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4-11 17:56
山东纺织经济 2016年10期
关键词:商法商务国际贸易

丁 锋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 100029)

国际商法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丁 锋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 100029)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的地位和作用,接着从内容设置、教学过程、考核方式、实践安排四个方面分析了国际商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内容设置;教学过程;考核方式;实践安排

一、国际商法课程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际商法》课程,是一门研究平衡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学科。以公平、合理为基础,在最大程度上促进交易的达成并促进交易的执行。在了解国际贸易政策和理论的前提下,培养学生根据国际贸易的特点及要求,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熟悉国际货物交换过程的各种实际操作以及国际贸易惯例和规则。掌握国际贸易的习惯性做法和结合国内外的贸易案例,使学生在工作中能够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办事,使其贸易行为能够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国际商法》是国际商务专业硕士(MIB)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设定的8 门专业(基础)课之一。该课程的主要内容不仅涉及国际经贸所需的商事法律知识,还涉及相关的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包括国际法和比较法概述、国家责任和环境法、争议解决、跨国企业、外国投资、货币与银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劳工保护、知识产权、国际货物买卖法、运输、金融、税收等组成。高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相关行业的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能熟练从事对外经济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学好这门课程不仅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关乎学生就业及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国际商法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内容设置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生专业背景差异较大。本科专业有的是会计学,有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有的是市场营销,有的甚至是工科专业。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本科阶段已经学过《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等课程,对他们来讲,这些课程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法学理论做了一定的介绍,并且有专门的章节讲述。在《国际商法》课程中涉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产品责任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内容;在《国际结算》课程中对于相关国际支付惯例也作了介绍;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课程中对于国际货物保险法和国际货物运输法的相关知识点也有所介绍,因此,在国际商务专业硕士阶段就需要更深层次的学习。

而其他专业的学生,好一点的通过《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学习了国际贸易术语和国际惯例的一些相关知识点,差一点的只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学习了法律概念,然后就再也没学过与《国际商法》有联系的课程。

(二)教学过程

由于传统的课程理论知识较多,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课记笔记,然后通过考试的方式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得到学生对知识掌握情况的反馈。高等院校中普遍流行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注重理论的强化记忆,而忽略了来自学生的反馈和能动作用,结果该门课程的讲授往往是仅限于讲授理论知识。教学过程中缺乏师生互动,教学方法单一。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缺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没有意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并且单一的教学方式也容易使学生感到疲倦和乏味,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无法达到有效的教学目的。

(三)考核方式

国际商法考核目的在于考查学生对国际商法知识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国际商法》课程目前的考试方式大多采取闭卷方式考试,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其题目类型大多是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以及案例分析等类型,其考核的知识点往往都是记忆型知识,缺乏实际应用的类型。这种考核方式无法锻炼学生的创新性,也不能培养出技能型、复合型的商务人才。

(四)实践安排

《国际商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但是许多院校《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该门课程均为理论课时,并没有安排相应的实践课时,缺少必要的实践环节。

三、对策分析

(一)因此,老师应该根据自己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的学生专业背景,灵活设置教学内容,以兼顾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

(二)案例教学能够被动式学习变成主动式学习。国际商法教学的相关案例大多来源于实际业务,通过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尽早接触企业实践内容。运用实际案例解释基本概念更容易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也能积累处理实际业务的经验,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培养其应用能力。案例教学为教学内容提供了活生生的素材。通过国际商法案例分析,使课堂气氛变得活跃起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作为一门专业平台课,国际商法考核方式应该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通过平时课堂的案例讨论结合书面报告等进行考核,这一部分可占总分的50%,甚至更多;剩余部分通过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最好通过综合性案例进行考核,案例要包含整个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可占总分的50%或更少些。

(四)因此,有必要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将课堂从教室搬到对外贸易工作的实际地点中去。国际商法的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单纯依靠课堂教学的是不能够充分做到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可以将实践教学纳入课程设置。学校可以定期安排学生到海关、进出口企业、航运公司等部门实习、参观,深入了解实际国际商务业务流程,给学生创造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了解各项进出口业务的特性,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使学生在以后工作时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

[1]曹亮,谢雪玉.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课程教学模式构想[J]. 科技创业月刊,2013;(12).

[2]周俊兰. 《国际商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J].中国成人教育,2008;(01).

G642

A

10.3969/j.issn.1673-0968.2016.10.021

北京服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JG-1409)。

丁锋(1979-),男,北京服装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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