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2016-06-06 01:45
商业会计 2016年9期
关键词:价款计税纳税人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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