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燮
曰才、曰胆、曰识、曰力,此四言者所以穷此心之神明。
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
这是从创作主体而言的,在四要素当中,“识”是审美判断力;“才”是审美表现力;“胆”是主体的自信力,“力”是作家的艺术功力和气魄。才、胆、识、力四者之中,识最为重要:
四者无缓急,而要在先之以识;使无识则三者俱无所托。无识而有胆,则为妄,为鲁莽,为无知,其言背理叛道,蔑如也;无识而有才,虽议论纵横,思致挥霍,而是非淆乱,黑白颠倒,才反为累矣;无识而有力,则坚僻妄诞之辞,足以误人而惑世,为害甚烈。
中心意旨就是要确立一个具有艺术独创性的诗歌创作主体,只有有了这样一个独创性主体,才会有诗歌的独创性。从主客体关系上说,才、胆、识、力是表现理、事、情的。这种表现必须要“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要与表现对象的性质特点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