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坚
克塞妮娅是个标准的吃货,一有机会就去品尝柏林的各种美食。按她的话说,“要从柏林吃起,然后吃遍天下”。同时,她还是个狂热的“晒图党”,每每看到美味,在大快朵颐之前,总要掏出手机狂拍一通,然后上传到网络与大家分享。
这天,克塞妮娅又在柏林街头转悠,寻找未曾光顾的餐馆。沿着库达姆大街一路西行,她发现了一家装修考究、环境幽雅的餐馆。她暗自祈祷,在这里能够遇上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
走进餐馆,侍者热情地问克塞妮娅吃什么,她快言快语:“当然要吃你们最有特色的菜了,不要打埋伏哦!”
不一会儿,侍者先是端上一盘炸薯条加沙拉,克塞妮娅有些疑惑:“这菜在其他餐馆也能吃到,你们的特色菜呢?”侍者看她“猴急”的样子,微笑着回答:“小姐请稍候,下一道就是本店的特色菜——蘑菇汤汁牛排。”
旋即,人高马大的厨师笑吟吟地端来一盘菜。只见方形的盘子中间,摆放着三块煎好的牛排,上面浇着浓浓的蘑菇汤汁,盘子的边缘点缀一瓣葱翠的西兰花和两颗鲜红的樱桃。克塞妮娅惊艳不已,立即掏出手机,拍照上传一气呵成。看到克塞妮娅拍照,厨师急忙制止:“小姐,请收起您的手机,要将本店菜品拍照上传到网络,需要征得我的同意,因为我是这道菜的著作权人,否则就是侵权。”
听了厨师的话,克塞妮娅差点惊掉了下巴:“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一盘菜还有著作权的,我花钱买下这盘菜,它就是我的东西,我可以随意支配。”说完又自顾自地拍开了。
厨师见阻止无效,严肃地说:“小姐,请尊重我的著作权,您再继续下去,我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我的权益的。”
见厨师一本正经的样子,克塞妮娅觉得好搞笑,说道:“请您不要影响本小姐拍照和进餐的兴致。”便不再理会他的喋喋不休。
两天后,克塞妮娅接到了法院的传票,那位厨师起诉克塞妮娅侵犯了他的一盘菜的著作权,要求她撤销上传到社交网络的菜品照片,并赔偿1000欧元。
在法庭上,克塞妮娅坚持自己的观点:消费者到餐馆购买菜品后,就拥有了它的支配权,可以占有、使用、受益、处置,当然也包括拍照上传。厨师则认为:菜品是厨师的作品,自然享有著作权,虽然它只是盘菜。克塞妮娅拍照时,厨师进行了阻止,但她却我行我素,拒不停止侵权行为,损害了厨师的利益。
法庭作出如下裁定:支持“厨师对于菜品享有著作权,食客拍照需要征得同意”的主张。克塞妮娅在厨师劝阻的情况下,依旧拍照上传菜品,侵犯了厨师的著作权,损害了其利益,判令撤销上传到网络的照片,并处罚金500欧元。
(摘自《辽宁青年》2016年第1期 图:项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