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显堂
银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13921亿元,比上季末增加1177亿元,不良贷款率达1.75%,比上季末上升0.07个百分点。为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减轻企业的财务成本,推动供给侧改革,各界人士纷纷提出了种种化解金融风险的办法,其中由商业银行主导实施债转股引起了各方热议。
银行主导型债转股,是商业银行将自己持有的具有潜在风险和现实风险的金融债权转成股权,这一方面可以减轻非金融企业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可谓双赢。但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禁止这种“自摸”方式,因而其运作模式很可能是由商业银行注资设立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子公司,接收从商业银行剥离的金融债权。然后,由其子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和处置。但这同样是一种“自摸”方式。
商业银行主导债转股为何被称之为“自摸”方式?通俗一点说,就像人得了脑梗塞一样,血管里的血液凝固了,流动不起来,成为病灶,最终将危及人的生命,于是就自己给自己按摩,试图疏通血管,让血液流动起来。但这种“自摸”是否能够让血液流动起来,谁也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
商业银行主导债转股的“自摸”方式,虽然既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率而缓解风险,也能够降低非金融企业的财务成本,但摸来摸去,商业银行最多也只是将“病灶”从“脑部”转移“腿部”,导致“病灶”以另一种形态存在于体内,并没有得到根治,最终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假如“病灶”一旦转移到“背部”,便无法“自摸”,必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一个企业负债率过高,连偿还利息都很困难,当商业银行的债权转成股权,商业银行就有可能成为第一大股东,甚至有可能成为绝对控股方,那就要由商业银行主导企业的经营或者是进行股权重组。但商业银行缺乏产业整合能力和对实体企业的经营能力,转为股东后对企业价值提升的作用也就很有限,只能由企业的原班人马继续经营企业,其风险显而易见。
尤其是债转股以后,企业依然会希求银行救助,从大股东银行那里再次获取贷款,或者要求大股东银行提供追加融资。因为是“自摸”,要保护股权利益,银行就会不问条件地继续贷款或追加融资。一旦经营不善,破产倒闭,商业银行的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将双双遭遇重大损失。
有关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取得绝对控股权,就能够以压倒性优势推动这些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进行市场化重组整合,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加快所在行业去产能进程,在银行和企业实现双赢的同时,还可推动供给侧改革。这是一种理想化的想法。即便商业银行有能力进行产业整合,通过重组转让股权退出,但经过对股权对应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其股权必然贬值。否则,重组便不可能成功,因为那些经营状况比较好的龙头企业也不是傻子,他们要追求公允价值,决不会按照商业银行的意愿高价收购陷入困境企业的股权。一旦这一损失产生,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