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AEO认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6-05-14 14:27薛瑞祥吴敏匡增杰
对外经贸 2016年6期
关键词:海关监管中小企业

薛瑞祥 吴敏 匡增杰

摘要:2013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国许多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量大幅下降,为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我国海关引入AEO认证制度并探索AEO国际合作,但具体实施进展缓慢,许多中小企业仍无法通过海关认证。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在AEO认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提高中小企业对AEO认证制度的认识;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完善海关对中小企业的监管体系等。

关键词:中小企业;AEO认证制度;海关监管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6-0014-02

我国于2005年6月在世界海关组织第105/106届理事会年会上签署实施《标准框架》意向书,此后积极进行AEO认证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并逐步建立起我国海关的AEO认证制度。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70号)将AEO认证制度关于守法、安全、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等实体要求及贸易便利措施、认证程序纳入其中,将AEO认证制度具体转化为国内制度。将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分成AA、A、B、C、D五个类别,AA类企业是AEO认证企业。170号令的颁布和配套法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海关AEO认证制度已经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但是在AEO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如AA类企业评定标准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没有公平对待,针对该问题,在海关总署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97号)中调整了AA类企业的认证标准,使之更倾向于中小企业。

为建立企业的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2014年10月8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企业信用暂行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信用暂行办法》以“守法便利,违法惩戒”为原则,将信用体系与企业管理相结合。配套执行的还有《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细分为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五项标准,从贸易安全和便利化的角度规范企业的进出口行为。

二、我国中小企业AEO认证存在的问题

自海关实施《企业信用暂行办法》以来,AEO认证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获得海关认证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但我国中小企业在AEO认证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中小企业对AEO认证制度缺乏正确认识

很多中小企业对AEO认证制度持排斥态度,没有将AEO认证上升到企业发展战略层面,通常认为在国际贸易供应链中对AEO需求性较强的是一些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大型企业通过AEO认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而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竞争力,在对外贸易中处于不对等地位。此外,许多中小企业认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成本会小于AEO认证成本。

(二)中小企业自身管理与AEO认证要求存在差距

中小企业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贸易安全方面与海关AEO认证要求不相符,自身管理理念和管理设备落后,成为中小企业申请AEO认证的重要障碍。例如,在广东沿海地区许多家族型小企业基本上采用手工记账,对于与进出口相关资料未建立相应的归档制度,没有达到海关要求的报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的要求。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海关事后稽查难度增加。

(三)海关对中小企业的监管不完善

海关只对认证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动态管理制度,而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参与海关认证,海关只是通过现场报关数据来管理。实施AEO认证制度的本质是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进出口的风险点进行前推或后移,但目前海关对中小企业的监管主要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后续稽查上,过于被动。

(四)缺乏AEO认证专业队伍

2014年12月,海关总署出台《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AEO认证制度较为重视,但是各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尚未形成专业的AEO认证队伍。目前,很多关员在中小企业认证过程中对认证标准不熟悉,往往生搬硬套,不能结合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变通,部分关区为避免相关责任也不愿主动对企业进行AEO认证。这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存在差距,韩国成立了AEO认证委员会,其主要职能为审核和批准企业认证申请,以及已经获得AEO认证企业的认证维持、取消等事项。

(五)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

2013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外需萎靡的情况下,外向型企业遇到很大困难,许多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地方政府在财力和物力方面对中小企业缺少援助,相关行业协会对中小企业也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政策宣传指导。而韩国有所不同,由获得AEO认证资格的企业组成AEO协会,旨在为企业争取AEO认证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加快中小企业AEO认证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中小企业对AEO认证制度的认识

AEO认证的主体是企业。中小企业应自上而下正确认识AEO认证制度,摒弃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成本小于AEO认证成本的想法。首先,应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控制、贸易安全、财务体制、守法规范等与AEO认证有关的制度建设;其次,应该严格遵守AEO认证制度的相关要求;第三,应将贸易合规和进出口风险管理提升到公司战略层面。

(二)加强中小企业自身管理

中小企业应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进出口内审、内控制度和进出口业务控制。首先,应该淘汰不符合AEO认证标准的管理设备,例如部分中小企业应更换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淘汰落后的手工记账方式,完善电子信息保管制度。其次,引进专业人才来规范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和财务制度,也可以引入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进出口业务和进出口单证进行审计,从而改变企业的一些不合规做法,将企业自身风险降到最低。

(三)完善中小企业海关监管体系

海关目前对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报关数据进行管理,缺乏动态的引导和管理。第一,中小企业应规范进出口行为,降低进出口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第二,海关人员应定期对中小企业进行AEO认证的引导和培训,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对高风险中小企业进行严密布控,加大对此类企业的后续稽查力度,随着后续稽查任务加大,海关可以对于不同风险级别的中小企业开展分类稽查,同时将企业信用评判等级和分类稽查相结合,也可以将具有权威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引入海关后续稽查,形成海关、中介机构对企业的共同监管。第三,加强海关、银行、税务之间的合作,对于存在风险的中小企业,海关应严密监控企业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应加强同银行和税务机关的合作,三方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平台上发布商品的进出口数量、价格、商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价格和销售总额、进出口税,方便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商品在各个流通环节的数据监管,也可以从这些统计数据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从供应链的角度监控货物流和资金流,能够让中小企业没有违规的余地。

(四)加强海关AEO认证队伍建设

AEO认证制度是我国海关为帮助企业“走出去”而引入的一项制度,应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要推动AEO认证制度全面实行,海关应建立起专业化认证队伍。首先,海关总署应该成立AEO认证委员会,统领和监督各直属关的AEO认证工作,强化对国际AEO认证制度的理解和运用。其次,各直属关应该成立AEO认证工作室,具体负责本关区内企业的AEO认证并进行动态的管理。

(五)各方共同促进中小企业AEO认证发展

除海关和企业之外,地方政府、相关行业协会也应该参与到促进中小企业AEO认证工作中。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对于设备落后、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贴息等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对于AEO认识不足,与前期的政策宣传、相关法规培训并没有形成常态化有很大关系,为此海关应联合已经认证的企业组成AEO认证协会,加大关于AEO认证、进出口法律及其他优惠通关政策方面的宣传,定期对中小企业关务负责人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参考文献]

[1]郑俊田,熊斌,胡忠,邓彬彬AEO认证一本通[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15.

[2]陈隆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的方案设计与关键问题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1.

[3]郑俊田郜媛莹 我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政策的演变与分析[J]中国经贸,2015(5).

(责任编辑:乔虹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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