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
摘要:从当前音乐课程实施的现状来看,农村中小学音乐学习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存在着诸多问题:评价方法单一,过于重视终结性评价;自上而下的评价让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评价中缺乏多方的交流和理解。因此,音乐教师必须明确“将评价作为学生主动学习的一部分”,根据不同学段的评价目标,选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与方法,将评价与教学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充分发挥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音乐评价;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633.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6)09-043-2
目前摆在我们苏北农村音乐教师面前的状况不容乐观:孩子们经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的音乐学习却不会识谱;我们的学生不会欣赏中外名曲,却爱听所谓的流行音乐;教学认真的老师与不认真的老师教学绩效工资没有任何的差异;音乐教学质量缺乏上级领导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从而造成音乐教学工作的散漫与无效。所有的这些都让我们不得不对我们的音乐教学工作进行反思,究其根源主要是音乐课程评价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也就是形成此症结的根源所在。有效的音乐教学评价,不仅可以鉴别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状况和发展水平,还能了解音乐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提供音乐教学的反馈信息,对于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音乐教师,经过多年教学工作实践,对音乐教学评价操作的有效策略进行了探究,从而总结了一些实践经验,在此与各位同行们进行分享,希望能给各位以启发。
一、评价内容的选择要以生为本
围绕对学生音乐课程学习的考查与评价,《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主要评价内容有:“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要求。如:“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学习的方法与成效,音乐的体验与感受能力,音乐的表现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认识、理解、审美情趣的形成以及掌握知识、技能的实际水平等。”
以上是新课标中规定的评价内容与要求,该评价内容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评价包括对学生的学习、对教师的教学、对学校的教学管理以及对于音乐课程建设和发展的评价,重点着眼于对学生的评价,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既关注学生音乐学习的结果,又重视学生音乐学习的过程,将对学生“学”的评价与对教师“教”的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和改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功能。因此,在我们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内容的选择上一定要以生为本、结合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符合我们音乐学习实际情况的评价内容。这样才能让学生真实地了解自己在音乐学习上的不足与进步,从而发现自己的音乐潜能,建立学习音乐的信心。
课标中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从整体着眼,涵盖了音乐学习的各个层面和各领域,全面地、全过程的进行评价,尤其是学段目标的设置,9学年分3个学段,根据我们苏北农村地区教育的相对落后,学生学习的跨度不宜太大,我们将学段目标进行了细化共分为5个学段:1~2年级(低段),3~4年级(中段),5~6年级(高段),7~8年级(少年段),9年级(青少年段)主要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阶段来选择评价内容,从不同阶段的学习回顾和前后的学习成效的对比中掌握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使我们的评价真正发挥诊断、激励与改善、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功能。
二、评价的方式与方法要多元化
从当前音乐课程实施的现状来看,农村中小学音乐学习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存在着诸多问题:评价方法单一,过于重视终结性评价;自上而下的评价让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评价中缺乏多方的交流和理解。因此,音乐教师必须明确“将评价作为学生主动学习的一部分”,根据不同学段的评价目标,选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与方法,将评价与教学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充分发挥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1.鼓励性评价与诊断性评价相结合
通过近几年的统计,我们苏北农村地区的大部分学校都存在音乐教师师资不足的问题,兼职教师的人数占到我们整个音乐教师队伍的一半以上,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兼课教师,这些学校让音乐上稍有特长的语、数教师来随便的兼带几节课,由于他们还有主教学科,所以并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音乐教学中,平时教学只是应付了事。随着课堂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于教育均衡和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各地区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对兼职和兼课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努力提高这些教师整体素质,但是这些教师毕竟不是专业教师,业务水平有限,因此对于这些学校的课堂教学的评价上要多鼓励,以此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课堂教学评价在关注结果的同时,更多的要关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习的过程,通过评价发现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优点与不足,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让这些教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与提高,帮助教师在反思中不断成长起来。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音乐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学评价应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教师的教学评价语言要丰富、要符合各学段孩子的心理需求,教师给出的评价要真实;课堂上学生回答问题时给出的答案,我们要进行诊断性的评价与分析,并且要提出更好的希望,这样便于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从而树立起音乐学习的自信心;在对学生进行阶段性的学习评价时,教师要对学生进行阶段性的学习诊断与分析,要以发展性的眼光运用鼓励性的评价语言对该阶段的学习进行评价,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自评、互评和他评相结合
自评、互评及他评三种评价方式是对学生实施综合性评价的重要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不同人在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因此,教师在学生音乐学习中要采用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加强三者之间的交流、理解与合作,通过“合作评价”改进学生音乐学习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中自主地学习,在学习的点滴进步中感受成功的喜悦!
学生的自评应以描述性评价为主,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可运用“音乐成长记录册”、“网络成长档案”的形式记载学生的自评,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比较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同学间的互评可采用分组比赛演唱、演奏、音乐才艺表演等形式,在相互观摩与交流中互相点评。教师每天要找学生谈心并且要将谈话内容记录在“音乐知音”上,在“教师的话”一栏里给出诊断性的评语;或者通过音乐聆听分辨、现场演唱演奏等形式所作的评价,是进行他评可以选用的有效形式。
“班级音乐会”是音乐教学特有的一种评价方式,形式生动活泼,能充分体现音乐教学的特点和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氛围。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学生的演唱、演奏、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的组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相互激励的目的。
3.定量测评和定性描述互相补足
定性述评是一种描述性的质的评价,主要适用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以及知识与技能维度,难以具体量化的一些内容。如: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对实践活动的参与及与他人的合作交流,听赏感知,集体合作完成的演唱演奏及编创活动等,可以用较为准确的评述性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但是,定性评价有时使评价结果模糊笼统,弹性较大,难以精确把握。
定量测评是对不同音乐教学领域内容标准中的水平要求进行的量化评价。它强调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与计算,以教育测量为基础,具有客观化、标准化、精确化、量化、简便化等鲜明的特点。如:对音乐表现要素的认知和掌握程度,对音乐体裁形式、风格流派的分辨,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皆可作定量测评。但定量评价往往过分依赖纸笔测验形式,忽视个性发展与多元标准,将学生丰富的个性心理发展与行为表现简单化为抽象的分数。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都是科学的评价方法,定量评价关注“量”、定性评价侧重于“质”。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实际运用中,定性和定量方法并不能截然分开。一方面由于量的分析结果比较简洁、抽象,通常还要借助于定性的描述,说明其具体的含义。另一方面,有些定性信息也可进行二次量化,作为定量信息来处理,以提高其精确性。如:评价者根据需要可以对等级评语“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赋值“4、3、2、1”,进行量化处理。
以上这两种方法各有所长是优势互补的。在分析评价数据时,评价者应当根据评价信息的特性和其他因素选择最适当的方法。如果评价信息主要用于帮助被评价者改进学习时,定性的分析比定量的分析更有价值;而当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比较、评比时,定量分析更为适合。因此,教师在学生音乐学习评价中应当尽可能地结合使用两种方法,从质和量两个侧面把握学生的本质特性,在此基础上做出符合实际的综合判断。
4.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其情感、态度、方法、知识、技能发展变化的评价,是对学习过程进行的一种评价。在日常音乐教学中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演唱、演奏等方式,多渠道收集、综合和分析学生日常学习的信息,了解学生的知识、能力、兴趣和需求,着眼于学生潜力的发展。形成性评价给予了学生极大的发展空间,它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其音乐学习的动机和自信心。同时也能促使教师全面、细致地总结课程、教材和教法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从而找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途径。尽管农村中小学音乐课时有限,每位音乐教师面对的学生数量众多,我们也要尽可能地对所有学生实施常态化的形成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的评价,是在学期、学年末进行的一种评价方式,它关注的是学生音乐学习的结果,其目的是帮助教师确定教学目标完成的程度。这种评价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较为客观,易于服人。但它具有事后检验的性质,对评价对象本身的改进和完善无法发挥突出作用。学生音乐学习评价操作中教师可主要采用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方式进行评价。
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区别体现在:形成性评价能及时地发现问题,终结性评价在学习完成后进行;形成性评价定期进行,终结性评价在一段较长时间后测查最终结果;形成性评价能反映学生个人的进步,终结性评价可用于不同学生成绩间的比较;形成性评价测查的是一个单元的学习,终结性评价测查的是期中或期末的学习。因此,教师在学生音乐学习评价的方法上应改变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模式,注重形成性评价,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交替使用,结合使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兴趣,全面综合的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习。
三、评价标准要凸出音乐性
目前,许多城区学校都采用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但是大部分农村中小学为了便于管理,仍然采用语、数、外、的统一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致使我们的音乐课堂走入了程序化、模式化的“工厂生产线”,从而产生了语、数式的音乐课堂,毫无音乐性可言。音乐课堂教学的本身是教师引导学生去感受音乐、鉴赏音乐和创造音乐的审美体验过程,是生动的、充满音乐旋律的、极富有音乐性的课堂。因此,在进行学音乐教学评价时要充分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凸出音乐教学的个性,鼓励师生共同参与音乐的感受与创造,让音乐教学评价标准得到有效的实施。还农村孩子们一个充满音乐和乐趣的课堂,从而获得心灵上的审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