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 江必新
构筑总体国家安全法治格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 江必新
国泰民安是古今中外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维护国家安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现实和最急迫的保障。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准确把握,是新形势下指导国家安全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对国家安全理论的重大创新。学习好、贯彻好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不断拓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境界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以法治之思维构建科学完备的国家安全体系,需要以法治之方式提高国家安全能力,需要以法治之力量实现国家安全。
江必新会长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
要充分认识法治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构筑总体国家安全法治格局,是实现总体国家安全的必由之路,是总体国家安全形成与维系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条件,是确保保安权力正确使用、保障人民权益和安居乐业的核心举措。总体国家安全法治格局是安全与法治高度融合的状态,是将国家安全相关事务都纳入法治轨道和框架中,将法治建设作为总体国家安全的基本依托,使法治成为贯穿国家安全工作的一根红线;是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均充分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均呈现高度规范化、程序化的状态;是在法治框架内,运用外交、国防、经济、发展、文化、科技、信息、生态、国土等综合安全手段来实现自我安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并促进世界和平。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必须强化法治对国家安全的保障作用。国家安全领域,属于敏感区域,具有特殊性和隐蔽性,因而比较容易发生权力滥用的情况,公民权利也易受到侵害。只有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引入国家安全领域,全面清晰表达国家安全内容与逻辑,规范国家安全治理内容和实现途径,才能将各项安全工作纳入法治框架,取得国家安全领域道义制高点,真正实现人民福祉。
要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国家安全工作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安全保障,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必然成为国家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既要充分认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重要性,也要切实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还要不断提升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能力。在思想上,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善于把党的国家安全方针、政策与国家安全立法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上,尽快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安全法治事业的专业队伍。在体制上,要形成党政有机融合、高度统一的体制。
要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的系统性制度。制度是法治的载体。实现国家安全保障的现代化和法治化目标,仅仅依靠体制自身是无法自动实现的,必须建构和完善周密的制度体系,至少应包括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制度,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制度,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特定领域的审查监管制度,危机管控制度,等等。
要科学设计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的实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思想以来,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不断完善,但运用法治保障国家安全的具体实现机制仍不健全,还要从五个方面着手,促进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机制的形成:一是基于安全工作的牵连性和传导性,在各安全主体间建立衔接和议事协调机制;二是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四是优化国家安全的系统联动机制;五是完善国家安全工作经费支持和装备、科技人才保障机制。
要以法治之思维构建科学完备的国家安全体系。国家安全保障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治思维构建科学完备的国家安全体系,是国家安全建设的基本目标。以完善国家法治保障体系为依托,使法治成为贯穿国家安全工作的一条红线,重点提高国家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的能力,在实施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既能妥善维护国家安全,又能保护公民权利,实现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和谐共保的理想状态。
要以法治之方式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安全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以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为依归。实现国家安全战略,必须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的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方式控制影响国家安全的各项基本变量,尤其要根据国家安全的不同状态(公开或隐蔽、平时或紧急)进行类型化处理,建构有区别的规则和程序。采取多种措施以有效保障国家安全。
要以法治之力量实现国家安全。积极促进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格局的形成,还必须加大国家安全的法治宣传,增强每一位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制度细化公民和各类组织责任,使公民和组织积极有效参与,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以赏罚予夺之手段,形成强有力的导向机制,使国家安全各领域均呈现高度规范化、秩序化的状态。
要坚持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保障与监督的统一。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国家安全事务就是要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安全,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国家安全涉及国家和全体国民的根本利益。在处理国家安全职责和公民权利义务问题上,既要明确国家职责,又要明确公民义务;既要充分授予国家安全机关以适当权力,又要防止权力滥用;既要保障公民权利,又要促使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既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公共利益,又要维护公民个人利益;既要保守国家安全秘密,又要适度公开接受监督。
要实现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与其他保障方式的优势互补。国家总体安全法治格局的形成,不仅要坚持实质法治,善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而且要尊重特殊规律,对于安全风险评估、紧急应对和公共利益维护等重大事项,妥善做好制度预设。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国家安全领域,法治不能包医百病,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其他非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作用,实现其他保障方式与法治方式的优势互补。
要重点做好特殊领域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具有政治属性,也具有法律属性。合理界定国家总体安全与传统安全的内涵,认清国家安全发展趋势,使硬实力安全和软实力安全同时发力,在重点安全领域实现法治,发挥示范效应。要确保政治安全,夯实总体国家安全的基石。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保障经济安全,运用法治促进发展与安全并行。按照《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要保障社会安全。要加强和创新社会冲突治理方式,实现从关注内部不稳定因素到同时关注内外不稳定因素及其互动的转变;从重视政权稳定到同时重视政权稳定和公民基本权利的转变;从聚焦事后影响向聚焦事前风险的转变;从突出处置与应对向突出源头治理的转变;从强调行政控制向强调依法治理的转变。要重视虚拟社会安全,有效应对信息时代的各类挑战。厘清网络空间的主要威胁与法治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全面建构中国网络社会治理的实体与程序性法律框架。重视新技术应用背景下的隐私与数据安全问题,强化社会主体信息安全治理责任,发挥其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中的关键作用。要统筹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两个安全大局。当今世界,任何国家都不能无视国际环境和地区安全而独谋安全。应当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
(本文节选自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