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2年初,国家启动“营改增”试点,发展至今,累计实现减税6000多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也被纳入其中。在税改新政面前,“营改增”对金融业究竟影响几何?研究发现,“营改增”对金融业各板块税收和利润影响较小,而进项税抵扣是影响金融业税负水平的关键。
关键词:“营改增”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进项税抵扣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25-02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部署,总理明确表示,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36号文),自5月1日起,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全面开征增值税,并适用6%的税率。
目前,金融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畴,其缴纳的税收额占税收总额的20%,因此,金融业“营改增”影响巨大,涉及面广,波及主体多,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一、什么是营业税和增值税
在我国税收收入结构中,一部分为流转税,一部分为所得税,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税收,共计三大部分,其中流转税占比55%。流转税涵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其中增值税占比60%,营业税占比30%,因此,合计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占税收总额的比值为40.5%左右。
简单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由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计算而得,其征税主体所处领域主要为制造业。营业税,是对商品或劳务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由营业额乘以商品或劳务对应税率计算而得,其征税主体所处领域主要为服务业。
金融业“营改增”,即把按营业税缴纳的应税项目转变为按增值税缴纳,以实现税收结构的调整。
举例来讲,假设B商品买入价为100元,转手卖出价为200元,则商品增值额为100元。营业税是对200元销售收入征税,营业税=200*对应税率(有3%、5%、5%~20%等多种税率)。增值税是对100元的增值额征税,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7%、11%、6%、0%不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为卖出B商品需要缴纳的税收,进项税额为买进B商品可以抵扣的税收。
二、“营改增”试点的效果
统计数据显示,从2012年试点至201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减税近5000亿元,至2015年底,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减税效果非常明显,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负。
金融业“营改增”,也有望在税收缴纳上实现有效减负,并打通金融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现象,推动金融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金融业涉及范围和主体广泛,将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增值税整体抵扣链条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节点。
三、“营改增”对金融业的税收影响
金融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因此,目前仍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试点后,改征增值税,税率暂定6%。从数值上来看,税率提高了1%,但税收会因此就提高吗?很显然,税收额与税率没有必然关系,还在于应纳税额的大小。“营改增”后,有一部分进项税收可进行抵扣,因此,应纳税额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小,使得决定金融业最终税负压力的是“营改增”后应纳税额的大小。
(一)银行业
对于银行业来说,其主要税收来源来自两大部分,一是存贷款利息净收入,二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这两大收入都按5%征收营业税。但“营改增”后,营业税不用缴纳了,这部分税收转增为银行利润,同时,存贷款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需按6%开征增值税。
税率提升了,银行业税负压力是否因此增大?这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对于存贷款利息净收入,利息支出进项税额难以抵扣,因为银行存款客户大多数为个人,无法开具发票;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成本支出一部分为人工费用,进项税难以抵扣,另一部分为IT运营和电信服务支出,可进行抵扣。
据研究测算,以上市银行为样本,若以上利息支出、成本支出等营业费用完全不可抵扣,则“营改增”可使银行税前利润下降1.93%;若完全可抵扣,则“营改增”可使银行税前利润下降0.48%。因此,综合来看,“营改增”可使银行税前利润减少,下降比例介于0.48%~1.93%之间。
(二)证券业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有四大收入来源: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60%)、买卖金融商品收益(占比25%)、融资融券收入(占比10%)以及其他(5%),这四大版块收入皆按5%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之后,对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只有小部分可抵扣,如交易所规费、中登公司开户费、过户费等可以抵扣,而其他大部分业务收入不可抵扣,由于券商交易客户大多数是个人投资者,无法开具发票,无抵扣可能性;对于买卖金融商品收益,与普通商品买卖类似,因此,大部分税收都可以进行抵扣。
据研究测算,“营改增”对券商四大业务收入的影响较小,对净利润影响比值在-1%~1%之间(具体比例视进项税抵扣情况而不同)。
因此,“营改增”对券商业绩影响微弱。但由于券商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员工工资普遍较高,最重要的支出是员工薪酬。因此,员工薪酬能否做进项抵扣极为重要。若人力资本支出可全额抵扣或者部分抵扣,则可有力减轻券商税负,充分改善业绩。
(三)保险业
保险业有两大分支,一是寿险业,二是非寿险业,其中包括产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险种。
“营改增”前,寿险享有国家税收优惠,可不缴营业税。“营改增”后,若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则税负压力较大。目前,各发达国家对寿险产品免征增值税,考虑到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延续性,预计寿险仍将免收增值税,以维持税负水平不变。因此,“营改增”对于寿险公司影响微弱。
而对于非寿险,“营改增”后,由于办公楼、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可抵扣,而面对众多客户的赔付支出等费用,无法获得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因此,可抵扣进项税不确定。但据研究测算,即使非寿险营业支出可抵扣比例在10%时,依旧可降低税负,并使利润提升一定比例,“营改增”对于产险公司是利好。
四、总结和建议
总结来看,“营改增”的潜在实施对国内各银行、券商和保险公司税前利润的短期影响应该较为温和并可控,预计“营改增”对金融业的税负和利润影响不大,我国金融业机构不必过分恐慌,应理性应对。从长期来看,营改增有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加大金融业进项抵扣范围,促进行业整体税负降低,利于金融业在我国的规范发展。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若要有效实现减税,则可抵扣进项税额要尽可能多,因此,进项税抵扣规定是影响金融业税负水平的关键,需静待税务局下发具体实施细则。
建议金融业各机构应尽快开展以下准备工作,以有效应对“营改增”的挑战:
一是加快财务系统升级。增值税是凭票抵扣,在税收征收上比营业税更为严格,同时,增值税业务系统是受税务部门严格监管,因此,金融机构各项财务系统须合法合规,清晰反映本公司业务流程,有效实现价税分离,以备财务核算和税务稽查。
二是提升业务重新定价能力。由于金融机构面对的客户多为个人,个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若金融机构将销项税全部转嫁到个人客户身上,无疑会加重客户负担。但目前金融业竞争激烈,价格的稍微变动将导致客户流失。因此,在“营改增”背景下,金融机构势必要重新考虑对客户的定价问题,提升差异化定价能力。
三是促进业务外包。目前,金融业较多税收无法享受进项税抵扣,如人工成本、系统开发成本、营销成本,因为无对手方或者对手方无法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营改增”之后,若要享受尽量多的增值税抵扣,需将大量可外包业务外包出去,减少企业内部成本消耗,将内部服务转化为购买服务,从而将不可抵扣的人力、系统研发等成本转换成可抵扣成本。
四是尽快开展增值税征收工作准备,梳理本公司业务架构、业务收入和征税情况分析,判断对自身利润的影响;加快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合规的增值税申报和管理流程;判断自己业务上下游企业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复核供应链,与供应链客户进行充分沟通,以有效应对“营改增”对金融业的不利冲击。
参考文献:
[1] 熊鹭.金融业营改增中的问题[J].中国金融,2014(3)
[2] 杜剑,赵子昂.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J].税收经济研究,2014(5)
[3] 高峻,郭磊.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预测[J].财会月刊,2013(11)
[4] 高培勇.“营改增”的功能定位与前行脉络[J].税务研究,2013(7)
(作者单位:北京洪泉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0)
(作者简介:李毓璇,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金融与会计。)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