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一部分优秀人才在党外推进党外人才统战工作制度化

2016-04-19 17:54齐美音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党外人士优秀人才民主党派

齐美音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5)04—025—04

[内容提要]党外人才的统战工作主要体现为“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这一政策的贯彻和运用。本课题的研究重点就是通过推进党外人才统战工作的制度化,实现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的统筹、协调、可持续,保证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以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关 键 词]党外人才;统战工作;制度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不断为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充实力量,保证了多党合作事业的顺利进行。在当今时代,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既要发挥中共党内的人才优势,也要发挥党外的人才优势。

一、推进党外人才统战工作制度化的现实意义

人才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组织根基,是源头,是开端。“党外人才”这个概念可以把“党外知识分子”、“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干部”三个概念协调统一起来。本课题组提出推进党外人才工作的制度化,是站在国家总体人才战略的高度来研究的。

(一)调节人才资源配置,优化党外人士的队伍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共始终坚持“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少制度化的规范。比如,留住人才的手段是强制还是劝说?把人才留在党外根据什么标准?把握多大比例?等等,都没有具体规定,造成政策执行中的弹性空间大、政策执行与否的考核监督弱。特别是从人才统筹的角度来看,有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对这一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没有把党外人才纳入到统一的人才管理体系中。

(二)扩大党外人士储备,实现参政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共党员与民主党派成员的数量比例为100:1,相对来说,民主党派成员储备不足、组织发展缓慢、管理结构松散。习近平同志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向背和力量对比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有一些同志对于统战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清,甚至认为不应该继续发展民主党派。比如,“有的同志说,过去我们党曾经力量薄弱、人才匮乏,所以需要通过统一战线赢得党外人士支持,而现在党内人才济济,统一战线可有可无了。还有的同志说,同过去相比,党内汇聚的各方面人才很集中、很庞大,但依然有大量人才在党外。如果民主党派等统一战线成员不是同我们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而是同我们党唱不一样的调,甚至跑到我们党对立面去,就不会有政局稳定。”习近平同志对这些错误认识进行了批评和纠正,并指出要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可见,无论是从现实力量的对比还是从中共中央的态度,都要扩大党外人才储备,以保证参政党的干部队伍建设。

(三)增强党派代表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各民主党派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发展布局,对发展成员的重要领域分别作了一些调整。比如,民革增加了社会和法制专业人员中的代表性人士;农工党增加了资源、生态环境专业人员中的代表性人士,这就要求党外人才的储备也要跟得上现实需求。因此,除了广泛发现、物色、培养优秀党外人才之外,还要有计划地根据他们的专业领域充实到各党派中去,从而保证各民主党派的代表特色。

二、继续坚持和完善“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就多党合作、人民政协、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10多部专项文件,提出了多项理论创新。所以“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的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预留一部分优秀人才在党外,从源头上保证人才供给

中共早期运用这一统战策略时,重点是“劝留”。在国共斗争时期,劝说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对国民党的地下斗争。当前,越来越多的党外人士通过加入民主党派或成为无党派人士,实现了政治诉求,达成了参政意愿,党外人才的政策应侧重于“预留”而不是“劝留”。预留优秀人才在党外,就是把未加入任何党派组织且不具备无党派人士身份的人才,按照党外优秀人才的标准进行认定后,有目的、有计划地加以引导、培养,使之成为能与中共合作共事的储备人才。

(二)明确党外优秀人才的标准

选择党外人才的根本要求是希望他们在党外能比加入中共发挥的作用更大,所以党外人才必须具备合格的政治素质、积极的参政愿望、较强的能力水平和健康的人生心态。

1.合格的政治素质包括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强大的政治定力。如果党外人才缺少合格的政治素质,那么就不能与中共达成共识,就会干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接受西方教育多年的青年人,因为思想活跃,缺少政治判别力,容易被西方所谓的民主冲昏头脑,一旦加入民主党派,就会在组织内部传播不良思想,破坏中国的政党体制。

2.积极的参政愿望是指在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有了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愿意接受中共的领导,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因为,参政与执政是有根本区别的,这也是我国民主党派与西方政党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经常会有一些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认为自己的权力不够大,担任的职位不受重视,其主要原因就是对自己的参政地位认识不足。当然,这是因为历史上对党外人才的选择方面没有明确这样一条标准,加入党派前不知道参政是怎么一回事,甚至把民主党派等同于中共。所以,这条标准将从根本上解决对民主党派政治权利的曲解和误读。

3.较强的能力水平就是具备专业能力和调研、分析、文字综合能力等,或者在社会上有一定的贡献和影响力。这是做好政治协商、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重要前提。

4.健康的人生心态是党外人才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很多党外人士都是不计名利、甘做奉献的楷模,如果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政治需求而争权夺利,就违背了党外人士参政的初衷。

(三)打破限制,不拘一格降人才

党外人才的选择应不局限于党外知识分子,还应扩展到新社会阶层、新媒体从业人员以及归国留学人员。不应仅局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政机关,还应扩展到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所有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国内,还应扩展到海外、港澳台海外;不应仅局限于教科文卫,还应扩展到其他界别。总之,就是要打破身份、区域、部门、行业、所有制的限制,实现人才选拔的宽领域、广覆盖。

(四)完善相关政策

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外人才的重要部分,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2.建议制定《关于党外人才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地方党委可以根据本地人才的总体情况,合理分配党内党外人才的比例,通过正常渠道储备、使用党外人才。在规划和布局上切实发挥“预留一部分优秀人才在党外”政策对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调节功能。既要考虑突出统战工作重点领域或急缺岗位,又要考虑兼顾各统战领域平衡;既要防止党外人才聚堆而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又要防止个别领域人才短缺而出现青黄不接。二是保持留在党外人才数量的动态平衡。要把握一个适当的基数,大约可占到党外人士队伍的1/5左右,这样在出口上不至于压力过大。三是处理好留在党外人才与现有普遍培养的党外人才的关系。在重视能力、素质、代表性和界别特色的前提下,择优选拔任用,不能厚此薄彼,但同时要重视留在党外人才的特殊性和特殊作用的发挥。

3.建议出台专门的《关于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目前,对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都只是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同之处是在第五章第三十条提出,“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中代表人物的意见”。如果明确了党外人才的选择标准,那么就可以从专门的党外人才队伍中选拔任用党外干部,以保证党外干部队伍的合理有序流动。

三、创新党外人才统战工作新机制

党外人才统战工作是一项新的工程,需要以创新思维加以推动。另外党外人才的发现、储备、培养、培训、选拔、任用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也需要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一)创新党外人才的发现储备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部、统战部,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发现人才的机制,制定目标筛选、定期联系计划,考察方案和选拔流程。由统战部门牵头设立党外人才库,利用人社局的平台获得全部符合标准的党外优秀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汇总上报给组织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统战工作的同志负责建立党外人才台账,工商联负责非公经济领域的党外人才台账,社区负责社会新阶层、新媒体从业人员等领域的党外人才台账,与统战部的党外人才库形成对接,遇有人员变动时随时调整。统战部、工商联应不定期开展联谊交友活动、考察调研活动,与入库的党外人才联系交流,为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的推荐选拔物色适合的人才。

(二)创新党外人才的教育培训机制

一是整合资源抓好培训规划。把加强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列为人社局的重要工作,科学制定分层分类培训方案,做到重要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年轻人才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党外优秀人才的培训由统战部部牵头协调,整合培训资源,有效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二是发挥优势健全培训基地,着力提高社会主义学院、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质量。针对党外人才思维活跃、思想多元、崇尚自由、充满激情的特点,重点加强文化引导,增进共识。

(三)创新党外人才的培养锻炼机制

一是做好资源信息服务。分门别类建立人才信息库,整合人才信息资源,建立全市联网的人才信息系统,构建人才资源共享平台。二是大力发展网上人才交流服务,加快人才选聘交流信息化和市场化进程。三是坚持走实践锻炼之路。真正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人才的必经途径,作为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开展个性化培养。开发民主党派、工商联、少数民族、宗教团体、联谊会等有关组织或领域的个性化培养方案。

(四)完善党外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

开展各类人才的专项推荐工作,在教育、科技、文化、经济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推荐具备相应影响力的高级人才,作为党外人才队伍的排头兵。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职责明确、协作配合,统战部门主要是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工作。

基金项目:辽宁省统战理论研究2015年度重点课题成果。

责任编辑/陈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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