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探索和实践

2016-05-30 04:02王珺
宁夏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民族政策民族关系民族团结

王珺

摘要:多年来,宁夏吴忠市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大胆探索、努力实践,走出了一条民族团结进步之路,为宁夏乃至全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关键词: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21(2016)04-0084-04

收稿日期:2016-04-20

作者简介:王 珺(1968-),女,宁夏灵武人,中共吴忠市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党的建设和党的民族理论教学和研究。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1],“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1]。作为全国回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地级市——吴忠市,地处宁夏中部,辖5个县(市、区),总人口143.7万人,境内居住着回、汉、满、蒙等28个民族,其中回族人口占53%,被誉为“中国回族之乡”。辖区内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有宗教场所2 014处,其中伊斯兰教1 373处,是全国伊斯兰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每年跨省区大型宗教活动20余次,参与信教群众50余万人次,信教群众多、教派门类多、宗教场所多、大型宗教活动多。多年来,吴忠市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斷加强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具有吴忠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经过百万回汉人民的辛勤努力,2015年12月,吴忠市通过了国家民委的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标杆。

一、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思想基础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基础。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就是要争取人心、凝聚共识。为此,吴忠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宣传教育,开展了一系列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实现了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宗教场所等领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覆盖,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在此基础上,吴忠市又开拓创新了“五项特色教育”。一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民族法制教育。坚持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职务晋升任前培训计划,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工作理论政策水平,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走样。二是以中小学生为重点,深化民族认知教育。在中小学校开设民族国情教育课程,抓好民族团结“希望工程”。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校园文化建设中,贯穿到义务教育至高中阶段全过程,让全市青少年在学习成长中认识、了解我国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和风俗习惯,不断增强中小学生中华民族的认同感、自豪感,让中小学生从小就知道,“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1]。积极培养中小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精神家园的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这一课,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 [1]。三是以国家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化民族平等教育。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录用公职人员的培训中,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强化公务员的民族平等意识,提高公务员公正执法、公平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为重点,举办宗教人士培训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大专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思想素质,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深化民族互信教育,强化宗教人士的爱国爱教理念。五是以非公经济人士为重点,组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一帮一”活动,动员他们发展慈善产业,奉献爱心,尽力帮扶各族困难群众,深化民族互助教育。在吴忠市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乡村(社区)好人家”、社区邻居节等活动,增进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互相尊重、信任和包容。通过以上教育和活动,使“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认同)、“五个维护”(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持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深入吴忠市各族群众之心。

二、振兴民族地区经济,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物质基础

“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1]。发展是解决欠发达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硬道理。少数民族地区,地处祖国边疆,多为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发展问题十分突出,现已成为影响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发展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吴忠市紧紧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夏“两区建设”以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结合吴忠实际,加快民族经济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9亿元,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 552.9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150.4元,分别增长8.6%和8.4%。城乡建设成就斐然,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2]。二是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1]。从吴忠实际出发,工业上念好“清、轻、青”转型升级三字经,提速发展清真产业,培植轻工业,保护绿水青山;农业上打好“绿色、生态、有机、富硒”四张牌,重点发展奶产业、清真牛羊肉、优质大米、酿酒葡萄、有机枸杞等特色产业。三是做活提升第三产业,大力推进文化旅游、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休闲娱乐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四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格局。充分发挥人文、地缘、环境优势,建立与银川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机制,建设“开放吴忠”,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节点”。吴忠市被授予“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基地”“中国清真食品产业研发基地”“中国清真美食之乡”“中国清真名厨实训基地”等八个国字号殊荣。2015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2亿美元,增长21%,民族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

三、繁荣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丰富各民族群众精神生活,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关键

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推动民族团结除了依靠物质力量外,精神力量更不可缺。几年来,吴忠市着力打造“文化吴忠”,积极培育民族文化品牌,借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相继建成了中华黄河坛、黄河楼、伊斯兰文化中心、回族历史人物园、红军西征纪念园、宁夏移民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项目,吴忠市市区形成了“500米休闲文化圈”。辖区五个县(市、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建有14个博物馆。吴忠市60%的乡镇单独设置综合文化站,51%的乡镇、社区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2],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张氏回医正骨”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陈氏回医十技法”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回族服饰、回族武术等26个项目被确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组建了吴忠回族艺术团,创作了《同心》《罗山脚下》《曼苏尔》等一批优秀民族文艺作品。成功举办了“灵州会盟”暨民族友好历史传统研讨会、“文化传承中国梦”黄河论坛、中国宁夏(吴忠)民间艺术节、中国(吴忠)穆斯林书法美术摄影展等重大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黄河金岸”“回乡风情”被评入“宁夏新十景”之中。发展民族体育事业,连续举办了四届“黄河金岸”国际马拉松赛,积极参加宁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增强人民身体素质。促进文化事业和经济社会事业互动发展、回族文化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移民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了“爱国、包容、和谐、奋进”的吴忠精神,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增强中华文化的凝聚力。

四、改善民生,让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惠及各族群众,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1],“要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着力改善民生” [1]。加大民生投入,以民生改善增进民族团结,是吴忠市委、市政府的一贯理念。吴忠市市政府连续五年将全市财政的70%、市本级财政的85%用于改善民生,让百姓享受发展成果[2]。一是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大力推进龙头带动型、技能助推型等九种产业扶贫模式,创新推进光伏扶贫、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十二五”时期,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3亿元,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4.3万,搬迁安置生态移民6.8万人,提前一年完成宁夏“十二五”生态移民任务。打造“黄河善谷”,发展慈善产业扶贫济困。2015年实现慈善产业产值155亿元,解决特殊困难群众就业岗位6 000多个,吴忠市位列“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 [2]。二是聚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抓好教育和就业。五年中吴忠市累计新建改建中小学校186所,幼儿园47所[2],率先在宁夏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解决“入园难”和“大班额”突出问题,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成立吴忠职业教育联盟,深化产教研结合,培育阿语翻译、清真厨师等民族教育品牌。充分发挥回族善于经商的传统,鼓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五年中累计培育3 280个小企业,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吴忠市被评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城市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方便群众就医看病。三是倾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扩大“五险”覆盖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0%和98%以上。率先在宁夏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五年里妥善解决了10万名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2]。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和提标扩面。残疾人福利大幅提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全覆盖。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五、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主要方式

吴忠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工作以为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创建原则。要“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要予以尊重”,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和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1]。一是拓展活动领域,增强活动广泛性。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八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广泛开展民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回汉一家亲”“社区邻里节”“军(警)寺共建”“国旗进清真寺”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针对性。每年穆斯林群众的开斋节、古尔邦节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民族团结氛围。开设“穆斯林书屋” 、开展“送医送药送服务”等活动,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推进干部“下基层”、“三同”实践锻炼,帮助各族困难群众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干群关系,增进民族团结。三是坚持典型带动,增强活动实效性。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年命名一批创建示范单位。2014年,宁夏民族团结进步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现场交流会在吴忠市召开。先后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王兰花,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王金玉,“全区民族团结十大模范人物”何健,宁夏“见义勇为英雄”李潇、纳振东,“回乡金牌调解员”苏锦山等先进人物。丰富多彩的创建形式,使吴忠市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宗教事务管理,重视宗教人士教育,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民族地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人士作用,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吴忠市坚持服务与引导并举、保护与管理并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健全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在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宁夏关于清真食品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朝觐活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強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的决议》《大型宗教活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宗教场所议事办法、清真寺寺管会换届选举办法等21项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乱建寺庙、盲目翻修扩建寺庙行为,扎实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依法加强对大型、跨地区宗教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程序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和选聘工作,实现对人员、场所、活动的管理全覆盖。引导宗教人士争做法律法规普及员、党群关系联络员等“八大员”,形成宗教人士人人争当“稳定器”,宗教场所个个都是“稳压墙”的局面。建立党政领导约谈宗教人士制度,与宗教人士交友。在宗教人士中开展“回乡吴忠与党同心、慈善吴忠携手同行、和谐吴忠聚力同建、小康吴忠你我同享”的“四同行动”。加大对教职人员的培训,把教职人员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三是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在处置矛盾纠纷时,“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矛盾交织转化,防止把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上升为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四是坚持宗教自办原则,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渗透,维护现有宗教格局。严把新建、翻建和扩建审批关,做好宗教人员、场所和活动的管理。制定了《吴忠市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实施意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坚持露头就打,依法果断处置了同心县“12·31”严重暴力抗法事件,坚决制止“达洼宣教团”渗透,严厉打击邪教,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促进宗教和顺。

总之,吴忠市的民族市情启示我们:民族宗教工作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大局,但关乎大局。吴忠市作为民族地区,宗教重地,只有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才能加快发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各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只有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各级组织才能够一心一意谋发展促改革;只有为人民多谋福祉,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群众才会信任、支持、拥护党和政府。

参考文献:

[1]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4-09-30.

[2] 吴忠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N].吴忠日报,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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