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2016-06-01 05:25陈斌李胜中共贵港市委党校广西贵港53700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广西贵港53700
桂海论丛 2016年1期
关键词: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化家庭农场

□陈斌,李胜(.中共贵港市委党校,广西 贵港 53700;.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广西 贵港 53700)



广西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陈斌1,李胜2
(1.中共贵港市委党校,广西贵港537100;2.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广西贵港537100)

摘要:2013年以来,贵港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势头迅猛,但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土地流转困难、投入资金不足、经营者素质低和社会服务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建议加快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促进农地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创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破除家庭农场建设的资金瓶颈;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家庭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广西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化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同时“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1],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成效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而影响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速度。当前,全国各地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已取得初步成效,如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农场经营者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扶持政策缺乏、土地流转困难、科技含量低等问题[2]。作为广西农业产业化排头兵的贵港市,其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现状如何?面临哪些困境?出路在何方?这些是当地政府决策者和研究者们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本课题组对贵港市部分家庭农场进行了调查和访谈,并以此为基础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困境与对策进行了分析。

一、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及特点

2013年以来,贵港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种植业家庭农场管理的通知》(贵农业发〔2013〕24号)《关于加强水产畜牧业家庭农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贵渔牧发〔2013〕23号)《市本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财农〔2014〕8号)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并以此为基础全力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且取得了较大成效。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累计发展家庭农场690个,占同期广西全区累计数1015个的67.98%;家庭农场注册资本3.09亿元,占同期广西全区的66.45%(广西家庭农场注册资本4.65亿元);家庭农场从业总人数2611人,占同期广西全区的62.02%(广西家庭农场从业人数4210人)。此外,截至2014年8月15日贵港市新发展家庭农场共计113个,新增注册资本0.71亿元,新增从业人员477人。可见,目前贵港市的家庭农场建设成效显著,处于广西前列。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清晰,注册登记放宽

1.明晰了种植业、水产畜牧业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根据贵农业发〔2013〕24号文,种植业家庭农场认定的硬性标准是经营规模,主要包括土地流转期限(≥5年)、种植面积(水稻、甘蔗等常规作物≥50亩;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休闲观光农业≥30亩;设施种植≥15亩)、年销售收入(≥10万元),而柔性标准主要为家庭农场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且管理制度完善、综合效益高等畜牧水产类认定的硬性标准除经营规模外(见表1),畜牧类还有距离要求,如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和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及其他畜禽养殖场所1000米以上,水产类要求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等,而柔性标准主要是有为其服务的水产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可以进行综合利用和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表1 贵港市水产畜牧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认定标准

表2 2013年贵港市部分家庭农场建设情况

2.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实行“五个放宽”。2013 年4月7日贵港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加强与农业、水产畜牧、金融、财政等部门合作,并提出了“五个放宽”的扶持举措:一是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如允许在名称中使用“家庭农场”专有名词作为其组织形式。二是放宽出资条件,注册资金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和期限的限制。三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因场所在农村无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凭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申办营业执照。四是放宽经营范围,实行非禁即入。五是放宽生产经营方式,可开展单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也可围绕相关产业开展综合生产、加工和销售等。

(二)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广泛,市场竞争力强

2013年以来,贵港市家庭农场经营范围覆盖面日益广泛。以平南县为例,据统计,截至2014 年6月底,平南县共发展家庭农场171个,从经营范围看,种植业32个,占18.71%;养殖业91个,占53.22%;种养结合41个,占23.98%;其他经营7个,占4.09%①。市场竞争力方面,调研中有代表性的6个家庭农场2013年经营纯收入共约255.3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经营纯收入约为42.55万元,远远超过普通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见表2)。调研中还发现,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是种养大户、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等,购销数量较大、渠道较畅通,容易形成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强。

(三)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区域分布集中

2013年以来,从经营规模看,贵港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尤其是推进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试点,促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经营。以平南县为例,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该县经营面积经营面积<100亩的家庭农场共有143个,占农场总数的83.63%;100亩≤经营面积<500亩的19个,占11.11%;500亩≤经营面积<1000亩的6个,占3.51%;经营面积≥1000亩的3个,占1.75%。可见,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不到20%,即该县家庭农场以中小型为主,经营面积一般为几亩到几十亩,逐步朝着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②。

从区域分布看,各县(市、区)家庭农场发展不平衡,但呈现集中态势。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8月15日,全市共有家庭农场803个,其中桂平市320个,占全市的39.85%;平南县212个,占26.40%;港北区149个,占18.56%;港南区、覃塘区分别为80、42个,分别占9.96%、5.23%。可见,全市65%以上的家庭农场是集中在桂平、平南两个县(市),仅约15%的家庭农场分布在港南、覃塘两个区。

二、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主要困境

课题组在赴贵港市及下辖县(市、区)农业、水产畜牧、工商及财政等部门调研,及赴桂平市、平南县部分家庭农场实地考察后,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土地流转困难,导致农场发展规模受限

土地流转是家庭农场建设的重要决定因素,倘若没有土地流转,家庭农场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更难以实现强农、富农目标[3]。2014年以来,贵港市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10个试点乡镇),并重点开展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试点工作(10万亩)。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有7个试点乡镇完成航拍,新增水田“以小并大”土地流转面积1.62万亩[4],仅完成总面积10万亩的16.2%。可见,土地流转进展并不理想,影响了农场适度规模化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有:

1.农民土地流转意愿较低。部分农民恋土情结严重,认为土地是“命根子”,宁可粗放经营,甚至弃耕丢荒,也不愿流转,部分则是对流转政策心存疑虑,担心将承包地流转出去之后政策有变,失去土地承包权,无安全感。这归根结底还是农民对土地权属认识不清、土地流转退出机制欠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等所致。

2.土地流转依然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期限短,流转行为不规范,口头契约和自发流转多,合同协议流转少,势必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的积极性和持续性。目前,贵港市土地流转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少数在3或10年以上),有些甚至1年(1年一签),并且已流转的土地面积中90%以上是通过自发流转方式实现的,不足10%是委托乡村中介组织流转[5]。调研还发现,有些家庭农场的部分土地是通过拓荒、代耕免费获得。这不同程度导致了土地流转价格与市场不同步,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3.土地流转预期收益过高。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中,农民往往在谈判时提出高价或其他附加条件,以获取更多收益,最终导致谈判难以达成一致,进而也会影响土地流转进程。

(二)投入资金不足,导致农场发展速度受限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贵港市家庭农场的经营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靠原始积累(农场经营、以前外出经商或务工等)和民间借贷(利息高)等方式筹集。几乎所有家庭农场都表示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这直接影响了农场的发展速度。主要原因有:

1.获得财政奖补可能性较小。以平南县为例,据财政部门反映,该县每年能获得财政奖补的家庭农场约2个至5个,占全县已注册登记家庭农场总数的0.96%-2.42%(截至2014年6月底,全县已注册登记家庭农场207个)。另外大部分惠农补贴都是通过“一卡通”直接发给农户,几乎与家庭农场无关。

2.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可能性较小。由于农地流转、宅基地及房屋抵押担保受限,大部分规模小的家庭农场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仅少数规模大的家庭农场通过农机等固定资产抵押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此外,农村信用社可提供额度10万元左右的信用贷款,但同农场规模化、机械化经营所需资金比,仍是杯水车薪。

3.家庭农场经营成本日益增加。由于物价、高收益农业项目等的刺激,土地流转价格日益上涨,普遍维持在500元/亩以上,城郊则在1000元/亩以上。同时种子、化肥、农药以及地膜等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季节性用工费用不断上涨,这导致家庭农场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加,农场建设资金短缺状况也进一步加剧,束缚了家庭农场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经营者素质低,导致农场人才支撑薄弱

家庭农场是一个“特殊企业”,对经营者统筹规划农场整个生产过程、农业技能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要求较高。但调研发现,目前贵港市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普遍不高,缺乏人才支撑,导致家庭农场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影响了职业农民的培养进程。

1.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偏大、知识老化,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据统计,2012年贵港市第一产业结构偏离度为-21.47%(产业就业比重与产业比重之差)③,即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呈现较大负偏离,表明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高,有劳动力输入需求。这也意味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过度,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留守从事农业的都是年龄偏大的农民,虽能吃苦耐劳、独挡一面,但文化水平较低,接受科技知识、推广和普及农业科技等方面的能力也较弱,难以承担家庭农场建设重任。2013年以来,虽有部分大学生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经营家庭农场,但经营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这一状况并没有改观。

2.针对家庭农场的教育和培训明显不足。调研中发现,目前贵港市较多养殖业(养猪)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扬翔股份公司密切合作,其经营者及员工由龙翔公司负责培训。此外,贵港市近年来还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尤其是扶贫培训,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完成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300多人次(短期技能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89期9000多人次[6]。但针对家庭农场方面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比较少,再加上大部分农民因接受能力差而缺乏培训积极性,全市持有专业技能证书的农民比重低,这些都进一步影响了农民职业化推进速度。

(四)社会服务滞后,导致农场服务支撑薄弱

据调查,目前贵港市家庭农场社会服务是由各类组织提供,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但社会服务能力有限,且比较滞后,尤其是在技术、信息和销售方面的服务更加滞后,导致家庭农场建设中缺乏配套服务,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1.政策、技术和信息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制定政策为主,2013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如贵发〔2014〕5号和6号、贵渔牧发〔2013〕23号、贵农业发〔2013 24号文等。但开展咨询和指导服务则相对较少同时对政策的实施缺乏有效跟踪和评估。二是技术和信息服务方面,政府农技部门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的能力有限。作为公益性事业机构,由于受人员、经费等因素限制,较难服务好全市800多个家庭农场,扬翔股份公司等龙头企业及部分专业合作社为利益相关的家庭农场提供了相应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但仍是杯水车薪。

2.农产品销售服务网络有待完善。调研发现部分有农业专业合作社背景或纳入“菜篮子”工程的家庭农场早已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网上销售平台及举办的各类展销会等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其产品一般是销售到粤港澳等发达地区,销售价格较高。家庭农场的产品都是面向本地市场,价格相对偏低,经营利润增长受限。这表明仅凭家庭农场自身的市场营销网络开展产品营销行不通。

三、贵港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一)加快深化农地制度改革,促进农地有序向农场流转

贵港市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地制度改革,规范流转程序,提高流转意愿,促进农地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进而推动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化发展。

1.加快推行农地确权和流转试点。农地使用权流转有利于扩大农场规模[7]。目前,要重点开展10个乡镇的农地确权、10万亩水田“以小并大”的农地流转工作,并注意建立规范、可操作的农地流转程序。防止农地流转中暗箱、违规操作,警惕一些村官、投资企业、土地“倒爷”等借机谋取私利,严惩农地投机尤其是农地“变性”,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最大化,以提高农民流转意愿。

2.加快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机制。一是市本级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完善农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构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农地流转服务平台搭建。同时设立农地规模流转的专项扶持资金,根据流转期限和规模,对参与农地集中流转的农民给予一定奖励,引导零散的农地向家庭农场聚集。二是依托“贵港土地资源网”“搜土地网(贵港)”及智慧城市创建等,完善家庭农场(含农地流转)扶持政策、市场供求、交易价格等服务信息平台,方便供需双方互联,提高效率。三是在实行农地分类定价(据农地区位优劣、流转期限不同等定价)的基础上,健全农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并建立农地价格定期调整机制,每隔几年调整一次农地流转价格,确保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不降低。四是注重完善农民的社保体系。各县(市、区)要加快完善本地区农村社会救济和福利、低保及医疗救助等方面的社保体系,进一步弱化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解决好农民“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问题,让农民放心流转农地。

3.稳妥推进城镇化以加速农地流转。由于人多地少一直是贵港的农业现状,土地问题也自然成为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建议在大力发展船舶等先进制造业及现代物流业、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同时,以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一方面,贵港市城镇化稳妥推进能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而保证更多的农地流转上市,集中向家庭农场流转。另一方面,贵港市家庭农场的“提质增量”则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遗留的“空心村”难题,实现农民就地工人化,这既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又可以通过农村繁荣促进城镇建设,实现互动发展。

(二)创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破除农场建设的资金瓶颈

资金是影响家庭农场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而政府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有力扶持是目前破除资金瓶颈问题较为有效的途径[8]。建议贵港市要进一步创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多方筹集发展资金,为家庭农场提速发展奠定基础。

1.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一是按市直、三区财政7:3比例逐年提高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额度(贵财农〔2014〕8号),并适当调整资金的补贴方向,重点对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期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补,如20元/亩。对新获农业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获省级以上奖项、列入示范,首次年经营收入超过一定额度的农场也都给予一次性奖补(浙江宁波为10万元/个)。二是争取自治区财政预算内资金对家庭农场建设的支持,以形成自治区财政对贵港家庭农场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资金,对效益高、规模大、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奖补。

2.支农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一是建立贵港市家庭农场项目贮备库,重点储备畜禽养殖类农场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动生态类农场建设。争取将其列入申报自治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业相关专项规划,优先列入申报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国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市本级的科技支农项目要向优质家庭农场倾斜,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莲藕、甘蔗、食用菌、桑蚕、铁皮石斛和特种水产品等,进一步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完善贵港市家庭农场与支农项目的对接机制。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菜篮子工程”“东桑西移”“南菜北运基地”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和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供销社项目)等一系列支农项目的申报,且在立项上给予倾斜。

3.创新金融税收扶持政策,拓宽资金供给渠道。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要深入基层调研,研发出一批满足贵港市优质家庭农场需要和实用的信贷产品。根据国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并探索拓宽涉农保险单质押范围和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抵押方式[9],打破家庭农场贷款担保困局。二是政府可选择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独资),或以参股或税收减免等方式支持本地担保公司,如诚信担保公司(港北区)、金诚信担保公司(覃塘区)等,鼓励和引导其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担保额度及比例,探索两者双赢发展模式。三是在现有的政策性保险基础上,政府还要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商业性保险进入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支持保险公司探索新农业险种,以满足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四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在减免农业税的基础上,适度减免中小型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中各个环节的税收,进一步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

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我国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最佳选择,而家庭农场则为新型职业农民“如何种地”“如何种好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10],即家庭农场是新型职业农民最理想的载体。因此,贵港市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整体素质,强化人才支撑,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

1.加快统筹规划农村职业教育。一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及时将农村职业教育纳入各自“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职业、成人教育等专项规划,从政策上保障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二是市政府要统一规划农民尤其是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根据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对政府农林牧、水利、供销和科技等部门所承担的农民培训职能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确保全市农民培训科学有序推进。三是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申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9个县(市、区)入围首批示范县创建名单,广西暂没有县(市、区)入围。

2.培养家庭农场发展所需职业农民。一是整合资源,健全职业农民培训体系。重点整合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港校区)、贵港市职教中心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等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市县两级职业农民培训体系。二是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职业农民培训范围。借鉴美国“三位一体的农民培训经验,通过现场培训、集中办班、田间咨询和入户指导等方式,重点培养家庭农场主、种养能手等,帮助他们率先成为家庭农场发展急需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拓展职业农民培训内容,坚持实用技术与现代经营、管理和信息技术等并重,注意培育职业农民(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的创新、创业精神、商品意识及市场意识。四是加快探索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认定的办法。

3.引导优秀人才进入农场领域。一是参照浙江宁波经验,通过报酬补贴,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经营管理、技术以及财务类人才(主要是大学生)。二是参照大学生村官政策,依托创业奖金及其贷款担保支持,引导一批大学生尤其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成功的农民工到贵港市农村、回乡(返乡)创业,兴办家庭农场,直接提高经营者素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建立家庭农场人才储备机制,加大管理创新和实践等方面人才的储备。

(四)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家庭农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完善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息息相关[11]。建议贵港市要积极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的宏观社会环境,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庭农场“提质增量”工程的实施。

1.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一是不断强化政府特色专业性服务,主要包括农业信息传递、标准化生产、品牌建立、绿色食品与无公害(有机)农产品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踪与反馈、休闲农业(如观光采摘、农家乐、生态餐厅和垂钓鲜食等)方面的专门服务。二是借鉴法国经验,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参与完善农业服务体系。重点开展农资供应、市场营销等服务,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集中育苗育秧、肥料统配统施、灌溉排水和贮藏保鲜等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三是加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简化市辖三区设施农业用地的行政审批流程等,将该审批权限下放到当地政府(桂平、平南已下放),为家庭农场发展摒除阻力。

2.加快成立贵港市家庭农场协会。借鉴安徽郎溪经验,成立家庭农场协会,为全市家庭农场建设提供指导服务。协会会员主要从各县(市、区)产业代表性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明显且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的家庭农场中选出。协会职能主要是为会员经营活动提供信息、科技、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家庭农场抱团发展。

3.支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新模式。政府要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使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大力发展种植业、水产业、种养结合和循环农业等类型家庭农场。与此同时,引导和鼓励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新模式,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资企业+农技专家+家庭农场”等。

4.积极健全家庭农场培育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将家庭农场培育列入各级政府及农业、水产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三农”目标管理考核。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对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场予以奖励补助。同时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农场建设经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有效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①资料来源:平南县农业局,《平南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2014年7月。

②资料来源:平南县农业局,《平南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2014年7月;平南县工商局,《发展家庭农场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7月。

③数据来源:《广西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8月。

参考文献:

[1]王聪,苏振锋.推进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探讨——以陕西为例[J].理论导刊,2014(3):82-84.

[2]杨建利,周茂同.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障碍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4(2):49-53.

[3]陈明鹤.土地流转与家庭农场的关系探讨——以辽宁为例[J].党政干部学刊,2013(8):45-50.

[4]张智荣,张帅.我市农业平稳较快发展[N].贵港日报,2014-08-26.

[5]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课题调研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贵港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J].广西经济,2009(9):36-38.

[6]黄楚程.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N].贵港日报,2014-01-27.

[7]杨大蓉.基于国外经验的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策略研究[J].世界农业,2014(1):180-184.

[8]杨为民,等.美国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3(12):134-137.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agri.cn/V20/SC/jjps/ 201404/t20140422_3880647.htm.

[10]王志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家庭农场建设的探讨[J].浙江农业科学,2013(12):1702-1703.

[11]孙君秀.部分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的做法及对我省的启示[J].理论学刊,2014(2):21-23.

责任编辑莫仲宁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6)01-0127-07

收稿日期:2015-10-08

基金项目:中共广西区委党校课题《西南地区发展现代家庭农场问题研究》(2014PY06)、广西社科联资助项目《贵港市家庭农场建设研究》(gxsklkt20148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斌,男,中共贵港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李胜,男,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讲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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