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鹏
(张家口市文广新局长城保护管理处,河北张家口 075000)
涿鹿龙王堂遗址考
常文鹏
(张家口市文广新局长城保护管理处,河北张家口 075000)
龙王堂遗址是涿鹿县境内一处战国至北朝时代的城址,城址遗迹现只存保存完整的南城墙和一段东城墙,城内遗物以泥质灰陶和夹蚌夹砂红陶残片为主。结合《水经注》的记载和考古勘察,初步考证龙王堂遗址为汉代的无乡城、北魏时期的宜乡城,其性质为县下辖的乡部级行政治所,城址规模约为县治的一半。
龙王堂遗址;战国至北朝;漯水;宜乡;乡部
龙王堂遗址位于涿鹿县温泉屯乡龙王堂村北,东经115°22′38.2″,北纬40°20′33.3″,海拔259米(见图1)。北80米为桑干河,东为河滩荒地,西、南紧靠龙王堂村民房,西30米外为高杏公路(高堡—杏园)。遗址处于桑干河次台地上,南高北低,现为农田,种植葡萄。
图1龙王堂遗址地理位置示意图
龙王堂遗址为一古代城址,现只存南城墙和一段东城墙,以及南城墙和东城墙合拢处的东南角台一部分,南城墙和西城墙合拢处的西南角台仅存轮廓痕迹,北城墙和西城墙遗迹已不明显。城址面积现不可考,仅依据南城墙长度可知城址东西长246米。
南城墙长246米,保存相对较好,城墙残宽5~6米,高4~5米,城墙内为葡萄地,外为龙王堂村民房。由于外部取土挖切、内部种植垫土,遭受一定程度破坏,已失城墙原貌。墙体夯层厚0.04~0.09米,夯土细腻、纯净,夯线水平齐整。南城墙西部,距西南角台40米的地方有一豁口,宽5米,疑为城门处。东城墙残长34米,残宽4~5米,高3~4米。东南角台轮廓尚存,沿两侧城墙基线分别向南向东外凸1~1.5米。西南角台遗迹不明显,仅在南城墙一侧外凸1米有余,西城墙一侧已坍塌成低土垅状,原始痕迹已不可考。(见图2)
图2龙王堂遗址位置示意图
龙王堂遗址地表遗物主要以陶器残片为主,依据陶器的质地和烧制火候不同可分为泥质灰陶、加蚌加砂红陶两系。陶器制法泥质灰陶主要为轮制,加蚌红陶从制作水平和器物的规矩程度看可能为模制。泥质灰陶系的陶片发现较多,陶土经过清洗,内中比较纯净,烧制火候较高,胎体坚硬,器壁薄厚均匀。夹蚌夹砂红陶系数量不多,烧制火候较低,胎体疏松,器表一般比较平滑。
所发现的陶片纹饰以绳纹为主,其中泥质灰陶多饰细绳纹,夹蚌夹砂红陶多饰粗绳纹,其次为弦纹,多压于绳纹之上,起简单分区作用但不整齐,也有单独使用的,主要见于器物的颈部和肩部。部分陶片发现有附加堆纹,多饰于盆、罐的腹、肩部。
龙王堂遗址的地表遗物,与蔚县代王城遗址[1]、怀来大古城遗址[2]、涿鹿上四堡遗址[3]、涿鹿黄帝城遗址[4]发现的遗物相同相近,年代应为战国至汉代,延续到北朝。
龙王堂遗址作为一个古代的城址,在历史上是否有记载呢?我们试从地理巨著《水经注》中寻找端倪。
《水经注·漯水》记载:“漯水又东,迳下洛县故城南,…… 漯水又东,迳高邑亭北,又东迳三台北。 漯水又东,迳无乡城北。《地理风俗记》曰:燕语呼毛为无,今改宜乡也,漯水又东,温泉水注之。水上承温泉于桥山下。《魏土地记》曰:下洛城东南四十里有桥山。山下有温泉,泉上有祭堂。……池水北流入於漯水。漯水又东,左得于延水口”[5]。
漯水即今桑干河,于延水即今洋河,[6]《水经注》的这一段记述,明确告诉我们,桑干河从西向东流,依次经过下洛城、高邑亭和三台北、宜乡城,又经过温泉水和桥山,最终与北面的洋河汇合。其中,下洛城位于桑干河北岸,高邑亭、宜乡城、桥山位于桑干河南岸。
下洛城是汉代上谷郡下领之县,坊间公认地望为桑干河北岸的涿鹿镇附近,因此从方位上看,高邑亭、三台北、宜乡城应该位于涿鹿县城往东的河南岸区域,且在桑干河与洋河汇合之西。涿鹿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掌握的古文化遗存中,这一区间内的战汉时期文化遗存,基本为二处,一是以上四堡村为中心的上四堡遗址,包括五堡遗址、向阳遗址,几个遗址文化内涵一致,相距不足一公里,可以整体归纳为一处;另一处就是龙王堂遗址,龙王堂遗址位于上四堡遗址东10公里。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同时代遗址。上四堡遗址可能与高邑亭或三台有一定关系,[7]那么龙王堂遗址是否就是记载中的宜乡城呢?通过实地考古调查并结合古籍记载,我们得到如下证据。
第一,《水经注》记载,宜乡城位于桑干河南岸,龙王堂遗址也位于桑干河南。
第二,《水经注》明言,漯水迳宜乡城之后有温泉水汇入,水由桥山下的温泉流出。说明宜乡城之东有温泉和温泉水,今龙王堂遗址附近有村庄命名为温泉屯,遗址东5公里有村庄命名为暖泉,证明该地区历史上确实存在温泉,与《水经注》记载大体吻合。只是由于地下水位下降,现今温泉干枯,河道干涸,无法探寻具体位置。
第三,《水经注》还指出,宜乡城之东有桥山,位于下洛城西南四十里。桥山因与传说中的黄帝事迹有关,因而学者对其考述较多,一般认为“今杏园、赵庄北的一座圆形镂空状山体为古史记载的桥山”[8]。按制“汉魏一里折今415.8米[9]”,40里就是16000多米(16公里),而涿鹿镇与杏园北的桥山山体的直线距离为17—18公里,虽然郦道元所述四十里的路径无法查考,但是与这17公里的直线距离大体接近。从地图上看,桥山也确实位于涿鹿镇西南,可知郦氏所指桥山即杏园北的山峰。龙王堂遗址位于杏园桥山西北,二者相距不远,与漯水先过宜乡城,随后即过桥山的记载也相吻合。
第四,桑干河和洋河交汇的地方在今怀来县夹河村北,龙王堂遗址位于其西5公里,这与郦氏记载的漯水迳宜乡城、桥山之后继续往东与于延水合流相一致。
综上,我们认为龙王堂遗址就是《水经注》中记载的宜乡城。此外,据称龙王堂城址中曾出土带铭文器物,上写“宜乡”,该器物在收藏过程中散佚,真伪难辨,暂不作为龙王堂遗址即为宜乡城的直接证据。
《水经注》中所提到的《地理风俗记》是汉代刘劬所写,记载的是汉代地理情况,他称龙王堂遗址为无乡或毛乡,说明该遗址存在于汉代。郦道元称无乡“今改宜乡”,郦道元是北魏人,可知宜乡是龙王堂城址在北魏的称呼,该城从汉代一直延续到了北朝。在郦道元的时代里,像下洛城、潘城这样的上谷郡下领县城均已废弃为故城,宜乡城却存留下来,仍然活跃于战乱频仍的北朝时期。
《水经注》和《地理风俗记》记载龙王堂城址为无乡和宜乡,所称的乡是秦汉时代的一级行政区划。按制,“秦汉实行郡县乡里的行政体制,郡下有县,县下为乡部,即分部而治的意思,乡下有里,里是最基层行政单位。”[10]“北魏实行州郡县乡里的行政体制”[11],与汉代大体接近。《汉书·百官公卿表》叙述县以下的地方区划说:“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12]王毓铨先生考证乡上承县、下启里,与亭属不同行政系统,亭为军事性质的治安机构,乡为县民事行政机关在地方的分支,其最高行政长官为乡有秩或乡啬夫,“乡有秩或乡啬夫总负一乡之责,其主要职司是收税或安排力役”[13]。
汉魏乡的城市规模如何呢?龙王堂城址保存完好的南城墙说明汉代的乡部也建城,城址规模大约为边长250米左右,合汉制0.5里,150余步(汉代1步1.6米),说明汉代不仅郡治、县治建城,乡部也建城,只是规模比县治要小。参考同时期保存完好的上谷郡涿鹿县城,“涿鹿故城东西城墙长500米,南北城墙长540米,城墙高5-8米,底宽10、上宽2.5米。”[14]可知乡部城墙长度大约为县治的一半,乡部面积虽小,但其城墙建筑形制包括高度和宽度大体与县治相近。依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还不能说明乡部是否驻军,但从其完整的防御体系来看,驻军的可能性很大,只是规模较小。
综上所述,宜乡城应为战国至汉代并延续到北朝时期的一座乡一级的行政治所,其城址规模大约为同时代的县治的一半。
龙王堂遗址是张家口境内保存相对较好的一座战汉至北朝遗址,对龙王堂遗址的考古调查与认定考证,有助于考察战汉至北朝时期县下之乡部的建城规模、城建设置,对于我们认定战汉至北朝时期同级别同规模的城址有一定借鉴,对于从地理上寻找上谷郡其他城址的具体地望,也有一定参考,总体上为张家口地区战汉至北朝城址研究提供了新的佐证。
(绘图: 李雅妮)
[1]蔚县博物馆.代王城城址调查报告[J].文物春秋,1997,(3):43-45.
[2] 李维明,郗志群,宋卫忠,张秀荣.河北怀来县大古城遗址1999年调查简报[J].考古,2001,(11):18-22.
[3][7]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张家口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涿鹿上四堡遗址发掘简报[J].文物春秋,2012,(3):19-23.
[4] 王培生.河北涿鹿县黄帝城发现一座东汉墓[J].文物春秋,2008,(4):29-30.
[5] 郦道元.水经注(卷十三 漯水篇) [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8.
[6] 杨守敬.水经注疏(卷十三 漯水篇) [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
[8] 曲辰.涿鹿桥山黄帝陵史实考证[N].桑干河,27、28(6).
[9] 梁方仲.中国历代度量衡之变迁及其时代特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527-530.
[10] 臧知非.简牍所见汉代乡部的建制与职能[J].史学月刊,2006,(05):23-30.
[11] 薜瑞泽.北魏邻里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85-88.
[12] 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3] 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J].历史研究,1954,(2).
[14] 张家口地区行署文化局.张家口地区文物普查资料集[Z].1982.
The Archeological Survey of Zhuolu Dragon King Temple Site
CHANG Wen-peng
(The Great Wall Protection Management of Zhangjiakou, Zhangjiakou, Hebei 075000)
The Dragon King Temple Site in Zhuolu county is a site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o the Northern Dynasty . Only the south wall and a section of the east wall are left on the site. The city’s relics are mainly in shale pottery and fragments of sand inclusion with red pottery fragments or clam. Based on Shuijingzhu records and archaeological survey, the research believes that the site of the Dragon King Hall is Wuxiang country of Han Dynasty, also is Yixiang county of the Northern Wei Dynasty. Its nature is a township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nty and the size of it is about half of the county.
the Dragon King Temple Site;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o the Northern Dynasty;Luoshui;Yixiang;township
2016-01-03
常文鹏(1980-),男,河北张家口人,张家口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长城保护管理处科长,文博馆员、历史学学士。研究方向:文物考古、长城保护管理、地方史志。
K878
A
1008-8156(2016)01-0032-03
修回日期:201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