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规程》的颁布背景

2016-05-11 14:46
今日教育·幼教金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入园率治教规程

(一)1996年旧《规程》

1996年颁布施行的《规程》是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经过7年的试行后经修改正式颁布的我国第一个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章。就颁布此《规程》的国际背景来说,美、英、澳等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当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完善的学前教育制度体系、成熟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先进的学前教育课程设置等无不昭示着学前教育之重要价值,触发我国振兴幼教事业之心切。就国内来说,1996年是我国实行对外改革开放政策的第18个年头,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当时我国的幼儿教育处于稳步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全国幼儿园18.73万所,比上年增加6886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666.33万人,减少44.9万人。因适龄儿童人口减少,幼儿园入园率有所提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17.38万人,比上年增加22.88万人。1996年《规程》正是在外部环境的冲击与国内自身发展的需要下制定颁布的,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为我国21世纪学前教育之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2016年新《规程》

当前,国际形势更为复杂,国际间、区域间及不同地区之间竞争激烈。这种竞争已经反映在由传统的高等教育扩散到基础教育之基础的学前教育之竞争,世界各国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欧美等传统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领先,亚非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较为落后。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学前教育处于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理论不段更新。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修订《规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需要,是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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