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2016-05-24 14:47重庆市水利局
中国水利 2016年24期
关键词:城口县小水电水电

小水电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重庆

重庆市抓住国家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的机遇,在水能条件较好的万州区、巫溪县、城口县和石柱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为保证试点项目建设,重庆市采取强化“四项措施”、严格“四个条件”、把握“两个环节”、落实“五项政策”、加强“五个管理”、坚持“四个明确”等措施,有力地推进农村小水电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2016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亿元在6个省(直辖市)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项目建设,重庆被列入其中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重庆市共安排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万州区、巫溪县、城口县和石柱县)建设7个试点项目、装机1.424万kW,年度投资计划14704万元(中央投资5670万元,市财政补助595万元,其余为业主自筹)。截至目前,7个试点项目均已开工建设,预计在2017年3月底前全面建成发电后,将助力推进项目所在地区脱贫致富。

多措并举推进小水电建设

重庆新农村建设

万州区红丰三级电站机组安装

城口县三合电站控制室

巫山县峡门口电站全景

强化“四项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县政府成立水电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水利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水电扶贫工作。二是强化部门协调。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农村水电发展的合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水利部门与项目县水利部门签订责任书,县水利部门与项目业主签定合同,层层落实责任,并将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水利系统“禹王杯”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四是强化检查督察。重庆市加强对项目县督促指导的同时,由项目县政府将农村水电扶贫工作纳入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作督察范围,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挂牌督办,力保项目按期投产,助推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

严格“四个条件”,抓好前期工作。项目选择上严格遵循四个条件:一是项目所在县已纳入水电扶贫工程规划范围;二是扶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优良;三是项目业主积极性高,自筹资金有保障;四是电站建设条件好,能够在规定时间投产发电。所有水电扶贫项目,均要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电站扶贫目标与任务,将扶持人口和电站效益分红资金精准落实到户。

把握“两个环节”,推进项目实施。一是把握启动环节,在充分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启动会议,对试点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把握推进环节,根据建设内容逐项安排施工工序,排出重要时间节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检查并向项目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进展情况,对未达到进度计划的督促落实赶工措施。

改造后涪陵区八一桥电站水轮发电机组

改造前涪陵八一桥电站水轮发电机组

涪陵区八一桥电站中控室

涪陵区惠民电站引水管

武隆县柏杨电站

落实“五项政策”,降低建设成本。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水电扶贫项目建设的建安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运行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自投产之日起返还5年;二是落实土地划拨政策,对水电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三是落实上网扶持政策,水电扶贫项目上网线路由供电企业投资并支持并网接入,争取适当上调上网电价,确保电量全额上网;四是落实市级配套资金,争取中央、市级按1∶0.1的标准执行,争取市级配套资金595万元;五是落实招标投标政策,按照渝发改投〔2016〕840号文件明确的“已开工建设并已完成一定实物工程量的项目,为避免产生矛盾,可不再招标”,降低业主建设成本。

加强“五个管理”,保障建设安全。一是加强“四制”管理,建设中严格执行业主负责制、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户专账,强化管理使用,严格资金的稽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三是严格水电扶贫国有资产管理,以租赁或委托国有平台公司等方式进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加强中间成品检测,对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例会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坚持“四个明确”,确保扶贫到位。一是明确受益户数,要求各项目区县以总装机为基础,原则上按不低于每户5kW的标准帮扶建卡贫困户;二是明确扶贫资金比例,要求各项目区县按国家补助资金的6%提取扶贫资金,据实缴存当地小水电扶贫项目专项账户;三是明确扶贫资金用途,所提取的扶贫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2020年前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2020年后由当地政府根据扶贫工作完成情况适时调整收益提取比例、受益范围、对象和方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四是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要求项目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了电,村民兴建的避暑山庄

城口县三合电站厂房

农户用上电磁炉

农户用上微波炉

村民用电加工饲料

小水电建设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这些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建成后,将有力地促进项目所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经济效益:据初步估算,电站建成后,年发电量4159万kWh,按上网电价0.305元/kWh计算,年营业收入约1300万元。

生态效益:年新增发电量4159万kWh,可节约原煤消耗约3.42万t,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79万t、二氧化硫排放0.03万t、烟尘排放0.01万t、氮氧化合物排放0.03万t,节能减排、生态保护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引导各类社会资本8439万元参与水电建设,提高贫困群众就业创业机会。试点任务完成后,按照国家投资收益每年不低于6%的比例专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要求,全市有关企业每年将拿出375.9万元,按5个kW帮扶1户计算,可使2840户建档贫困户持续收益,每年每户可获得1320元以上的资金扶持。

图文/重庆市水利局

整编/ 韦凤年 设计/杨 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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