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执政党引领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研究:以广州为例

2016-05-14 21:02黄杰锋
知音励志·社科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社会执政党治理

摘 要 基于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的维度导向,执政党可以通过包容性、合作性、民主性的价值理念或意识形态从而发挥其深入的、科学的、有效的引领作用,进而构建广州社会组织形成有效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美好图景。

【关键词】执政党;社会;治理

1 包容性引领

包容其蕴意为容纳,出自《汉书·五行志下》:“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广州社会组织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风口,社会治理问题日渐彰显,而恰在其时,民间草根社会组织迅速崛起,这为执政党引领民间草根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问题提供了思路。

1.1 丰腴的精神养分

有利于增强社会组织与执政党之间的理解度、默契度和支持度,使执政党更能在心里情怀和思想高度主动容纳社会组织的价值理念,两者在价值理念取向契合、在行动上互相照应,这影响社会组织建设的服务价值理念,提高服务的思想意识。

1.2 丰腴的实践养分

一方面,可以使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精力、能力、智力解决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使其发挥弥补政府在社会治理不是万能的漏缝。2009年,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提出相应的策略和与各地区之间开展合作,为政府提供丰腴的思路与决策。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社会组织走出“内卷化”的路线模式。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培育扶持第三十二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列入民政部门的年度预算,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这就是一个值得参考的范例。

2 合作性引领

构建理念图式与塑造合法性的制度和组织道理齿合,其必然需要一定的组织化行动者去型构其图景。社会组织与执政党相较而言,治理主体聚焦点彰显为“执政党居外,社会组织居内”,社会组织通过“协商共赢”的理念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与执政党协商,两者互相磨合,寻求合作共同点,最终达成共赢的局面。

2.1 感应器效应

社会组织包括基层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其具有感应社会问题的先兆的优势,同时,执政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党,其根本工作路线坚持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社会问题必然与部分的群众休戚相关,其两者对社会问题的呼声敏感性彰显得甘畅淋漓,执政党以“合作”的引领有助于社会组织增强对社会治理对象的敏感性,此刻两者的合作更能感应社会问题和时代呼声。

2.2 集成器效应

执政党以“合作”的引领有利于对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问题起到作用。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析,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跟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2.3 化解器效应

执政党以“合作”的理念引领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彰显重要,执政党以“合作”的引领有助于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梗阻物起到化解器的作用,执政党在“资源禀赋”的先天优势,其执政党呈现出“组织性强、社会性弱”的特质,而与执政党形成鲜明比照,社会组织则表征为“组织性弱,社会性强”。而“合作”式引领可以社会组织能够平等的、和谐的参与社会治理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并且可以自由地表达各方意见,找出问题的交汇点,从而框定问题的边界,进而在理性商讨中做出可行的、有效的而具有约束力的决策。

3 民主性引领

3.1 内在肯綮之处——以群众的利益为导向的民主乃是执政党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集体行动是民主实践的靶心,集体行动的民主参与才有意义和效力。民主的出发点和回归点是全体人民,而社会组织是由每个成员代表组成的,参与社会治理需要尊重每个成员的意见,集体最终的意见必须建立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础之上。正如列宁所说的:“群众的人数有千百万,——政策应当是从千百人着眼,而不是从几千人着眼。只有从千百万人着眼,才会有实事求是的政策。”因此,执政党引领社会组织发挥集体的力量为社会治理献言献力需通过政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公开实行监督。

3.2 外在第一关键节点——以阳光的民主保障群众的利益为路径指标乃是执政党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玻璃透明式的公开是民主集体行动基本因子。广州将违规社会组织将列入异常社会名录,社会组织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规定,社会组织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和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即时公示两种方式,将组织内部治理情况、开展公益活动、承接政府购买项目、接受捐赠、表彰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和有关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并通过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自被列入异常名录起满3年,且3年内未再发生类似情况的,可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3.3 外在第二关键节点——以有效的应急治理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乃是执政党引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的不可忽视的视阈

信息的及时更新、传播和分享是民主集体行动必备要素,有利于执政党引领政府与社会组织力量的应急合作。从“汶川地震”事件、“庐山地震”事件和“鲁甸地震”事件中,社会组织在社会动员、救援救助等发挥重要的作用。天津爆炸事件的发生,政府在突发性、偶发性以及殊发性的社会治理方面难以做到全面的、有效的、调适的回应,此时更要发挥更多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中来,有效弥补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不可控的缺漏,从而为社会治理的力量堡垒提供了保证。

参考文献

[1]费显政.资源依赖学派之组织与环境关系理论评介[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4).

[2]曼纽尔·卡斯特,夏铸九,黄丽灵译.认同的力量[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06).

作者简介

黄杰锋(1992-),广东省廉江市人。现为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作者单位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省广州市 5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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