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背景下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路径

2016-05-09 01:24贾李盼贾成龙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碳税提升路径辽宁省

佟 岩, 贾李盼, 贾成龙

(沈阳大学 经济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41)



碳税背景下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路径

佟岩, 贾李盼, 贾成龙

(沈阳大学 经济学院, 辽宁 沈阳110041)

摘要:分析了碳税对高碳产业的效应:负向效应是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产出和利润;正向效应为刺激产业的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业集中度。依据构建的区域高碳产业产业竞争力分析指标体系,提取了碳税背景下影响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四大因子,并通过因子分析实证研究了碳税背景下影响辽宁省高碳产业的关键因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竞争力提升路径:低碳技术进步、提高低碳管理水平和产业组织重构。

关键词:碳税; 钢铁产业竞争力; 提升路径; 辽宁省

在低碳经济时代,碳减排和竞争力提升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主题。碳税作为一条有效的减排路径,由于在北欧国家的成功实践,包括对环境的改善和对经济的推动,已成为各国关注和研究的焦点。碳税作为一种价格机制,其碳减排的效果主要通过间接提高化石能源的价格来实现,给依赖碳基技术的产业带来沉重的生产成本,降低其产业的竞争力。

辽宁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大省和资源大省,长期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丰富的煤炭、石油资源背景下,已逐渐建立起以碳基能源为基础的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高碳能耗和高碳排放特征。钢铁产业作为高碳代表产业,一旦开征碳税,就将使其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加,并降低钢铁产业的竞争力。研究高碳背景下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路径,对辽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 碳税与产业竞争力

碳税是一种以降低碳排放为目的的庇古税,其实质是将碳排放的负外部性内部化,从而校正市场失灵带来的效率损失,增加社会福利[1]。从北欧丹麦、瑞典、芬兰和挪威四国的碳税实践来看,碳税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取决于碳税制度与影响竞争力的其他因素的相容性,即是否存在一个能够促进产业竞争力的其他影响因素发挥作用的碳税制度框架,这取决于政府设计。本文研究假定政府所设计制定的碳税制度是最优的,能够和影响竞争力的其他因素相容。

在这一假定条件下,碳税对高碳产业竞争力的影响首先将通过引发价格机制来实现。碳税的实施无疑会在短期内增加产业的碳排放成本,降低产业的利润,或者使产业减少对化石能源的消耗,降低产出量,从而给产业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2014年辽宁省工业产业CO2排放量4.19亿吨,以每吨50元的定额税率估算,大致需交纳碳税209.5亿元,接近辽宁省整个工业产业利润总额的十分之一,但设计得当的碳税制度会部分抵消这种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碳税可能会给竞争力带来更大的推动作用。合理的碳税制度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合理碳税制度能够刺激技术创新。为了降低碳税带来的环境成本,高能耗企业愿意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财力进行研发,提高低碳技术水平。以北欧国家为例,2007年丹麦低碳技术产品出口达到520亿丹麦克朗,占出口总额的10%;2010年芬兰的清洁技术产值超过180亿欧元。碳税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也十分明显。一方面碳税刺激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使其朝着环保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碳税促进第三产业和以新能源技术为主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2012年芬兰第二大支柱产业是清洁技术产业,第三产业也已占到GDP的70%,可见碳税对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

短期内碳税会给高碳产业的竞争力带来负面冲击,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产出和利润;长期内碳税可能会刺激产业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但这取决于产业的应对措施。

二、 碳税背景下影响辽宁省高碳产业竞争力的因素

碳税背景下研究高碳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问题,最具研究特点是要考虑到与碳税相关的低碳因素对竞争力的影响。首先根据已有的区域产业竞争力指标体系[2],结合碳税背景,从资本、技术、管理、产业组织结构、低碳和FDI等6个方面选取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等14个指标,构建分析区域高碳产业竞争力的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碳税背景下区域高碳产业竞争力分析指标体系

其中,X2=区域产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全国相应产业人居固定资产投资额;X3=产业固定资产净值/产业固定资产原值;X4=产业研发资金内部支出额/产业销售收入;X5=产业新产品总值/产业生产总值;X6=区域产业销售收入/全国相应产业销售收入;X7=产业生产总值/产业的企业个数;X8=(产业利润总额+产业税金总额)/(产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产业流动资产平均余额);X9=产业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三项费用);X10=(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产业总资产平均余额;X11=区域产业CO2排放量/全国相应产业CO2排放量;X12=产业CO2排放总量/产业生产总值;X13=(产业t期CO2排放强度/产业t-1期CO2排放强度)-1;X14=产业FDI投入资本/产业实收资本。

依据构建的区域高碳产业产业竞争力分析指标体系,以高碳产业代表性行业钢铁产业为例,运用因子分析法提取碳税背景下影响辽宁省高碳产业的因素。在进行分析前,首先要检验因子分析方法的适用性,KMO检验值和Bartlett检验值分别为0.666和543.813,且p值为0<0.01,显著拒绝原假设,说明适合做因子分析。经因子分析后的旋转载荷矩阵见表2。

表2 旋转因子载荷矩阵

通过因子分析,提取了碳税背景下影响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四大因子,依据表2,将四大因子命名为规模因子、技术因子、管理因子和低碳因子,其中规模、技术和管理因子为内部影响因素,低碳因子为外部影响因素。四者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权重分别为0.289 5、0.259 5、0.240 6和0.210 4,相差并不大,说明碳税背景下这四大因子均是影响钢铁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为进一步分析关键因子对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根据以上所得因子Fi和各因子归一化权重λi,利用公式Fi=∑aijxj(aij主因子成分得分系数,xj为变量标准值)和F=∑λiFi测算辽宁省钢铁产业各主因子和综合因子的发展水平,并通过横向比较和排名,找出其分别处于优势地位和劣势地位的因子。测度结果见表3。

表3 辽宁关键因子的测度结果

辽宁省钢铁产业的生产总值在我国大陆除西藏以外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但在碳税背景下测算的其综合竞争力却仅排在第七位,说明碳税制度和低碳因素对其竞争力影响较大。进一步的,通过对影响其竞争力的四大因子的分析发现,辽宁省钢铁产业大而不强,规模因子排名第三位,与辽宁省钢铁产业在全国中的地位基本相符;而技术因子、管理因子和低碳因子排名并不高,特别是低碳因子排名仅在第23位,说明辽宁省钢铁产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低碳减排能力并不高,拉低了其综合竞争力。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辽宁省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其钢铁产业长期以来都是依赖于丰富的自然资源、能源和大量的资本投入发展起来的,忽视了对技术、管理等因素的投入,即便是具备一定实力的规模因子,其内部的产业组织结构也不太合理,产业组织效率并不高;另一方面在于现有发展方式造成了辽宁省钢铁产业高能耗和高碳排放的特征,在碳税背景下,受到低碳条件约束的产业竞争力必然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 碳税背景下提升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路径

产业竞争力之所以能够成为常议常新的话题,原因在于不同时代,产业竞争力拥有不同的特色,会被注入不同的时代内涵,促使产业不断调整,结构更加趋于合理[3]。碳税背景下,产业竞争力必将更多地体现出低碳竞争力,产业发展也将更多地体现为低碳发展,上述实证研究也表明,低碳因素是碳税背景下影响辽宁省高碳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应通过低碳发展来实现,并结合技术、管理和组织结构三个要素。碳税背景下提升辽宁省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可能路径包括:低碳技术进步,提高企业低碳管理水平和产业组织重构三方面。

1. 低碳技术进步

低碳技术是指能够控制和减少CO2等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大体包括减碳技术、无碳技术和去碳技术三种类型。减碳技术即为高碳的低碳改造和升级;无碳技术即为风能、水能、太阳能、核能等新能源开发;去碳技术即为对碳的捕捉和封存技术。碳税背景下辽宁省钢铁产业依托低碳技术进步实现竞争力的提升,首先要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工艺革新,实现节能减排,继而发展清洁能源利用技术,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并进一步研发CCS技术。

(1) 加大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是推动辽宁省钢铁产业实现低碳技术进步与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动力。目前,辽宁省钢铁产业在资金投入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产业自身的研发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重技术引进,轻技术吸收和创新。因此,需要产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来改变这种现状。对于钢铁产业,在钢铁冶炼过程中,烧结和炼焦工艺是产生二氧化碳的主要环节,要重视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大研发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保持投入的稳定性,资金投入越稳定,效率越高,效果也越好。对于政府来说,要完善的财税支持政策,在技术研发阶段,由于技术研发的高风险,采取扩大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延迟纳税和税收抵免等事前扶持政策;而在技术商业化阶段,由于技术的成熟应用,政府可采用采购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事后扶持手段。政府要制定合理的融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的注入。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完善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与商业化。同时健全资本市场,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技术交易市场。

(2)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人才是知识的载体,是企业实现低碳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目前辽宁省低碳技术人才匮乏,要想实现钢铁产业低碳技术的进步,更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并通过制定人性化的奖励制度和公平的竞争制度来留住人才;同时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引导人才向低碳技术和新能源领域流动,长期内政府要结合高校的人才供给情况和企业的人才需要情况制定有效的培养计划,短期内由政府出面,协助企业引进人才。对于专业技能人才,辽宁省政府可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设立人才培训中心,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两方面: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重点就是对低碳技术产权的保护。低碳技术正外部性的特征,需要政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提供产权保护。目前辽宁省产业实现低碳技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是技术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但发达国家技术出口管制和低层次技术转让限制和压低了低碳技术的转移及其效果。政府应该发挥在国际中的地位,与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产权保护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合作,依靠双赢的合作精神,建立更有利于低碳技术转移和分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辽宁省各级政府可借鉴欧美日等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低碳技术社会服务体系,包括建立清洁生产的合格评定与市场驱动机制,以及以资金、技术、咨询、人才、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为主要内容的低碳技术社会服务机构,大力培育低碳技术市场,鼓励与国际低碳技术市场对接,为低碳技术开发方和需求方提供强有力的市场平台。

2. 提高低碳管理水平

低碳管理是企业传统管理模式在碳基能源利用和CO2减排上的应用,其实质是重构企业可持续的管理模式,是碳税约束下的管理创新[4]。低碳管理包括低碳战略管理、低碳生产管理、低碳组织管理和低碳营销管理。辽宁省钢铁产业依托这一路径提升竞争力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作用。

(1) 树立低碳理念。在钢铁产业中,低碳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的方方面面,是企业在低碳背景下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上的转变,其核心在于碳减排。低碳理念能够引导企业摆脱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并解锁传统路径的锁定,从而使企业树立全新的低碳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钢铁企业必须将低碳理念作为最核心的价值观,用来指导企业管理,使企业走上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围绕这一理念,企业可以在战略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和营销管理中采取新决策,改变原有的生产经营方式,降低碳排放,从而提高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

(2) 满足利益相关者利益。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和参与,他们的利益诉求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企业行为。企业提高低碳管理水平的关键在于企业对投资者、消费者、政府等重要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合理性满足。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是企业的低碳管理能否给他们带来收益;消费者的利益诉求是企业低碳管理能否提供他们认可的产品,能否满足他们的低碳需求;政府的利益诉求是企业低碳管理能否有效地实现碳减排,降低环境压力。企业要通过满足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来提高低碳管理水平。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利益相关者的信任,避免恶性猜疑带来的障碍。若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低碳管理缺乏信任,则很难提高企业的低碳管理水平。要建立有效的利益整合机制,在沟通基础上,要提高低碳管理水平,需要对不同利益诉求进行权衡、协调和选择,提高不同系统间的衔接度和结合度,提高内部资源的配置效率。

(3) 制定合理的低碳规划,建立碳管理机构。企业在进行低碳管理时应切实制定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规划,对能源消耗和CO2排放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在社会中建立起完善的舆论监督与导向机制,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低碳减排格局。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低碳管理机构对碳排放进行系统管理,根据碳足迹计算自身的碳排放数据,并制定碳排放清单,这是企业进行低碳管理的基础。但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资金、技术、人才的压力使得它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低碳管理机构。政府可以针对钢铁行业的各个环节建立统一的碳管理机构,帮助企业完成上述任务。各个钢铁企业之间也可以形成竞争局面,政府对管理富有成效的企业可提供相应的奖励措施。企业有责任向政府和消费者披露科学、客观的碳减排数据和信息,但企业的自利性倾向导致其披露的数据和信息可能会误导政府和消费者,政府建立统一的碳管理机构可以有效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 产业组织重构

以目前偏重工业化和“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结构特征而言,碳税背景下辽宁省钢铁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应兼顾市场集中和空间集聚的优势,建立以大企业为主导,大量具有物质循环关系的中小企业配合协作的共生网络。同时,由于产业的自组织能力有限,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1) 提高产业集中度。辽宁省各级政府部门要为大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规模实力强、创新能力高、碳减排能力强的钢铁企业予以重点扶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并吸引其他企业加入进来,彻底结束投资混乱、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的局面[5]。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大企业对低碳技术成熟、低碳管理经验丰富的海外企业进行并购,对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遇到的政府干预和阻挠,由政府出面进行协商谈判。政府扶持大企业发展时,要遵循市场规律,避免出现拼凑现象。

(2) 构建循环中小企业集群。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和地位的限制,在市场竞争和融资过程汇总更容易受到不公的待遇。政府要健全法律法规,给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鼓励中小企业提高专业化水平,制定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6],产生一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中小企业,形成大企业主导,小企业专业的共生网络。打造中小企业集群,结合碳税的低碳减排要求,选择在物质上具有循环关系的中小企业进行集聚,通过企业间物质的循环利用降低整个集群的CO2排放。

参考文献:

[1] 张景华. 碳税的产业竞争力效应分析[J]. 财经科学, 2011(6):52-58.

[2] 崔艳娟,王杰,裴雪峰. 区域装备制造业产业竞争力评价体系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 2009,29(12):100-102.

[3] 李栋梁. 产业竞争力结构的低碳经济考量[J]. 北方论丛, 2010(3):144-146.

[4] 独娟. 论企业低碳竞争力的形成要素及构建路径[J]. 求索, 2012,5:193-195.

[5] 何禹霆,唐晓华. 产业组织重构与装备制造业竞争力[J]. 商业研究, 2005(7):73-75.

[6] 佟岩,贾成龙. 沈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基于政府支持视角[J].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17(6):285-288.

【责任编辑孙立】

Improving Path of Competitiveness of Steel Industry in Context of Carbon Tax

TongYan,JiaLipan,JiaChenglong

(School of Economics, Shenyang University, Shenyang 110041, China)

Abstract:The effect of carbon tax on high carbon industry is analyzed. On one hand, carbon tax can bring negative effect to high-carbon industry, including increase production costs and lower output. On the other hand, carbon tax also can bring positive effects, includingstimulat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enhance productivity and industrial concen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area index system of high carbon industry competitiveness analysis, four key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steel industry of Liaoning Province are summarized in the context of carbon tax; Through factor analysis and empirical study, the key factors affecting high-carbon industries in Liaoning Province in context of carbon tax; the corresponding competitiveness improving path a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low carbon technology progress, improving the level of low carbon management an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reconstruction.

Key words:carbon tax; competitiveness of steel industry; improving path; Liaoning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F 4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5464(2016)02-0143-05

作者简介:佟岩(1967-),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大学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2013lslktzijix-50); 辽宁省教育厅课题(w2014289)。

收稿日期: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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