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研究

2017-07-31 15:24申祥升
时代金融 2017年18期
关键词:风控消费金融不良率

【摘要】本文从宏观层面通过国内外经济指标数据论证了消费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通过银监局统计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不良率揭示了消费金融行业机遇与危机并存的现状。本文将消费金融行业的参与者大致分为银行系、产业系、大型电商系、平台系四类,重点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进行剖析,分析了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及面临的问题,并对其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消费金融 市场规模 不良率 风控

一、宏观环境背景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下滑,中国GDP增速也从两位数跌破7%。中国经济增长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而与美、欧、日等国家比较,中国的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较低。根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如表1所示从2007年至2015年我国民最终消费占GDP比维持在35%至37%之间,而同时期美欧日等国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达54.9%至68%。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消费支出在GDP中占比过低,消费在GDP中的占比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因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消费需求降低,导致中国的出口受影响,出口量大幅下挫,又因国内需求不足导致投资也相应下降,最终影响经济的增长。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我国亟需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支出,减少对外出口依赖。

根据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理论,人们的消费虽然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在所增加的收入中用于增加消费的部分越来越少[1]。因此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将大于增加高收入群体收入的作用。所以发展以中低收入群体为客群的消费金融,对我国经济由出口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变意义重大。在借鉴国外消费金融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国情前提下,银监会于2009年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为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2013年,银监会发布了修正版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3],进一步促进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

二、行业现状

自2009年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后,各机构开始筹备设立消费公司,2010年,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是第一批经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银监会颁布了修订版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降低消费金融公司设立门槛,向更多的城市推行试点,至2016年底共有18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成立。据银监局数据统计,如表2数据所示,随着新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加入及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13年之后,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同时,数据显示不良率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资产规模的扩大不断攀升,不良率的增幅在2013年至2014年间有所放缓,但2014年之后又大幅升高而且显著大于2013年之前不良率增幅。2013年后银监局放宽消费金融公司设立门槛,取消业务发展地域限制,大批新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跨区域拓展使新增放款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规模由2013年的63亿增加到2014年的224.23亿,资产规模1年时间翻了3.6倍,不良率也由2013年的1.4%升至1.56%,2014年不良貸款既有2013年之前的贷款产生的也包括2014年新增贷款产生的,鉴于2013年之前贷款规模只有63亿左右,而2014年资产规模高达224.23亿,新增资产规模近161亿,由此推断不良贷款主要由2014年新增贷款产生,而2014年之后,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潜在不良陆续暴露,不良率攀升幅度增加。2014年后不良率增幅显著大于2013年之前增幅,数据表明,虽然目前消费金融行业平均不良率还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随着消费金融行业竞争者的不断增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不良率上升的趋势却越来越快,说明各消费金融公司将工作重心放在扩大业务规模上,而忽视了对风险的把控,将导致消费金融行业系统系风险不断积累,需引起监管当局重视。

三、消费金融行业参与者分类

消费金融行业参与者主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银行系:由银行主导,获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持牌类消费金融公司,如: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第二类是产业系:由产业系公司主导,获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持牌类消费金融公司,如:海尔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第三类是大型电商系:由大型电商主导成立,从事消费金融业务但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公司名称中也不允许出现消费金融字样,如: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第四类是平台系:主要是一些借贷平台,从事消费金融业务但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公司名称中也不允许出现消费金融字样,如宜人贷、惠人贷等P2P平台。

四、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

(一)资金来源丰富、资金成本低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成本大约在3%~5%;而产业系资金来源短期内主要是以股东存款和同业借款为主,资金来源比银行系少,资金成本与银行系相当,在3%~5%之间;大型电商系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存款、同业借款、ABS(资产证券化),资金来源比银行系少,资金成本大约5%~7%,成本比银行系高;平台系资金来源最少,主要依靠打包债权作为理财产品出售获得资金,资金成本在7%~10%,个别平台甚至高于10%,资金成本最高[4]。综上,相较其他竞争对手,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来源丰富、资金成本低。

(二)持消费金融牌照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比大型电商系及平台系更宜获得客户认可。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查询及上报人行征信,查询客户人行征信可以获得客户真实的借贷信息及历史还款记录,有助于识别信用风险。上报人行征信可以对客户形成一定的约束作用,若客户产生逾期会影响客户以后的房贷、车贷、消费贷等贷款,一定程度上会约束客户投机心理,督促客户及时还款,有助于减少客户因投机心理产生的逾期,降低客户信用风险。

(三)可依托股东银行布局在全国的支行网点展业

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是银行,银行在全国布局有庞大的支行网点,可依托支行网点开展业务,快速完成在全国的业务布局,抢占市场。

(四)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可以获得股东银行资金支持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可以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3]。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是银行,而银行最大的优势是资金充足,在其控股消费金融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给予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支持,使其度过生存危机,与其竞争对手相比具备更高的生存能力。

五、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一)相对于竞争对手,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1.缺乏消费场景。产业系及大型电商系具备天然的消费场景,可以以极低的成本获客。如:海尔消费金融可以在自己集团公司门店中客户购买家用电器时推荐海尔消费金融分期付款,既可以促进集团公司产品销售,又可以扩大消费金融业务,还可以明确客户资金用途,降低欺诈风险。蚂蚁金服可以依靠集团公司的天猫及淘宝等购物网站作为获客渠道,在客户网购商品选择支付方式时增加一种分期付款方式即可,几乎零成本获客。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却无类似消费场景,获客时需要较高的获客成本。

2.资金优势不如银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涉及到的客户群体与银行中信用卡、消费贷等消费性贷款的客户群体重叠,所以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的消费性贷款业务存在竞争关系。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在3%~5%,而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客户存款,以一年期存款为例,最新人行基准利率1.5%,资金成本极低,在与银行的竞争过程中,资金成本明显处于劣势。

3.风控不如电商系。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缺乏客户行为、消费、交易数据。像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积累了海量的用户的行为、消费、交易数据,为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大型电商系大数据风控提供了数据基础。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风控只能依靠人行征信数据,但因人行征信数据覆盖率有限,大量客户无人行征信记录,无法利用人行征信数据对无人行征信记录的客户进行信用风险控制,针对此类客户缺乏有效风控手段,无法像大型电商一样利用自身数据发展大数据风控来覆盖无人行征信记录人群。

4.未充分利用银监会制定的有利政策。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进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经批准可以发行金融债券[3]。资产证券化是信贷资产转让的其中一种形式,资产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差的资产盘活,降低流动性风险。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资金支持。目前,除了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外,其他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均未进行。

(二)相对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1.競争者日益增多,产品同质化,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入局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者日益增多,未来会有更多的竞争者加入,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产品同质化会越来越严重,竞争者可能会通过降低借贷门槛来吸引客户,将会导致不良率大幅攀升,积累系统性风险,应警惕韩国信用卡危机式的行业崩盘。从2000年开始,为了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韩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急需拉动内需,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以促进消费,从2000年开始,韩国信用卡业务飞速发展,竞争者越来越多,竞争同质化,放贷门槛不断降低,随着时间的推移,信用卡不良不断暴露,至2003年底,不良率达11.2%,大量信用卡公司破产,整个信用卡行业崩盘[5]。

2.消费金融行业存在风控难题。随着入局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者增多,客户可能会在多个平台进行借贷,但因为很多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未持有消费金融牌照,无法上报人行征信,所以在查询人行征信时就无法查到客户在这些公司的借贷信息,容易引发多平台借贷问题。各消费金融经营机构为保持核心竞争力不愿与竞争对手分享数据,导致信息孤岛效应,最终会使整个消费金融行业不良率上升。

3.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影响民众提前消费意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医疗费用高昂,但医保人群覆盖率还不高,医保目录覆盖药品范围也比较小,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对患者形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养老保险覆盖人群也比较低,养老金比较少,而且目前养老基金存在很大资金缺口。病无所医,老无所依的忧虑使民众对未来高度缺乏安全感,所以大多数民众更愿意储蓄,来防范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不是将收入用于消费,更不愿意进行提前消费,所以要想全面的释放消费金融需求,必先解决民众后顾之忧,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六、发展建议

(一)针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建议

1.场景结合。线下与商户门店合作,线上与网上商城合作,快速切入消费场景。对商户及网上商城而言,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可以获取有购买意愿但无全额购买能力的客群,有利于促进业务规模的发展;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而言,与商户及网上商城合作,依托合作伙伴的线下渠道及线上渠道获取客户,实现与消费场景的融合,最大限度降低获客成本,同时也可以明确客户资金用途,降低欺诈风险。使商户门店及网上商城与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之间实现互利共赢局面,有利于双方合作可持续发展。

2.加强风控建设,提高审批效率。风险识别及风险定价是金融的本质,风控能力是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的核心竞争力。消费金融小额分散的特征决定了消费金融风控工作无法仅依靠人工进行审批,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进行风控系统建设,在确保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自动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议如下:第一,加强前端进件系统对客户数据的收集能力,利用移动终端APP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自动获取客户通讯录、短信、行为轨迹、设备指纹等数据;第二,规范客户手动输入信息,对一些分类明确的字段信息,应提供选项让客户选择,以确保数据规范性,便于后期数据分析,同时应加强对客户输入数据的校验,以确保数据有效性,例如: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公安校验、学历校验等;第三,引入第三方反欺诈数据并利用人行征信数据以及公司自身历史数据以及前端进件系统收集的数据构建评分卡及规则集,实现部分进件的自动审批,并不断对评分卡及规则集进行动态调优,以确保维持及提升其对好坏客户的识别能力。

3.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经批准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及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目前为止,除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外其他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均未进行资产证券化及发行金融债券。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流动性风险,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有助于拓展业务规模。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应积极筹备进行资产证券化及发行金融债券。

4.利用支行网点线下业务优势,拓展线上业务。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依托银行母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支行线下获客,业务品种主要是大额现金类贷款,较其他类型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可以获得较优质的客户,有效降低客户信用风险,这是银行系的优势,因此要继续保持此优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互联网正在颠覆一批传统行业,消费金融行业也因互联网发生革命性变化,大型电商系依靠其网上商城消费场景获客,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海量用户行为及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风控,快速的拓展消费金融业务,面对大型电商系的竞争,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也应积极布局线上业务。

5.引入战略性股东,整合利用股东资源。引入具备丰富消费场景、积累有海量用户行为及交易数据的集团公司作为股东,整合利用股东资源,与股东进行业务联动,切入消费场景,降低获客成本;利用股东的海量客户数据构建更全面的用户画像,进行大数据风控,降低客户信用风险。

(二)针对政府机构的建议

1.加强监管。平衡好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既要稳增长,又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同业拆入资金余额、投资余额等风险指标及风险定价机制、外包管理机制等风控管理体系的监控,规范竞争规则,预防恶性竞争,预防韩国信用卡危机式的行业系统崩盘。

2.由政府机构牵头成立次级贷款征信中心。汇集无法在人行征信中心上报及查询的客户借贷及还款记录数据,连接信息孤岛,实现行业信息共享。随着越来越多非持牌机構入局消费金融行业,客户多平台借贷的风险持续升高,而各经营机构为保持竞争优势,不愿与其他同业机构分享历史数据,结果将导致整个行业信用风险升高,因此有必要由政府机构牵头成立类人行征信的次级贷款征信中心。所有从事贷款业务但不上报人行征信的机构应将客户基本信息及客户借贷还款信息上报次级贷款征信中心。上报次级贷款征信中心的机构可以对客户进行次级贷款征信查询,以此来识别客户是否多平台借贷,降低信用风险。

3.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国家应将政策向民生倾斜,让民众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医保及养老保险人群覆盖率,特别是提高广大农村地区覆盖率,减小城乡差距;扩大医保目录,提高报销比例,使患者医疗所用药材可以报销且能高比例报销;提高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金额,使民众老有所依。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可以使民众无后顾之忧地进行消费,有利于释放消费需求,扩大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屈坦基.《凯恩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思想剖析》(第三版)[J].经济研究,2014,(12):198.

[2]银监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EB/OL].http://www.cbrc.gov.cn/govView_97C243D8F34449638C277EC953B12466.html.

[3]银监会.修订完善《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EB/OL].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DOC_ReadView/93BDC11D2 846408CAB26E6FD615DEE4B.html.

[4]经济金融网.各类消费金融公司盈利能力比较.[EB/OL].http://finance.cenet.org.cn/show-1509-69985-1.html.

[5]鲍钦.韩国信用卡危机及其启示[J].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学报,2004,(02):40-43.

作者简介:申祥升(1985-)男,汉族,山东潍坊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研究方向: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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