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事件的防控对策探讨——以情境犯罪预防为视角

2016-04-25 07:25:13朱兵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朱兵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医闹事件的防控对策探讨——以情境犯罪预防为视角

朱兵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要:现有医闹事件带有明显的职业性、突发性、群体性特点,社会危害严重。医闹在治理,但却没有消除,缘于其背后的特定环境孕育着犯罪机会。应以近年来发生的医闹事件为例,从环境犯罪学角度出发,深入剖析产生该类问题的相关环境因素,并以情境犯罪预防理论为基础,就如何减少犯罪机会防控医闹提出相应对策:事前强化监督,事中转移目标,事后及时惩处。

关键词:医闹事件; 犯罪机会; 情境犯罪预防

曾几何时,在医院存在摆设灵堂﹑摆放花圈,侮辱﹑恐吓﹑杀害医务人员的现象,医护人员被逼抱尸﹑游行示众﹑下跪也发生过。这些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伴随着所谓的医闹而出现,一起起医闹刺痛着社会神经。医闹为何产生,是什么因素造就了医闹存在的土壤?引人深思……人的特定行为在特定环境中产生。笔者认为,医闹绝不只是犯罪人自身机能障碍所致,如不对影响医闹的社会环境进行分析,要根除医闹是不可能的。因此有必要从环境方面深入分析,并对环境作出改进以减少犯罪机会,由此减少医闹。

一、医闹的概念、现状及危害

(一)医闹的含义

所谓医闹,是指在存有医患纠纷的前提之下,受雇于医患纠纷的患者方,借用患者方家属之名,与患者家属一起,采用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打砸医院医疗设施﹑阻碍其他患者就医,威胁﹑辱骂﹑殴打﹑杀害医护人员,或者聚集于医院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讨要说法等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形式,给医院施压,使医院迫于压力给予不合理赔偿而自己从中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医闹,闹医,是危害社会的顽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的颁布,医闹走进刑法调整领域,被定性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自此,打击医闹进入有法可依状态。

(二)医闹的现状及危害

目前,我国医闹问题严重,作案形式多样,手段残忍,较为突出的就是砸抢医院,殴打杀害医务人员。自“福建南平医闹”事件出现后,各种各样的医闹见诸于媒体,如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人民医院发生医护人员被逼抱尸示众事件,广医三院一护士突然被患者用刀把脸砍得血肉模糊,广东潮州医生被百人押走游行,湖南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被逼下跪,等等。①详细资料参见网址:https://www.baidu.com/s?ie=utf-8&f=8&rsv_bp=1&tn=99001382 _hao_pg&wd=。据国家卫计委报道,“2005年全国医闹事件共10243起,到2010年增加近7000起,数量达到17243起。在医闹事件中伤医事件占较大比例,2012年发生伤医事件1865起,2013年仅8个月时间,全国伤医事件达2240起。”[1]虽然2014-2015年医闹事件的具体数据尚未统计出来,但从趋势来看,很有可能上升;随着2015 年11月《刑(九)》的实施,我们相信医闹事件数量会逐年减缓。图1为医闹事件数量变化趋势预测图。据资料显示,部分地区医闹者月收入高达数千元,已逐渐发展成为医闹者谋生的手段。[2]

图1 医闹事件数量变化趋势预测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之地,如今存在摆设灵堂﹑摆放花圈及棍棒等与治病救人无关事物的现象。一起起演绎着的医闹,不仅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更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不仅“闹中”影响恶劣,而且“闹后”后果更加严重。医患双方本无利益瓜葛,如今患方却构成了医护人员的最大威胁。就这么一“闹”,使得医护人员惶恐不安,时刻得防范医闹风险。医闹的出现,表明医患关系张力已达极限,整治医闹,刻不容缓。

二、医闹的产生原因——以环境犯罪学为视角

“环境犯罪学不同于传统犯罪学理论,它没有试图解释深层的犯罪原因和人们为什么会成为犯罪者,而是重点关注犯罪发生的‘环境’②“环境”是指在已知的时间重复使用的并且具有特定行为的地点。其内涵广泛,既包括自然地理环境,又包括人文社会环境。”[3],其基本观点是某些环境孕育了犯罪机会。环境作为犯罪发生的必要条件,就医闹来说,难以从犯罪人人格等因素着手分析,从环境方面探讨更为可取。笔者以“问题分析三角”模型,并结合环境犯罪学相关理论剖析目前医院环境所存在的问题,来说明医闹的形成原因。

(一)“问题分析三角”模型释义

犯罪人,合适的犯罪目标,监管缺失三者在一定时空下相遇时,犯罪才会发生。图2是著名的艾克“问题分析三角”模型,小三角形的三条边表示犯罪发生的三要素——犯罪者﹑受害者和特定的时空条件,大三角形的三条边表示能够控制犯罪者﹑受害者和时空的人员或机构,也就是监管因素,所有这些组成了特定的“犯罪圈”。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犯罪机会,但犯罪并不总是发生,说明犯罪机会能够被影响,犯罪机会是动态的,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当环境中的监督者﹑监护人和管理者缺失时就会为犯罪制造“机会”,随之而来的就是“问题”。就医闹事件来说,犯罪者是指实施医闹行为的人,受害者指的主要是医护人员,时空条件是指发生医闹的时间和地点(医院及其附近),监护人是指能够通过照管或从特定环境中移走受害者而有能力保护他们的人员,如医院保安,管理者是指负责管理地点的人员,他们制定规则和管理地点,如政府﹑医院领导和相关负责医生,监督者是指能对潜在犯罪者监督控制的人员,如公安机关。医闹之所以发生,笔者认为是因为社会控制不力,社会之中的监督者﹑监护人和管理者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图2 问题分析三角模型

(二)理性决策——医闹收益远大于风险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早期童年生活没有缺陷的人在特定的环境中为什么会犯罪?这引起了犯罪学家的研究兴趣,边沁的“幸福计算”理论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合理解释。人出于理性,在作出行为决策前,会对犯罪的风险成本与所获收益进行对比分析。就医闹事件来说,笔者认为国家对此处理手段太软,医闹者作案风险太低。

在造成医闹的宏观社会环境中,由于当前我国医疗体制存在问题,患者看病贵﹑看病难现象普遍存在,国家对医院投入不到位,医院设施及服务达不到患者需求,而且医患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当患者方出现“问题”,医疗纠纷随之产生,而现有的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求助于卫生部门﹑诉诸于司法机关”,这些部门﹑机关倾向于保护医疗机构,难以有效解决问题。当患者方正当需求得不到满足,对医院及医护人员的不信任感就会增强,就会对政府﹑医院等机构不满,加之社会转型期,矛盾颇多,尤其现有管理之下的政府等公权力机构存在负面现象,所有这些增加了职业医闹趁机作乱的可能。现有医闹中职业医闹占据多数,他们多为社会无业游民,难以从事信息时代的高收入工作,其经常游荡于医院附近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寻找医疗纠纷患者方并推波助澜,使患者方愈发对医疗机构不满,趁机说服患者方去“维护权益”。正是他们所谓的“维护权益”,严重影响到医院正常工作,医院迫于压力会给予患者方高额赔偿,医闹者就能从中获益。虽然医闹入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刑罚,但刑法条文过于形式化,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而且实施初期会有许多问题存在,医闹仍一时难以遏制。

在促成医闹的微观环境中,一是医院的监护问题——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首先,监控设施不能全覆盖,监控室值班人员未能有效监控;其次,保安设置不足,一般只在医院门口象征性地设置1-2名保安,其他关键部位存有空缺,出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到位,对可疑人员随意进出医院不管,在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前来闹事时也不敢上前制止。二是医院管理者——政府﹑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方式不当。医院从现实层面上说是盈利性机构,医生服务态度差,诊疗程序繁琐复杂,致使患者方花费许多冤枉钱。当出现医疗纠纷,社会正义的天平会自觉地向患者方倾斜,加上新闻媒体对政府及医院的某些做法给予披露,使其处于风口浪尖,面临巨大舆论压力。政府为避免事态扩大,防止出现上访﹑信访等情况,总是一味退让迁就,企图以赔偿来解决问题,使医闹者更加胆大妄为,推动了其他职业医闹的模仿。三是犯罪者的监督者——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现象。医闹实质上属于群体性犯罪事件,理应给予严厉打击,但公安机关对此认为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问题,从而不愿插手介入,存在执法理念上的误解。

以上种种环境因素使得医闹者被发现﹑被抓捕的概率降低,再经过利益权衡,在高额利润诱惑下而实施医闹行为。

(三)日常行为模式——时空交集的不可避免性

犯罪最可能发生在潜在犯罪者活动空间与潜在受害者活动空间重合的区域,也就是说,犯罪只有在“犯罪者——受害者”特定的时空交集范围内才会发生。日常行为模式使得人们的活动空间相对固定。就医院来说,首先,作为诊疗机构,医院及医护人员的行为模式——工作地点﹑内容不会变动;其次,作为盈利性机构,繁琐的诊疗过程使患者增加了不必要开支,即使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也要经过程序化诊断,当出现问题时,患者方不满情绪很容易爆发,而政府相关部门在处理该问题时态度软弱,试图用钱解决,以求得片刻“安宁”;最后,作为半公共场所,是患者﹑患者家属﹑医护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等各色人群聚集之地,人员流动较大,这种性质为医闹者进出医院提供了机会,便于职业医闹者混匿其中。就患者方来说,“人财两空”常生悲愤情绪,这为职业医闹所利用。职业医闹,其职业就是在医院附近寻找医疗纠纷患者方并借机煽动闹事以获利。正是政府相关部门﹑医院﹑患者﹑职业医闹者这种日常的行为模式在特定的空间相遇,医闹得以产生。

三、医闹的防控对策——以情境犯罪预防为视角

环境犯罪学理论认为,犯罪机会是犯罪发生的必要条件或原因,如果存在适当机会,很多人(即使不是多数人)将会实施犯罪,但犯罪的发生需要一定门槛条件,这些条件就涉及特定环境所提供的犯罪机会的数量和犯罪类型。“情境犯罪预防试图了解人们如何发现犯罪机会,同时试图铲除这种犯罪机会或者至少确保潜在的犯罪人不那么容易发现这些机会”[4],但如何减少犯罪机会正是社会在作为上的短板。对于医闹的防范,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减少犯罪机会。

(一)事前强化监督——增大风险

前文已述,犯罪机会是高度特定的,但当犯罪机会存在时,犯罪也不会经常发生,这是因为犯罪者必须考虑实施犯罪的风险。行为人基于理性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当收益固定时,增加犯罪风险,从而使得收益与风险之差,也就是犯罪所获净收益减少。为此,可通过强化监督来增大风险。

首先,可由政府出面,协调公安机关在医院设立“驻院警务室”,请求派驻2-3名民警到医院驻守,加强医院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同时驻院民警要积极协助医院,负责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形成“警医联动”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问题,避免医闹苗头出现。其次,医院管理者加大安防经费预算比例,加大硬件设施投入,配备先进的监控设备,提高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的视频监控覆盖率,同时监控值班人员也要切身履责,对进出医院的人员做好信息监控。第三,负责医院日常安全的保安在数量上应配足,重要区域多设置以加强巡逻,各重点区域保安之间也要建立联系,当出现问题时,保证能迅速到位,对医院的日常运作起到保护作用,对进出医院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最后,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比如印度——“聘用保镖进驻医院”,聘用训练有素的现场管理人员,在医院及其附近巡逻;还可以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建立医院防暴反应机制——设置“白色警戒”行动组,在医闹事件发生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行动。当犯罪的风险加大,目标加固后,犯罪者预期收益降低,自然不会去实施该类犯罪。

(二)事中转移目标——减弱影响

政府作为整个社会运作的中心,其要协调好公安﹑卫生﹑社保﹑司法﹑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的运作,当出现医疗事故或其他问题时,要协同医院进行处理,给患者方客观真实的答复。如出现医闹事件,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尽快将医闹群体从医院内部转移到外面,不要影响医院内部正常运作,尽量不要伤及无辜。新闻媒体也应向政府靠拢,尽量不要给政府制造舆论压力,不要为追求“新鲜”性而倒向医闹群体,因为医闹所追求的效果就是要使事态不断升级。要减弱影响,需将犯罪空间转移。

(三)事后及时惩处——彰显正义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是打击违法犯罪的首要力量,在发生群体性事件时应处在第一线,及时予以解决,避免问题扩大化。而在近年来发生的医闹事件中,存在公安机关不作为和消极作为的情况。根据中国医师协会所调查的数据显示,当发生医闹,医护人员安全受威胁而报警时,30.65%的公安机关都不愿出警,即使出警,但大多数(约有62.59%)在现场不知如何处理,只是简单的“维稳”,缺乏对医闹者的有力打击。①该数据来源于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打击医闹维护行业稳定的建议》,http://www.hainan.gov.cn/tiandata-rdjy--5332.html。随着《刑(九)》的实施,公安机关应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和部署,积极作为以打击医闹。首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针对医闹事件建立专门的“犯罪信息数据库”,将作案首要犯罪者的基本信息录入其中,尤其是职业医闹人员,更是关注重点,并将该数据库逐级推行,最终实现全国联网,使医闹责任人员难逃法网;其次,新闻媒体也要着重对职业医闹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对公安机关处置该类事件的结果要跟进报道;再次,打击医闹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力量,要充分调动群众;最后,将迅速打击医闹,有力惩处医闹人员之结果告慰受害医护人员,并给予其物质补偿,使社会正义得以彰显。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回应“医闹”频发:伤医行为要依法严处[EB/OL].(2014-03-08)[2015-10-15]http://news.china.com.cn/2014-03/08/content_31712718 _2.htm.

[2]哈尔滨出现“职业医闹”团队月收入达数千元[EB/OL].(2010-09-13)[2015-10-15]http://gy.youth.cn/axlt/201009/t20100913_1336087_1.htm.

[3]雷切尔·博巴·桑托斯. 犯罪分析与犯罪制图[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4:34-51.

[4]亚当·苏通,阿德里恩·切尼,罗伯·怀特.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2:71-104.

责任编辑:杨蔚

Exploring the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Control Medical Disturbances——from the Angle of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ZHU Bing-yang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38, China)

Abstract:The existing medical disturbances bear obvious occupational and group characteristics, often break out unexpectedly and cause serious harm to the society.Despite the measures taken to curb the medical disturbances, they haven't been eliminated because the specific environment behind breeds opportunities for crimes.Through studying relevant cases in recent years, the thesis starts from the criminal environment theory, conducts an in-depth analysis of relevant environmental factors relating to the medical disturbances,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reduce criminal opportunities and prevent and control medical disturbances based on the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theories: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beforehand, transferring target during the disturbance and punishing the villains without delay.

Key words:medical disturbances; criminal opportunities;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DOI:10.13310/j.cnki.gzjy.2016.02.015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95(2016)02-0097-05]

作者简介:朱兵阳(1992-),男,河南开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