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 滕国玲
摘 要:“农超对接”是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的新模式,它实现了农产品产销两个终端的无缝连接,扩大了农产品销售规模,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经营效益,是一种农户、消费者、零售业三方多赢的销售模式。通过对乌鲁木齐市大型超市现行“农超对接”机制的运行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的建议与对策,希望为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工作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超对接”;超市;乌鲁木齐市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5-0130-02
引言
“农超对接”的研究背景。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农超对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自2008年12月,我国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487号),关于“农超对接”的各项通知、政策相继出台,“农超对接”发展为农产品流通的一个新阶段。
“农超对接”的研究意义。我国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过长,流通环节很多,这不仅增加了交易成本,导致农产品售价过高,同时也使农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这就造成了“买菜贵”。
一、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的现状
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始尝试发展农超对接。如今,家乐福、友好、好家乡、爱家等大型连锁超市都已经启动了在新疆的直采工作。通过“超市+基地”“超市+龙头企业+农民”“超市+农民合作社”等方式,葡萄、葡萄干、香梨、哈密瓜、巴旦木、红枣、核桃、西红柿等特色瓜果和蔬菜进入了乌鲁木齐市大型连锁超市销售。截至目前,在各方的努力下,乌鲁木齐市已有20余项蔬菜实现了农超对接。“农超对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一)农超对接整体成效初显,但仍存差距
乌鲁木齐农超对接取得的进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努力。在政府的引导下,目前自治区共有9家超市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对接,在超市开设“农超对接”销售专柜,9家超市有直营连锁门店44个、生鲜配送中心6个、产地集配中心7个。但乌鲁木齐农超对接发展与内地相比仍存在差距,如江苏省通过“农超对接”项目的开展,使直采的蔬菜价格比农贸市场的便宜15%~20%;而江苏本土的大型连锁超市苏果超市目前农超对接的商品比例已达到60%~70%。
(二)政府政策优惠,“农超对接”门槛降低
自2009年乌鲁木齐商务局组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以来,农超对接得到了快速发展。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严禁超市向合作社、农户收取进场费、赞助费、堆头费、促销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降低“农超对接”门槛;鼓励超市和合作社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以目前乌鲁木齐市家乐福超市的蔬果直采比例已接近40%。
(三)社区蔬菜直销点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了农民种植的蔬菜不再愁销路,也为了有效平抑菜价,让市民吃上新鲜便宜的蔬菜,2010年底,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社区建设蔬菜直销点,2014年年末,便民蔬菜直销点总数已超过500个。
(四)生鲜蔬果农超对接中对接双方关系仍较松散
由于缺少年对接采购量、采购额等关键性约束,因而在实际对接过程中,超市一方通常会从多家有协议关系的合作社中有选择地进行蔬菜采购,很难保证具有合作关系的农户或合作社的蔬菜产品一定会进入超市。而合作社对合作超市的供应关系也较松散,这使得蔬菜专业合作社不得不反复思考与超市对接的关系维系问题。
二、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滞后,供应能力弱
1.受季节影响冬季本地合作社农产品供应量不足。新疆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暂而炎热,春秋季气温变化且灾害天气频现,这些因素构成了超市与本地农产品发展农超对接的瓶颈。合作社及农户在每年5月底6月初才能与超市进行农超对接,到了10月底受气候影响,蔬菜产出小,成本高,而且品种单一,供应能力下降,进入冬季后,乌鲁木齐市销售的80%的蔬菜都来自内地,只有20%的蔬菜来自本地,这些都成为了“农超对接”发展的瓶颈。
2.受规模影响本地合作社农产品供应质量难以保障。目前本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级阶段,且合作社的规模普遍偏小。规模小使得很多合作社组织化水平较低,生产技术知识储备缺乏,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对超市要求的产品标准很难达到。
(二)超市要求高,合作社对接尴尬
单就蔬菜来说,超市对蔬菜的品质、卖相要求高,需要多品种、跨季节、适量的高品质有机产品,而目前一些合作社生产的品种单一、数量巨大、而且质量没办法保证,因此无法满足超市的要求。
(三)第三方冷链物流业发展不成熟,物流费用难以降低
目前,农民和大部分合作社都没有独立的生鲜农产品冷藏供应链,运输和保鲜能力比较差,大部分都是依赖第三方物流。而目前整个新疆的第三方物流发展还不是很成熟,所以费用非常高。
(四)税收瓶颈较高,影响农超对接积极性
虽然超市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的政策,但目前执行起来困难重重。且超市接受农产品,一般需要征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但农民往往无法提供相关发票,又得经由第三方代为开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超市和农产品销售者的直接对接,导致很多连锁零售企业不得不放弃或缩小直接对农产品的采购经营。endprint
(五)部分社区蔬菜直销点名不副实,没有实现农超对接
由于乌鲁木齐市蔬菜直销点零售模式也才刚刚起步,所以在实际运营中,存在问题较多。一些蔬菜批发企业将拿到的便民蔬菜直销点直接包给个人经营,社区蔬菜直销点又变成了夫妻菜店。
三、确保乌鲁木齐市“农超对接”有效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一)壮大农民合作社,提高供应能力
1.扩大合作社规模,夯实“农超对接”的基础。发展“农超对接”,必须壮大农民合作社,抓紧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为带动,实行规模化种植,走农业产业化道路。
2.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在“农超对接”过程中,合作社要大力推进生产标准化、安全的绿色产品,打造自有农产品的品牌,保证向超市供应的农产品不仅质量安全,而且花色品种多样,能充分满足首府各族人民对农产品的安全需要和选购需要,这样才能与各家超市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顺利实现“农超对接”。
(二)强化超市与合作社进行长期合作的意识,确保“农超对接”的稳定性
超市和农民要从长远角度考虑相互理解和支持,正确处理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利益均衡机制,稳定与合作社的供应关系,对农民有长期持续的订货量承诺,并在生产后组织统一的收购,负责农产品的销售,使农民生产更有规划。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确保“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
1.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加强农民专业化培训。乌鲁木齐市政府应该通过社会和高校力量加强对农民、农村带头人的培养,培养更多的农业类专业大学生,让更多的人才流向农业、农村,加强农民专业化培训。
2.加大政府宣传扶持力度,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在建立了大批农业合作社之后,政府需要搭建农超对接的平台,组织大型超市负责人前来参观、洽谈,也可以组织农民走出去,参与对接,从而保持农产品销售的渠道畅通。政府还可以建立专门的农超对接信息平台,保证信息共享,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使农超对接能够顺利进行。
3.建设高效的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保障“农超对接”双方的利益。要保证超市农产品的新鲜度,政府必须加强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同时实现降低连锁超市冷藏冷冻设施投入成本。
4.规范对社区蔬菜直销店的管理,促进其“农超对接”的实施。在蔬菜直销点的建设上,政府应对蔬菜直销点进驻企业或个体,采取以区为单位,面向全社会招标方式引入,一年一招商,禁止中标企业分包、转包,每年交诚信保证金,对于转包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有效制约。
(四)国家要尽快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消除农超对接中的障碍
国家应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印制和管理办法,落实农产品进项税收抵扣政策,消除超市实施农超对接的顾虑,提高其对接的积极性。
结论
整体而言,乌鲁木齐市的农超对接的发展目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要实现农超的无缝对接还需要政府、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各方的努力但是从发展趋势来说,农超对接是一种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农产品生产与大型连锁超市为适应社会与时代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的组织模式,也是今后农产品流通的大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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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明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