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朝成
摘要:政府预算作为政府管理和实施财政分配的一种有力方式,它同时也是政府进行经济调控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对于支持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等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因此,对于政府单位预算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就目前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强调了加强预算管理重要意义,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关于完善政府预算管理的相关建议,以供政府工作人员在进行预算管理时参考。
关键词:政府预算;管理缺陷;相关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然而,与越来越多的财政收支金额相伴随的是越来越大的政府预算管理压力,如何规范、准确地核算、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则向政府的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如此看来,合理高效地发挥预算资金的作用,一方面是出于加强预算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整体看来,这对于我国促进预算管理系统升级、加快政府职能改革,也具有非常切实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二、当前政府预算管理中的一些缺陷
(一)政府预算自主性和随意性较强,缺乏约束力
政府预算一种具有前瞻性性与预估性的活动,加之目前我国经济呈现日新月异的快速变化之势,因此在预算实施过程中合理的预算应是随着经济变化的具体情况而做相应的调整的。然而,我国的预算由于没有完全依照《预算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而常常显示出自主性和随意性较强的特点,一些机构甚至没有经过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就自行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这往往使预算失去了法律性与确定性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在进行预算调整时的缺乏有力的事实依据,导致一些机构在调整预算的过程中无法对调整预算的原因和必要性做详细地阐释,也无法对对预算调整的金额作准确的说明,这就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预算的严肃特点。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政府不同科目的预算调整次数过多,并且都未严格按照规定展开,这将大大增加预算资金的混用、重用等预算乱象情况的发生,从而深刻地影响到政府预算的准确和效率。
(二)实际财政收支与预算差距较大,政府预算作用渐不明显
目前,从政府的财政报告中可以看出,实际财政收远超政府预算金额,这种政府财政的超收、超支现象实际上表现出的是实际的财政收支与政府预算的离差较大。政府预算作为一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其收入和支出的预估,其带有很强的预测性,加之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实的操作时经常会受到临时出现的经济突发状况、社会因素等的影响,其实际财政收入和支出金额与预算的一定差距是无法避免的。然而,这种超过预算的收支金额必须要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不然政府的预算机制就会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作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即使我国目前在世界上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可能会需要较多的建设资金,但这并不表示财政收入越多越好,而是必须与预算大体相一致。
(三)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资金来源超过法律限定范围
我国新修订的《预算法》中明确提到,政府预算中所需的建设资金允许在国务院规定的额度内,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务的形式集资。但仅限于此,地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不可以在其他方面通过任何方式自行借债。但就实际情况看来,目前各地方政府往往运用举债方式以补足日常的预算支出。从长远看来,这些数额巨大、较为私密、名目繁多的政府借债项目由于没有强有力的预警体系及适当管理,任何环节出了纰漏都会造成无法想象的恶劣后果。目前,法律监管结构的不合理、执行过程不严密、风险承担人的不明确、资金流通的效率低等众多问题在相关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筹借项目中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而政府在投资项目中一旦失败,高额的成本费用将会给政府的财政增加不小的压力:同时在政府参与的一些具有较大的风险贷款项目中。如果责任人有违约的情况,相关政府不仅负有还款责任,而且还会对政府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深层次看来,若地方政府最终无力承受财政压力并无力还款,还会给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这样一来其负面影响将进一步被放大,最终危及方方面面。
三、关于加强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1.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加大社保方面的预算支出力度。一方面,加大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支出力度,增大社会保障的辐射范围。目前就全国范围看来,我国社会保障的力度和范围还较小,这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力度,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社保体系,在养老等不同方面加大改善的力度和决心,特别是加快对城市低保政策与农村相关社会保障服务的落地。
2. 释放市场活力,发挥预算对政府工作的引导作用。首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职能应该与时俱进,进行相应的调整,不对市场进行完全盲目的干预,打造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对此,国家需要明令禁止地方政府的一些盲目投资等指导和参与经济的行为,让政府在基础设施的完善、医疗保障的加强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等项目上投放适当的资金和人力。其次,政府要充分明确和运用预算的引导力量。政府预算是政府对本地财政收支的详细规划.合理有效的预算可以规范政府的各类市场宏观调控举措。
(二)规范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力
为促进政府在预算管理时使用规范统一的预算操作程序。一方面,政府必须明确的是预算管理的范围。目前政府在进行预算调整过程中常常出现随意调整预算的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需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和细化政府预算调整的有限范围,从而规范相关机构的调整方法和步骤,避免一些机构往往随意根据自身的“突发”情况展开预算的“及时”调整;对预算出现收支不平衡且预测到支远大于出的时候,再经过慎重分析得知此时将对支出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向国务院申请调节其支出预算或者扩大举债范围:而对于使用部分预算促进调节基金的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下缩减科教文卫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的调整方案,则必须经过严格的分析调查。另一方面,国家需要加强预算调整的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在预算调整时需要促进人大对预算管理的审批权利的强化,预算调整都需要走法定路线,由人大审批后政府才能采取相关措施.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一些机构在进行调整预算时随意盲目情况的出现。同时,在预算审批时,还要认真分析和核查预算调整的原因,对调整金额的核算、调整后的利弊展开分析,以最大程度上减轻调整预算失误风险。
(三)严控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监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目前各地方政府往往运用举债方式以补足日常的预算支出,这往往给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造成较大的还债压力,因此,为了更好地强化对于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管控。第一,国家需要在各地方建立专门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系统,以便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进行统一、有效的管控,避免地方官员片面地由于追求政绩而肆意借债,从而使得地方经济无法健康发展。第二,提高地方政府自身关于债务问题的责任意识,对于部分官员仅仅为了追求业绩而举债发展地方经济的思想和行为应该给予及时的指正和教育,强化其对于大规模举债的风险和责任意识,而且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可接受的举债标准.若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超过规定范围则需要对其政绩进行“减项”处理,以此提升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的的债务管理意识,从而尽量规避债务的风险问题。第三,地方政府还应促进债务的透明化。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性,让债务情况受到群众的直接监督,尽可能地规范自身的盲目的举债行为,促进举债合理性和规范性,从而降低政府的举债风险。
随着我国政府财政收支的数额日益加大,政府单位应如何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以使预算规划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指导经济发展的作用,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针对目前我国政府单位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除了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严控政府的举债行为、完善预算程序,国家还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吕勇.重新界定预算调整范围[J].中国财政,2011(06).
[2]陈天.我国政府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商业会计,2016(08).
[3]翟司霞.中央财政预算透明度评价研究[J].管理评论,2013(02).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