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昶臻 吴玲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提出:“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有效的教育评价,不仅能促进教师素养提升、幼儿身心发展,还能促进管理科学化,实现幼儿园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幼儿园教育评价中盛行“锦标主义”,认识错位与实践乱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此,需要充分认识评价的意义、功能和特点,立足幼教工作实际,真正实现“为了教学的评价”。[1]
一、厘定:洞察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实质
所谓教育评价,就是根据某种价值观或目的,运用一定手段收集信息并加以整理分析,对教育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评价的对象,既可针对个人,也可针对群体或机构,还可针对事物或活动。[2]与此相关,我们可以看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涉及活动目标、领域内容、活动程序、方法手段、环境材料及活动效果的评定。评价的过程,不仅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发现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可综合采用观察、谈话、作品分析等方法。因为幼儿园教育活动是一个由师幼双方共同参与的活动过程,整个教育活动充满着动态性、偶然性与潜隐性,因此,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不仅十分复杂,还带有一定挑战性。
作为幼儿园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活动评价包括对幼儿的评价、幼儿教师的评价和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一般认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主体由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组成,以教师自评为主,其他主体共同参与为辅。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有利于保证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促进管理规范化和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3]
二、诊断:当前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乱象
我国幼教界也开展了不同类型的评价尝试,如观察法、访谈法、儿童作品展示、幼儿成长档案记录袋等。然而,由于受传统评价思维影响,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中也出现了一些错位,一些乱象,产生了种种矛盾。因此,需要我们对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
(一)评价目的:常常急功近利
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幼儿发展,但在实践中常常急功近利:不管是对教学活动的评价,还是对幼儿发展的评价,都过多重视甄别或选拔功能,注重结果,忽视过程——不少幼儿园把评价结果与职称或绩效挂钩。关注外显状态下的总结性评价,忽视内隐状态下的潜在性评价。[4]
例如,在日常教学评课中,重视行为结果,忽视教学过程,缺乏对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情感的考察。又如,对幼儿学习有效性的评价,我们常常在表面看到幼儿是在讨论、游戏、操作等,但实质上幼儿还是在被动按照教师指令操作——儿童的“动”是由教师牵着鼻子的“动”,然而在评价环节中,视该教学方式为“好”的教学方式。再如语言评价,在现实教学中,我们发现不少教师会常用“宝宝真棒”等对幼儿进行口头评价,其实,这些评价相当随意,全凭教师主观印象应付差事,忽视幼儿所处的真实情景和状态。
(二)评价标准:不够客观理性
虽然不少人都明白评价目的在于促进幼儿发展,但在实施中难免还是会带有某种主观性。因此,在幼儿园评价实施中,评价者不能单凭主观意志来判断教学质量和发展状况,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手段。
教育评价的应用价值,最重要的是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利用,从评价中去发现问题,进行反思,提升自我。但是,当前在我国不少幼儿园,一提到评价,许多教师就会想到甄别和选拔。例如,重视幼儿知识掌握及其结果的呈现,忽视幼儿发展过程及其多样性,评价的标准不够理性,缺乏客观性。不少幼儿园,忽视对评价结果的整理和分析;评价的指标过于简单,缺乏科学性;没有把握住评价应对幼儿、对教师、对幼儿园的教育发展服务。一些教师往往认为,评价完成了,就大功告成,把评价的结果当作是一个静态的档案,仅仅作为一个供上级检查、绩效评估的“成果”,没能发掘评价中的本质性的东西,尤其是其中的反馈改进功能。
(三)评价方式:过于狭隘单一
幼儿园教育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以多元化评价为基本方式。这意味着,在评价中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使教育评价更加客观而效。但是,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多以教师为主,甚至主要是管理人员;评价的方式,多以总结性评价为主;评价的过程,忽视了幼儿和家长在评价中的作用。例如,虽然现在不少幼儿园都强调要加强家园合作,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但是实际作用发挥不够。又如,在幼儿园教育评价中,家长多处于被动地位,深入互动不够,而且很多家长对于幼儿园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够了解,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此外,在对幼儿进行评价时,教师拥有“绝对”而单向的话语权,幼儿自身的声音,在评价中很难听见。显然,家长、幼儿在评价中共同参与目前仍大多停留于理论层面上。
三、应对:支持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开展
“锦标主义”的实质是以“锦标评价”替代“工作评价”——“锦标评价”重在竞争夺标,“工作评价”重在服务教学。[5]针对目前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中的乱象,我们要转变人们对评价的态度,回归教育评价的本真。
(一)更新评价理念,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创设良好前提
理念是支撑一个人行动的信念,理念之于评价,好比一个人的灵魂和骨髓。作为幼儿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活动中,首先要树立一个良好的教育理念——有了好的理念的支撑,才能展示正确的教育行为。
幼教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幼儿发展,因此,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教育实践中,以理念支撑付诸行动;对幼儿的成长评价,努力做到不戴有色眼镜:即教师应成为“以专业的眼光赋予学习者和学习以价值的人”[6]。在评价中,教师还应注意了解幼儿的真实感受,反映幼儿学习效果,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二)健全评价机制,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提供客观标准
在进行教育评价时,我们应该正视评价要素间的关系,加强与家长、相关专家的沟通交流,吸收多方参与到评价工作中。幼儿园管理者还应该把教育评价纳入日常管理,在制度上重视起来,形成完善的教育评价机制。
为了保证教育活动评价的客观公正,要全方位规范性开展工作。首先,在评价实施之前,教师应对评价的对象、内容及评价的依据做认真考虑,明确一系列问题:为什么评价、解决什么问题、收集哪些信息、采取什么手段、在什么时间和场合进行评价等,充分做好评价前的准备工作。其次,在评价实施中,方法和手段要有科学标准,方便评价的操作,静态和动态评价相结合,既有量化指标,又体现质性要求。最后,在评价结束后,要对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检讨环节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挖掘其中规律性,体现评价的“导向”功能。
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还需要一个比较可靠的评价标准,一个衡量教育活动价值的尺度。这样的标准需要具备四个基本特征:其一,准确性,评价所需要的信息是准确的、可靠的;其二,有用性,评价结果具有实用性;其三,合法性,评价标准应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尊重评价主体和被评价者的权益;其四,可行性,评价应该是切实可行的。[7]
(三)采用多元方式,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教育评价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能仅用一两种评价方法。所谓多元化评价方式,就是根据各种评价的长短特点,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这意味着不管是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还是对幼儿学习进行评价,都应将正式评价与非正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个体评价与群体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有机结合,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方式有所选择、有所侧重。
例如,在对幼儿进行评价时,因为幼儿特殊学习方式,应以非正式评价为主,更多关注幼儿的学习过程。以“幼儿成长档案袋评价”为例:这种评价方式通过对幼儿发展中的真情实景及发展轨迹的记载,是一种体现幼儿发展“动态评价”的方式。“成长档案袋评价”虽然表现为一种评价方式,但它却是多种评价方式“整合”的结果,既体现了正式评价的计划性和导向性,又体现了非正式评价的针对性和情境性;既有总结性评价对幼儿阶段发展的总结,也有形成性评价对幼儿学习进展的反映。
参考文献:
[1]杨启亮.为教学的评价与为评价的教学[J].教育研究,2012(7):98-103.
[2]黄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53.
[3]李艳.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初探[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4(4):7.
[4]秦旭芳,陈铮.幼儿园教育评价实践探析[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5(2):135.
[5]袁艳琼,熊威,葛金国.找找“分数主义”的病根[N].中国教育报,2015-09-23(06).
[6]李丽君.幼儿同伴冲突的教育价值及对策初探[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2002:20.
[7]冯晓霞.幼儿园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