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载娟 赵春艳
摘 要:养老保险基金的并轨,意味着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量将进一步扩大,随之给付压力也逐步加大。加之老龄化的加剧及经济形势的变化的压力下,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问题具有紧迫性与必要性。广东养老金并轨正式落地文章从养老保险基金滚动结余、投资范围、统筹层次等探讨了该省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现状,在确定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大原则后,建议广东省要加大统筹层次、实现专业化运作、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强基金投资监管,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 保值增值 制度设计 路径选择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日趋扩大,据财政部相关数据显示,截自2015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动结余超3万亿元。然而,由于人口老龄化、通货膨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原因,数以万计的养老保险基金正面临严重“缩水”的困境。据社科院有关专家测算,以通胀率(CPI)作为基准,我国养老基金在过去20年来的损失量化后,贬值将近千亿元。随着老龄社会的加速到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为86.2万亿元。因此,在推行养老保险并轨的背景下,作为中国人的“养命钱”,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保值问题具有紧迫性与重要性。近几年,养老保险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在国家政策引导下,2016年1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标示着广东养老金并轨正式落地。养老金并轨意味着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量将进一步扩大,随之给付压力也逐步加大。如果不对现有投资模式进行改革与优化,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将面临贬值危机,这将不利于本省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完善,金融市场较为发达,以广东省为研究案例,其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具有典型代表意义,能为推动广东省乃至全国养老保险投资运营的改革提供经验。
一、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现状
1.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滚动结余基数较大,为投资运营打下良好基础。由于广东省政府对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视、缴费人数的增長、公众缴费基数的增加等因素,广东省养老基金滚动结余基数较大。截止2015年底,广东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20.19万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4598.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339.17亿元,滚存结余5445.1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0.61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98.54亿元;参保人数和基金结余多项指标全国居首,为广东省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打下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2.广东省在养老保险投资运营实践中作了大胆的探索与创新。广东省作为全国养老保险改革的试验区,已启动养老金投资运营先期试点工作。2012年,广东省将千亿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会理事会投资运营,入市一年半收益94亿元,收益率约为6.2%。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广东省养老金投资运营改革为其他省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与经验。 2014年 山东省也加入委托阵营。2016年,广东将研究制定做实个人账户方案和账户管理办法。广东省人社厅将积极与广东省财政部门正共同研究做实个人账户方案,并借助部分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研究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逐步推动个人账户做实。
3.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范围较为狭窄且收益率较低据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社保局2014年披露的信息,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达5940.7亿元,其中银行存款4862.75亿元,存银行比例高达80%,委托运营1000亿元,占16%,、债券投资0.84亿元,占0.01%。存银行虽然安全性与流动性都较好,但是其投资收益率一般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广东省仍面临养老保险基金贬值的困境。据广东各市公布的2014年度社保信息显示,多数城市的收益率“跑不赢”当年的CPI。其中,广州201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益率不到1.6%,低于广东当年CPI涨幅1个百分点;深圳201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益率更低,不到0 .46%,远低于深圳2013年CPI涨幅2.7%;江门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益率也低于1%。
4.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较低。2003年, 广东省政府下发《广东省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方案》,开始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至2004年底, 全省基本实现了市级统筹。自2006年以来,广 东省加快了省级统筹的步伐,在缴费基数和计发办法上实现了全省统一,但是由于广东省 区域发展不均衡,其缴费方式、标准、养老待遇等仍存在不少差别。按目前的管理体现,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县三级,真正实现养老金的省级统筹,涉及金融、市县权力等地方利益问题,而将分布在各地的结余资金归集到省一级,是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重要前提。
二、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原则
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主要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在具体投资养老保险基金时,首要满足安全性原则。养老保险基金事关老百姓的“保命钱”、“养命钱”、,确保它的安全,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要求。如果安全性受到了威胁,不仅影响百姓日后的基本生活,而且影响社会和谐与安定。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收益性不仅有利于提高此制度的吸引力,调动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覆盖面。同时,也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增强基金支撑能力,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不同性质的养老保险基金对流动性的要求不尽相同。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对流动性要求较低,可投资至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等,以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以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基金对流动性要求较高,可选择投资周期较短的项目。总之,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要在满足安全性原则后,兼顾实现收益性与流动性。
三、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制度设计与路径研究
1.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目前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等各级,这种较低统筹层次对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统计、监管都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只有实现省级统筹,在全 省实现统一的养老制度与标准、统一经办方法、统一基金管理使用系统,从而实现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的集中运营与管理。一方面可有效地避免养老保险基金的浪费与挪用,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实现省级统筹可有效地将资金归集与划拨,为制定有效的投资运营政策打下良好的基础。在广东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应加快做实个人账户。由于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较大,出现了将个人账户金额当做社会统筹账户以支付当前的养老金,这将大大削弱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数额,不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增值保值。
2.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专业化管理。参照2012年广东省委托全国社会理事会投资的案例可看出,广东省对该笔基金的性质并未作明确的划分,从而导致了管理职权不分,基金收益者不明等问题。因此,从目前来看,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重点是要明确政府的管理职责与权力。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是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由于养老保险基金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若由地方政府直接負责投资运营,将有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所以,在明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主体地位的同时,应建立独立法人治理机构: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托于所有的参保人,对参保人承担管理基金的职责。从短期来看,由于缺乏专业的运营经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严格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与要求,进行安全性、保守性的投资。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增大,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的日趋成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应由直接的投资者变成委托代理者。将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交给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运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为委托代理人,代表所有参保人的利益。
3.积极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根据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有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养老金产品、基金、重大工程、重大项目、 企业改制上市等20多种产品和渠道。而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实际情况,可选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投资。
3.1银行存款。此种投资方式优点是流动性与安全性较好。缺点是收益较低,难以抵制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作为流动性要求较高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的资金,可把银行存款作为主要的投资方式。
3.2股票。股票的收益较高,但安全性较低。在选择此类产品时,应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风险防控。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值得幸庆的是,广东省在养老金入市积累了经验,2012年广东省将1000亿养老基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其中有150亿入市运营,目前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3.3债券。无论是国家债券还是企业债券,都具有收益率较高,且不易受经济的影响。诸多国家把债券投资作为养老基金投资的重点。比如美国95%的养老金用于投资于政府为其量身定做的特种国债且政府对该特种国债的本息全额担保,公共养老金是该债券的唯一投资者。因此,由于个人账户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因此,投资于债券是一个较好选择。
3.4重大项目。投资重大项目的优点是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能有效地抵制通货膨胀,而缺点是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差。在重大项目的选择上,应优先选择国内、省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国家政策重点扶持项目、新兴环保产业等。同时,投资比例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这样既保证了养老金的安全,又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利于民生事业。
4.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与风险防范。为保障广东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要从制度上、组织上、工作上等加强监管。第一,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受托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要分别按照管理费的20%和投资收益的1%来提取风险准备金。对于所有机构违法相关规定去投资的,造成基金损失的,应依法给予惩罚。第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管理机构要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资的收益情况和财务报告,让公众有知情权,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三,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要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加强投资风险控制。第四,加强相关部门与人员的监管。应严格遵守相关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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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徐载娟(1987—),广州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工商行政管理、投资与理财;赵春艳(1965—), 广州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系,高级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