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义国家观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比较研究

2016-04-29 00:44张美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专政民主

张美

摘要:多元主义国家观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国家观,二者在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二者都非常重视民主,主张实行民主制。但前者把民主和专政完全割裂开来,不仅反对任何形式的专政,而且主张超阶级民主。后者则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

关键词:多元主义国家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主;专政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6.04.13

文章编号:1009-6922(2016)04-47-03

多元主义国家观是民主社会主义整个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西方各国社会党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而且近些年来这一思潮的国际影响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在当今中国继续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下,对多元主义国家观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进行比较分析,认清多元主义国家观的实质,划清它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界限,不仅对于我们在理论上坚持、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如何保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多元主义国家观概述

民主社会主义在经济上要求建立福利国家,为此就必须实现经济民主化。而与此相适应,就必然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即建立多元主义的国家政治体制。所谓的多元主义国家观,就是民主社会主义为适应经济上建立福利国家观的要求,而相应提出的一种政治要求。其实质不过是依据资产阶级政治学的主要原则(如自由、民主、平等、法制等)来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其主要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工党前领袖、理论家哈罗德·约瑟夫拉斯基,当然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思想家如瑞典社会民主党理论家卡尔松、英国社会改良主义者霍布森、德国社会民主党首领和思想家戴斯特、梅特兰、托尼、科尔等。多元主义国家观大致形成于19世纪后期,它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摆脱封建社会束缚的进步要求,当时主要体现在资产阶级倡导实现同封建贵族共享统治权的“阶级分权”。后来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统治地位的获得與巩固,以及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高级阶段的发展,多元主义国家观盛行于西方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在西方现代政治学中,“多元主义国家”概念与政治多元主义、多元民主制、自由民主制等几乎是同一概念。多元主义国家观不仅反对封建专制制度,也反对资产阶级内部过分集权,防止导致极权政治而损害自有资产阶级政治学的原则。“提倡多元主义,以反对资本主义无限制发展的情况下造成的所谓的个人异化。”也就是说,之所以提倡多元主义的国家观,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出发点就在于对极权现象的防范,这同时也是其进步性所在。

它既是一种国家政体,又是一种政治思潮。就国家政体而言,多元主义国家观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构成模式之一。它否认一元主义国家观,在承认各种社会组织与团体基本人格与相对自治的基础上,赋予它们自由表达意见和平等竞争的独立自主权,是以多党竞争和轮流执政为标志的、是反对一党专政自由民主制的国家政体。就政治思潮而言,所谓的多元主义国家观,概括而言就是一种主张国家性质社团化与权力多中心多元化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潮。

二、在民主与专政关系上的比较分析

列宁曾指出:“在国家问题、国家学说、国家理论上,会随时看到各个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看到这个斗争在各种国家观点的争论中,在对国家的作用和意义的估计上都会反映或表现。”多元主义国家观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都非常强调民主在国家政权中的重要作用,都主张实行民主制。但二者作为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国家观,对于民主制的理解、尤其是对于民主与专政关系的理解却大相径庭。马克思主国家观义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性。民主的阶级性决定了它和专政是对立的统一。而多元主义国家观则认为,民主和专政是相互排斥的,要获得民主就不能实行专政。这就从根本上抹煞了民主和专政的阶级内容。

(一)多元主义国家观:反对任何形式的专政,主张超阶级的民主

多元主义国家观把民主和专政完全割裂开来,不仅主张超阶级民主,而且反对任何形式的专政,将无产阶级专政等同于法西斯专政,共同视为极力反对的对象。

1978年奥地利社会党通过的党纲最能体现出这一要求,它指出:“他们拒绝任何一种少数人的专政,同样拒绝多数人的侵犯人权的压制行为。在民主社会主义与专政之间没有共同之处。因此,社会党人是法西斯专政和共产主义专政的坚定不移的毫不妥协的反对者。”那么为什么要反对专政呢?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专政都毫无例外践踏民主、侵犯公民自由,因此都必须坚决反对。这一点在哥德斯堡纲领中得到了阐述,它指出我们反对任何专政,反对任何极权和权威的统治,是因为它们都是无视人的尊严、消灭人的自由和破坏法治的制度。法国社会党1987年通过的原则声明也强调,社会党是民主的政党。“专政无论是什么阶级的专政,都意味着独裁,意味着对民主的践踏。”怎样来反对专政呢?多元主义国家观认为方法就在于追求民主。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民主才真正体现了对人的尊严,所以要切实地反对专政就必须“为争取民主而斗争”,就必须使民主成为任何国家和生活的普遍制度。1951年的法兰克福宣言曾指出:“社会党人表示声援一切受独裁统治之苦的人民争取自由的努力,不论受到的是法西斯的独裁统治还是共产党的独裁统治。”这种言论的实质就是企图通过支持国家内部存在的反党分子、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来颠覆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

这种把把任何专政毫无例外的“都视为无视人的尊严、消灭人的自由和破坏法治,这也恰恰显示出了他们对国家问题的无知。”事实上,只要存在着阶级的分野和存在着国家,国家就不可能是超阶级的,民主也就不可能是超阶级的,尽管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但它绝不会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和人民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仅仅只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否认无产阶级专政,宣传建立人民自由国家、建立人民的权利共同体,这些“字眼固然好听,但在历史和政治问题上却什么也证明不了”,根本起不到任何实质性作用,不外乎是对资产阶级的专政实质进行粉饰以欺骗劳动群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根本“谈不到改造社会,谈不到消灭这种产生无政府状态核和危机的旧的社会制度,而只是限制旧的社会制度的个别坏的方面,限制旧的社会制度的个别极端的表现”,只能延缓政权崩塌的时间,而无益于改变政权崩塌的命运。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无产阶级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只要还存在阶级,国家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对于阶级社会,马克思主义又将其划分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前者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种社会形态,后者包括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任何国家都必然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不存在任何超阶级的国家。不同的只是在于民主与专政的对象不同,前三种阶级社会下存在的国家都是对少数统治者的民主和对大多数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统一,而社会主义国家则是对多数统治者的民主和对少数敌人的专政。二者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一方面认为任何国家都毫无例外地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国家是阶级的國家,民主也只是统治阶级的民主,不存在任何超阶级的民主。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民主是相对的、狭隘的,是统治阶级为了更顺利地实行统治而采取的一种策略。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就是专政。只不过在阶级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民主与专政的对象不同。“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国家首先是奴隶主用来镇压奴隶的国家”,这里国家就是对奴隶主的民主与对奴隶的专政的统一体;“封建国家是贵族用来镇压农奴和依附农的机关”,这里的国家就是对封建贵族的民主与对农奴、半依附农的专政的统一体;“现代的代议制国家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这里的国家就是对数剥削阶级的民主和对广大的劳动群众的专政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国家也毫无例外地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是对广大的劳动群众和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对少数的剥削阶级的专政的统一体。对此,恩格斯曾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这表明,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国家都毫无例外的是对统治阶级的民主和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统一体。只要阶级和国家继续存在,民主和专政便会互为条件地存在,那些只想保留民主而反对专政的观点都是自欺欺人的愿望,并不反映真理。

另一方面,又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某个人主观意识的强加,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它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现,也终将在未来条件具备时趋向消亡。在人类进入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必然会存在着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必须首先由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取得国家政权,然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但这里的专政不是为了专政而专政,而是为了消灭国家、消灭阶级、进入无阶级社会而必然要经历的一个历史过渡时期。对此马克思曾有过明确论述,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邓小平也曾指出:“历史经验证明,刚刚掌握争取的新生阶级,一般来说,总是弱于敌对阶级的力量,因此要用专政的手段来巩固政权……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新型民主必须通过新型的专政来保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才把无产阶级民主等同于无产阶级专政。因此,马克思主义视阈下我们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使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目的是要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自由与民主权利,必须始终坚持下去。事实上,只强调民主而掩盖专政是资产阶级惯用的舆论宣传手段,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避免出现这种倾向,我们要公开声明我们国家与政权的阶级性质,公开承认社会主义阶段阶级斗争依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以及对这种活动进行镇压的必要性,据此来增强人民的警惕性与觉悟性。

总之,马克思主国家观义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性。民主的阶级性决定了它和专政是对立的统一。民主与专政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也就是说,任何国家的民主制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而存在的,都是在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阶级和利益集团的民主,都是对统治阶级的民主与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的统一。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多元主义国家观的虚伪性、欺骗性和反动性,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在深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为指导,自觉抵制多元主义国家观的影响,始终坚持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绝不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老路,绝不走照抄照搬西方经验的错路,也绝不走改旗易帜的歪路,坚定不移地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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