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开选聘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的通知》和《关于公开选聘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的通知》,决定建立会计准则方面的智库,欢迎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投入到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中。
政策制定更加透明
在公开选聘通知发出后,业内专业人士都对财政部借“外脑”之举表示认同。2015年底,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成立之际,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就指出,要健全技术支持机制,其中之一就是要抓紧研究制定咨询专家聘用及管理办法,选聘和组建政府会计咨询专家队伍,积极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同时,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成立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时,就明确其目的是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科学、公开、民主地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目前,两份选聘通知都明确,财政部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后择优聘任。对于这些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财政部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同时,通知明确了聘期为两年,两年后将依据情况决定是续聘还是解聘。
政策适用性更强
政府制定政策,最担心的是政策与实际脱节。有了咨询专家之后,情况将发生改变。两份公开选拔通知中都明确了“聘任条件”,其中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要求聘任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企业会计准则项目的研究咨询工作”“具有一定外语基础,熟悉国际会计发展动态”。政府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还进一步明确了专业胜任能力条件,分别针对政府会计理论界专家、行政事业单位专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专家提出了要求。从这些要求来看,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类:学术界专家和实务界专家。专业人士参与政策制定,意味着将会提前介入其中,除了对政策制定带来好处,还有利于政策的“落地”。
政府和企业两个会计准则委员会都明确了选聘专家们的权利。如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明确咨询委员有7项权利,包括对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中的专业问题提出建议;参加咨询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并提出咨询意见;获得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研究报告、出版物;获得其他咨询委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咨询意见或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等。
不是“样子货”
两份通知都在“聘任条件”中明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得到所在单位研究团队的支持”。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应聘者甚至被要求其所在单位审核,单位需要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还明确了“外脑”们的权利和义务。以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为例,它提出的义务包括对咨询委员会安排的研究咨询工作,按时提出研究咨询意见;出席咨询委员会会议和咨询委员会安排的其他活动;受托出席国际研讨会等活动,并严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等。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明文规定主要是希望咨询委员们能够真正地“沉下来”去研究政策,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避免“挂名不干事”。另外,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开招聘中,全国和地方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受到青睐,同时被作为优先选聘人群的还有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熟悉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在政府会计领域研究和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他们都成为目标人群。(据《中国会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