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的幼儿园教师是我国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它的质量关乎着我国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也直接影响着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幼儿的健康成长。《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提出开展幼儿园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人才培养目标评价体系是质量评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定位和合理评价,对于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如何科学定位培养人才的目标,构建适合高职高专学前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评价体系,是高职高专类院校一直在实践中探索解决的问题。本文总结了作为一所具有三十年办学经验的“老牌幼专”,在人才培养目标及评价体系上的做法与经验,以期对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有所促进。
一、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路径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社会对高职学生的素质要求不同于本科生和中职生[1]。随着人们对“就业为导向、素质为本位、能力为核心”的高职人才培养理念的充分认识,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路径也更清晰,内涵定位更合理。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过程要表现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时的几个取向,即价值导向明确、自身地位清晰,调查佐证扎实。在制定培养目标时应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幼儿园教师师德为先的职业追求为价值取向;以高职高专类学校突出的职业性、实践性为自身定位;并以服务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为己任。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多次开展当地市场需求调研,深入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跟踪反馈,以佐证和完善专业的培养目标。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调整与完善,考虑到高职高专院校培养人才的特殊要求,我们将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掌握系统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保育能力、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反思与自我发展能力,善于沟通与合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的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工作者。只有制定了明确清晰的人才培养目标之后,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才具有了实质意义。
二、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价体系
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过关,就要建立一个对毕业生质量全面科学评价的体系。我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体系由三个主体构成,即学校、社会及毕业生,客体即全体毕业生,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之中,我们构建了一个以学校评价为主导,社会评价和毕业生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具体内容见图1。
图1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体系
(一)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主要考察学生在校期间毕业要求达成度,通过学分制、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教学能力综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价。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基本的职业能力,我们确定了学分制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在学分制方面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获得135学分,其中必修课88学分,选修课12学分,集中实践课程35学分,包括教育见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在学分制的基础上,还可以将学生证书的取得情况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评价的补充机制。为切实提高学生的职业水平和应用能力,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合格证书等。为保证学生人人获得双证书,就业有保障,我们还应积极鼓励学生考取各级各类资格证书。当学生在校完成了所有的专业课程,步入职业生涯之时,既达到了专业准入的基本要求,又具备了专业拓展的素质基础。
教学能力综合测评即教学基本功过关考核,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毕业之前,要经过教学能力综合检测,包括专业理论测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其中理论测试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合格;实践技能则紧扣国家教师资格证各项考查项目,包括微型课展示、环境创设(美术技能考查)、讲故事、儿童歌曲弹唱、儿童舞蹈表演。学生只有在教学综合能力测评过关后才能顺利完成学业,准予毕业。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无论对于学生,还是对于任课教师都是一个挑战,是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校内终结性评价,也是有力促进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途径。
(二)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主要由用人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等几方面构成。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对毕业生的定期考核材料,是衡量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教育质量的最直接、最有权威的材料[2]。由于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毕业生的工作有直接的了解,并有一定的时间历程,所以材料比较可靠,测量效度较高。学校要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可以通过网上调查、招聘会、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实地走访用人单位、编制与发放用人单位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来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我们在参考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基础上,专门为学前教育专业编制了《用人单位调查问卷》,主要调查毕业生就业岗位、对毕业生各类素质评价及我校毕业生相对其它学校毕业生的优势与不足等。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我们获得了最一手的市场需求与人才规格数据,在反复地修改与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我们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逐渐实现了无缝对接。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是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最直接、有效的评价手段。
另外,还可以采用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制度、专业素质汇报、听取家长反馈等形式,广泛向社会、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征集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三)毕业生评价
毕业生进行自我评价就是由学校组织对毕业生本人进行调查,让他们对自己和培养学校的专科层次教育过程进行评价。这种方式能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因为毕业生既亲身接受了培养单位的教育过程,又亲自体验了社会的职业实践,他们不但能表述其参加工作以来的自我感受,而且对教育过程的好坏、优劣和是非有其自己的认识和看法[3]。这些信息对毕业生培养学校来说是十分宝贵的,它为学校调整和改革本专业的教育提供了可靠依据。
为充分了解毕业生的评价信息,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对学校培养目标的认可度、对自身工作的胜任度以及工作成就,以此作为评估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重要内容。我校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满意度调查问卷的基础上,根据每一届学生的不同情况,编制了《毕业生调查问卷》,主要调查教师教学满意度、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校环境、教学条件与利用、学校社会声誉及对学校人才培养评价等。在认真梳理与分析每一次调查结果的过程中,我们获得了毕业生最直观的反馈,以及对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的建议,这些数据和结果对我们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和改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是我们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实现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确定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评估过程中,不同阶段评价的主体与流程也不尽相同。学生在校期间以学校评价为主,辅以家长评价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在学生就业阶段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辅以毕业生培养目标认可度评价和自身工作胜任度评价。人才培养目标评估的最终落脚点在毕业生的社会贡献度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和成就上。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评价从校内到校外,从学校到社会,从职前培养到职后追踪,层层递进全程考查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传统的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模式与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立体化、多元化、过程性的评价体系对于深化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提高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需要我们继续积极探索与构建。
参考文献:
[1]黄启红,王可纲.高职院校学生素质评估指标体系建构探析[J].职业教育研究,2010(6).
[2][3]黄超,陈文彬.地方工科院校毕业生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