原因,“欲动天下者,当动天下之心”,把“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作为治世之先决条件[1]86。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毛泽东将有知识有志气的人视为“君子”,广大民众则被其视为“小人”。他主张“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1]89。这里“民智”的“民”,是从“智”与“愚”的关系上把握其内涵的。这样一种抽象的相对概念,反映了毛泽东在社会群体分析方法上的不成熟,以及思想上的个人英雄主义倾向。
主张个性解放。青年毛泽东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形成于1917年至1918年期间阅读《伦理学原理》的过程之中。他所认识到的“个人主义”,就是“表同情于他人,为他人谋幸福,非以为人,乃以为己”[1]203。他还认为“个人有无上之价值,百般之价值依个人而存”[1]151。在这个时候,毛泽东还第一次使用了“个性”这个词。此时,毛泽东人民观已经进步,虽然毛泽东尚未找到人民个性解放的路径,但已超越了“君子”“小人”说法,开始从“个人本位”的角度去分析“民”了。
(二)五四时期,毛泽东开始向群众史观转变
五四运动前后,是毛泽东群众史观开始形成的时期。在这一段时期,毛泽东完全认识到“民众大联合”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比较先进的主张。比如,主张以“平民主义”打倒“强权主义”;以“代议政治”取代“独裁政治”;主张选举权上取消一切限制;建立“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光明社会”。这些表明,此时的毛泽东已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伟大力量。
认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主体应当是广大民众。1919年8月,毛泽东提出:“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1]390他指出:“辛亥革命,似乎是一种民众的联合,其实不然”[1]389,揭示了辛亥革命因没有广泛发动群众而失败的教训。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毛泽东看到了民众的力量,1919年7月他呼吁建立“民众的大联合”。此时,毛泽东对“民”的分析更加趋近于具体的社会的视角,并开始简略地运用利益方法来划分人群,其思想方法的进步幅度是很大的。与其两年前一直主张的“君子”“小人”学说相比,此时毛泽东人民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已经开始较为充分地认识到了民众的伟大力量,毛泽东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动力的思想已经萌芽,为他以后提出“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等论断奠定了坚实基础。
阶级划分的主张初步产生。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民众的大联合》等一系列文章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民众”主要是人民群众,而且按照“民众”职业和境遇的不同,将他们区分为农民、工人、学生、女子、小学教师、警察、车夫等阶级阶层。在《民众的大联合》中更是明确提道:“种田人的利益,是要我们种田人自己去求。”[1]374同样,工人、学生、妇女的利益,也必须靠工人、学生、妇女自己联合起来去争取。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指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应当是工人和农民阶级。在五四运动之后,他开始强调民众的大联合必须以工人和农民作为基础。1919年7月,他在《民众的大联合》中,首先提到的是“农夫”的联合和“工人”的联合。1920年9月,他提出广大人民群众主要是由工人和农民组成,“最大多数人民必定是(一)种田的农人,(二)做工的工人……”[1]510并认为占人口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的参与,是俄国十月革命获胜的主要原因。从这时开始,毛泽东已经认识到了中国革命的主体是工人、农民,初步建立起阶级分析的方法。
提出了“暴力革命”的重要思想。毛泽东此时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行动起来解放自己。对于“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方法问题,他开始放弃和平手段改造旧中国的幼稚想法,转而强调运用革命运动推翻旧政府。特别是“驱张运动”失败之后,毛泽东明确指出:“盖历史上世界各国民权、人权之取得,未有不从积极之奋斗与运动而来者也。”[1]682他认为,希望劝说剥削阶级“回心向善”是不可能的事,“越来越相信,只有经过群众行动取得群众政治权力,才能保障有力的改革的实现,才能谋求群众自身的解放”。而且在认定它是唯一能够“改造中国与世界”的真理后,“就一直没有动摇过”[2]。
(三)建党前期,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初具雏形
从1919年到1921年之间,毛泽东逐渐产生了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主治思想。在1920年领导“驱张运动”取得最后胜利的基础上,毛泽东又领导了湖南自治运动。他反复指明,湖南自治乃是“湘人自治”“民治”,主张湖南人民自己推选自己的领导人,由最大多数人掌握“票匦”,实现真正的人民自治。毛泽东指出,这种自治运动,必须由人民发起才能成功,否则就必定会失败。因此,必须由工人、农民、学生、商人构成“最大多数党”,实行“乡长民选,县长民选,省长民选,选出自己同辈中靠得住的人去执行公役”[1]524。此外,他强调当建立符合人民利益的政府时,应当由群众自己制定法律、办理政治。他认为,以后的政治法律必须“装在工人们农民们的脑子里”,他们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由人民群众主导,而不能“装在穿长衣的先生的脑子里”[1]519。新的政治、法律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和利益。毛泽东领导的湖南自治运动是谋求人民当家作主的第一次伟大的尝试,从其这一段时间的言论以及实践活动可以看出,他的世界观以及政治理想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充分反映了毛泽东已经确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也反映了毛泽东已经具备把群众斗争与人民当家作主、直接掌握政权联系起来的人民政权的光辉思想。毛泽东已经成长为一名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它标志着毛泽东人民观的正式萌芽。
二、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与成熟
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非常重视群众工作。党的一大纲领提出:“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3]1党的二大制定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规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3]162自此,毛泽东全身心地投入到群众运动中去。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抗日战争的胜利这一时期,毛泽东人民观在实践中形成并逐渐成熟。
(一)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
建党以后的革命实践,特别是两次国内革命的伟大实践为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条件,毛泽东人民观开始形成。
人民概念开始形成。一方面,毛泽东在1925年12月所著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从推动社会革命的作用出发,提出了划分中国革命的我友敌标准。虽然他当时没有直接使用人民这个名词,但其人民概念已初步形成,成为将人民概念既包含在阶级范畴中、又超乎单一阶级的开始;首次提出了中国革命的主力军是无产阶级,并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作了重要的分析。另一方面,毛泽东是党内最早看清楚中国革命应以农民阶级为依靠力量的领导人。1926年9月,他就提出国民革命的主体是农民运动,中心问题是农民问题。针对党内外许多人对农民运动的质疑,毛泽东调查撰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提出了“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的重要思想。正是由于对中国革命中农民作用的重视,才使他提出了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实行“劳农专政”的光辉思想,这直接影响了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
形成了明确的群众观点。这一重要思想体现在1930-1934年间毛泽东所著的《反对本本主义》《必须注意经济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一系列著作中。一是在反“围剿”中,针对敌人的“堡垒”,毛泽东认为群众才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为此,他提出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与群众共甘苦、同命运。并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如和尚念‘阿弥陀佛’那样,随时随地念叨‘争取群众’,这是共产党人的护身法宝,是共产党人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法宝,丢掉这个法宝革命就要失败,共产党人就一事无成”[4]。二是从法律上明确了人民群众的权力。1931年11月,在他的领导下通过的《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兵、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三是“关心群众生活”。他说:“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5]137毛泽东甚至将“帮助群众改良生活”认定为党及红军的两大任务之一。而毛泽东制定的军队纪律标准,核心就是“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四是提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1937年7月,毛泽东在哲学名著《实践论》中,深刻指出实践的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体现了实践观同人民观的统一。
实践中实行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这一时期,毛泽东多次论述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工作方法。早在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初步阐明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萌芽。毛泽东要求,一切的决策都要经过党内讨论和决议,然后带领人民群众去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决议;“上级机关要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成为正确指导的客观基础”[5]89。另外,毛泽东还提出要把坚持群众路线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毛泽东是最早反对“本本主义”的领袖。1930年5月,他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提出的“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成为贯穿《反对本本主义》通篇的思想红线,后来被归纳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基本点也在该文中初现雏形。
提出了必须领导教育群众的思想。毛泽东认为,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政治文化水平,就必须要领导和教育群众,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积极性。为此,毛泽东提出红军 “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6]。并强调武装斗争并不单单是打仗,而是要运用武装斗争的手段去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新型的革命政权,这是红军进行一切革命武装斗争的目标,决不能脱离群众,否则红军所进行的一切武装斗争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毛泽东的这一系列的论述和实践都表明,他既阐明了相信群众的观点,又提出了动员群众的方法,这两方面的结合,标志着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
(二)毛泽东人民观的成熟
抗日战争期间,毛泽东人民观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论联合政府》《新民主主义论》等一系列的重要文章的相继发表,表明毛泽东人民观体系已经走向成熟。
提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的重要思想。1939年5月,为纪念五四运动20周年,毛泽东撰文希望全国的青年以及文化界人士,到工农民众中去,与工农群众相结合,宣传、组织工农群众参与革命。他号召全党:“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7]7901939年12月,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提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是创造财富和创造文化的基本的阶级”[8]。此时,毛泽东已完全形成了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观点,并且已经明晰,中国最基本的阶级、最大人民群体是工人和农民。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郑重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1031这一光辉论述,标志着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思想的成熟。
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1944年9月,毛泽东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发表了题为《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毛泽东向全党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一重大命题。在1945年4月所作的《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的前面郑重加上了“全心全意”四个大字。他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7]1094从此以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毛泽东确立为党的根本宗旨,这也成了毛泽东人民观的核心内容。
形成了完备的群众路线理论。群众路线,是毛泽东人民观在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上的具体体现。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第一次系统阐明了党的基本工作方式——群众路线。该文详细阐释了何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科学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含义、内容、实施的步骤等等,标志着群众路线有了科学的理论形态。在此基础上,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将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确立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毛泽东强调,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他还要求全党,在一切工作中反对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和官僚主义等脱离群众的弊病。
形成了统一战线是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的思想。建立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这是毛泽东人民观的重要组成内容。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提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是党的“三大法宝”。毛泽东在对抗日时期的社会矛盾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人民概念做了重新定义,扩大了其外延。他指出,“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只要抗日也属于人民范畴和需要争取的力量。关于革命统一战线的领导权,他认为“根本的革命力量是工农,革命的领导阶级是工人阶级”。毛泽东还将代表大多数的群体的称谓由“工农”改为人民,执行了一条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的策略路线,较好地处理了阶级关系,为抗日战争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
提出了人民民主理论。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在强调人民民主的重要性时指出,我们党所从事的革命任务的中心和本质内容,是争取民主。所以,毛泽东始终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主张一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里面的人士,包括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工人、农民都具有相同的“人权、财权、选举权和言论、集会、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全国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7]808。1940年1月,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指出,党的政治纲领,是打倒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言人国民党反动政权,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阶级阶层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毛泽东人民观,成为了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发展壮大自己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毛泽东人民观的完善与发展
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以后,毛泽东人民观继续得以完善与发展。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毛泽东人民观的进一步完善
解放战争时期,“保障人权、解救民生、完成统一”,成为革命斗争的主题。毛泽东积极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奋斗。为此,根据革命的实际情况,毛泽东指出包括工农、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爱国分子等在内的一切被蒋介石反动政府所压迫的部分,都属于人民的范畴,而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派及其所代表的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美帝国主义则是人民的敌人。在此期间,他首次界定了人民中存在“主体部分”与“非主体部分”的区别。他指出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但不是人民大众的主体”[9]1288,人民大众的主体只能是工人、农民,他们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1947年12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明确概括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9]1253为此,在贫雇农为主导的政权领导下,各个解放区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施政纲领和条例,其主要内容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人权、财权、公民权”。这些施政纲领和条例主要包括:《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1945年)、《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1945年)、《关于各级司法机关暂行组织条例草案》(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1947年)、《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1948年)、《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关于禁止非法拘捕、审讯及侵犯他人人权、严禁乱抓乱打肉刑逼供的规定》(1948年),等等。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共同纲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得通过,明确规定了新的人民政府的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此外,还特别规定了男女平等、民族平等,为保障人民权力奠定了法律基础。可以说,解放战争的胜利就是毛泽东人民观的胜利。
(二)毛泽东人民观的继续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春,毛泽东人民观开始步入全面实践的新的历史阶段,毛泽东人民观继续丰富、发展。
人民概念进一步丰富与发展。1957年初,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更严谨更准确地对人民概念进行了阐释,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10]205。这个论述使其人民本位思想更加丰满和真实,使之具有了更强的操作性,体现了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特征。对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毛泽东提出要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予以处理。
人民的地位得到了保障。1954年,新中国通过了自己的第一部《宪法》,对国家的性质、公民的权利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强调权力只属于人民而不属于敌人,这成为了毛泽东人民概念的最基本特点。毛泽东在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提出,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最大的权利,是拥有能够管理国家、军队、企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这也是劳动者最根本的权利。如果没有这样一系列的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其他一切权利将毫无保证,从而变成空谈。在这一历史时期,毛泽东还带领人民群众逐步废除了历史上遗留的不平等条约,领导了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等,捍卫了国家主权和独立。通过土改、禁娼、禁赌等手段,基本上废除了落后的旧制度、旧习俗,彻底改变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积极改变少数民族无权的现状,形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用和平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消灭一切存在的剥削制度,改善人民生活。初步实现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目标,提高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进一步发展。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进一步阐述了群众路线问题,强调“贯彻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也必须是一个长时期的斗争”[11]。1956年,针对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问题,毛泽东指出,首先是自觉接受阶级的监督、群众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他进而认为:“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12]
提倡人的全面发展。建国以后,毛泽东一贯提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1952年他写下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光辉题词,为发展新中国体育事业制定了总方针;1957年他总结道:“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0]226
(三)毛泽东人民观的曲折发展
从1957 年6月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到其晚年,这一时期是毛泽东人民观曲折发展的阶段。他提出了许多相关的宝贵思想:一是强调了权力民赋的思想。1968年10月,他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广大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13]二是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的思想。毛泽东坚信,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智慧,发现并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切可以发挥群众力量的地方组织群众运动,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是各领导机关的重要任务。三是具体分析了知识分子队伍的思想。毛泽东指出,知识分子要从思想上改造自己,要和工农群众相结合,做群众和工人的朋友而不是脱离群众。四是提出了不断引导群众前进的思想。毛泽东认为应该抓好文化管理,提高群众的素质,做到“又红又专”,引导群众不断前进。
毛泽东人民观此时期也出现了一些失误。比如,对于究竟谁才是历史的创造者问题,毛泽东过分夸大了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作用,认为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所不能的,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又如,对于如何处理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把群众路线等同于群众运动,认为群众运动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根本方法,忽视了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的区别,过分夸大了群众运动的作用。再如,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方面,毛泽东认为只有实行所谓的“大民主”才能让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以实现,但是从政治实际看,他显然是忽略了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同时任由自发性的群众运动不断进行,结果造成社会长期处于无政府的状态。还如,在经济建设方面,毛泽东提出应该尽一切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但由于他主张实行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分配制度,把阶级斗争作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导致人民群众在较长的时期里反倒是处于“共同贫穷”的状态。
应该承认,毛泽东人民观在其晚年实践中确实出现了一些较大的失误和偏差,其原因有很多,客观上有时代造成的历史因素,这是主要的、决定的方面;主观上主要是包括思想方法、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误解及毛泽东个人性格等思想因素的影响。但是,“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14]。这样的历史,恰恰折射出的是毛泽东人民观发展的曲折与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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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蔡秀娟)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DAI Lixing
(InstituteofMarxism,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732,China)
Abstract:The process of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important stages: initiation,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From 1910 to 1921, that is the infancy stage of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It had obvious “people-oriented” trait and began to change to the historical view of mass, which marked that the people’s democratic thought took shape. From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arty to the victory of anti-Japanese war,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has developed and matured, including formation of the concept of people, the construction of strong view of the masses, working method of the mass line in practice, and thought of leading and educating the masses. 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matured thoroughly. He proposed that people is the drive force to create the world history and the principle of serving people wholeheartedly, which formed a complete theory of mass line and a thought that united front is a major weapon to defeat our enemies. Moreover, he put forward the theory of people’s democracy. After the war of liberation and the founding of PRC,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continued to be developed and improve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the contemporary value of Mao Zedong’s view on people.
Keywords:Mao Zedong; view on peopl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DOI:10.3969/j.issn.1673- 8268.2016.03.001
收稿日期:2015-10-29修回日期:2016- 02-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毛泽东人民观及其当代意义研究(11BDJ025)
作者简介:戴立兴(1969-),男,安徽宿州人,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执政党建设研究。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8268(2016)03- 0001-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