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士杰
摘 要: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的良性发展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秩序,良好的社会秩序有赖于社会成员良好的法纪意识和践行法纪的行为。一批又一批的中小学生在若干年后,将纷纷走向社会,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所以,在学校教育环节中做好中小学生的法纪教育工作,意义重大,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
关键词:法纪教育 必要性 现状 建议
—、加强中小学生法纪教育的必要性
1.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华儿女不容推卸的历史重任,现在及以后若干年的中小学生在实现这一历史责任的过程中也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对他们的法纪教育,可使他们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有助于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反之,由于法纪意识的缺失,有些人非但不能成为有用之材,甚至可能成为社会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力量。
2.是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习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一思想、引领工作。我们应自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勤勉务实,通过日常的教育工作,为落实“四个全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3.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和国家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实现国家逐步富强、人民生活逐步富裕的过程中,展现出了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继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的不二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各个市场主体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而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纪教育,正是顺应这一要求的需要。
4.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小学德育工作至关重要,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目前的学校德育内容,笔者认为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心理教育、情感教育这么几块。如果说,理想、信念教育为一个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强大、持久的思想动力,心理、情感教育可以使一个人在成长道路上日趋完善,那么,法制和纪律教育则是这一切的根本保障。
5.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近年来发生的几件青少年犯下的恶性案件,触目惊心,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江西抚州临川二中高三学生雷某因不满班主任管理,将其杀害。双方矛盾源于案发前日,雷某课间玩手机被收走,班主任孙某要求通知家长。
南昌一未满14岁男生疑因写作业起争执杀母抛尸。
湖南邵阳邵东县3名不满14岁的在校生入室抢劫当地小学宿舍,持木棒殴打一名女教师,并把她拖至卫生间用布条堵住其嘴巴,最终致这名教师死亡。
上述三个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在他们年纪尚小之时,却已误入歧途,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令人痛心。分析其中的原因,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的缺失是非常重要的方面。邓小平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二、中小学法纪教育的现状
1.目前从事法制和纪律教育的教师队伍亟需加强
目前在中小学从事法制教育的主要是中学政治教师,而从事纪律教育的主要是中小学各班主任。各学科的教师只是负责自己上课时的课堂纪律,校长、副校长及各部门主任按照级别指导和管理下一级直至一线教师,很少直接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
2.教材内容中关于法制和纪律教育过于稀少甚至奇缺
中学教材中关于法律和法制教育的内容过于稀少,不足以达到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律意识的目标;纪律教育的内容在教材中则几乎没有。小学教材中关于法制教育、纪律教育的内容都几乎没有。
3.政治教师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教育效果无从谈起
法制教育在目前的各小学基本上是一片空白,教育效果无从谈起。在中学,法制教育的效果基本为零,甚至小于零。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教育者本身的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认识、心理等)不够。现在大部分的中学政治教师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却在承担这一职责,这样,所引发的后果必然是教育效果小于或等于零。其次,教材中法制教育部分的内容不但稀少,且泛泛而谈,犹如蜻蜓点水,效果可想而知。
对于纪律教育,效果也非常不乐观。其一,教师在纪律教育的过程中,没有把注意的焦点落在学生身上。很多班主任强调纪律的出发点是: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使所带班级在同类班级中表现出色,从而赢得学校领导的肯定和表彰。同样,任课教师也期望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使自己的教学成绩优于同学科的其他教师。这些教育者的共同点是都没有把注意的焦点放在学生身上,没有注意去帮助学生主动树立纪律观念。其二,一些教育者教育方式简单,往往是以罚代教。有些教育者缺乏必要的耐心,动辄呵斥、罚站、罚写、叫家长等,学生貌似害怕,实则教育效果极差。笔者认为,法制和纪律教育的目的是教育和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他们在这方面的意识,让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在教育过程中,罚是一种手段,不可擅用,更不可滥用,否则会适得其反,并使后面的教育工作更加难以进行。其三,纪律教育工作任务繁重,而教育者孤立无援。在当今信息时代,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和信息内容越来越丰富,各种思想都可能影响到青少年,而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制力较差,使得教育者的纪律教育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另外,家长的功利心态(只要学习成绩)也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所有这些都要求教育者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三、落实中小学法纪教育的建议
1.调整中小学现有教材体系,科学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关于法纪教育的内容
法纪观念的树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纪教育也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法纪教育内容的设置须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思想实际,增强科学性、针对性,才能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对此,笔者的具体建议是:小学阶段,以纪律教育为主,法制教育为辅;中学阶段,以法制教育为主,纪律教育为辅。小学可以从三年级开始设置法制知识的教育内容,以公民、法律、违法行为等基本概念的掌握为教学要求;初中阶段的法制教育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以让学生明白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哪些行为属于犯罪,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等为教育的重点,实现使学生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一教育目的;高中阶段应以宪法、一般法律、权利义务观念等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帮助学生进一步树立法律意识。
2.配置优秀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
从事法制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教育知识,这是法制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在选拔教师具体操作上,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以笔试和面试的形式,从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中选拔。
3.社会各部门要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配合
法制和纪律教育工作不能纸上谈兵,需要社会实践,如让学生旁听法庭审判、走访军营等。当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在进行这些活动时,各有关部门应当进行配合。
总之,做好中小学生的法纪教育工作,事关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要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共同做好这一光荣的事业。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2015,10.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作者单位:南昌大学附属中学)
□责任编辑:万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