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琳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云南昆明650032)
水电站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
陈琳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云南昆明650032)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加深理解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的内涵、避免违约,并充分利用合同中的条款,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项目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创造出更多的效益。
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处理原则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合法权利一方,由于另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恰当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了损失时,合法权利方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要求取得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要求补偿自己损失的权利,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一般包括时间索赔和费用索赔。
2.1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管理
本着对合同双方有利的原则,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既能保证施工方的管理更加规范,也能在合理的利润空间内确保工程质量,从而保证了双方利益。
2.2使工程造价更合理
作为投资方,在工程预算中对工程造价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分析和定位,制定了投资控制目标,该目标是实施该工程项目比较合理的投资目标。如果索赔事项不合理解决,投资目标也很难完成,低价格不利于施工方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2.3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合理解决合同争议问题,能为施工方减轻经济压力,也能够提高施工积极性以及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投入,建设方也能够获得满意的工程质量,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好处。
3.1以损害事实为依据
在工程索赔中,要提出索赔必须以发生了损害事实为前提,而且是已经造成了不良后果,有直接的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或假想的损失是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索赔的。
3.2以合同法律为依据
索赔的提出必须要有法律或者合同依据,损害事实发生后,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或者合同允许的前提下,提出索赔意向,不得违背合同旨意或法律的相关规定、搬弄是非、无理取闹。
3.3监理工程师认可资料
索赔事项发生后,必须提交书面认证资料,需要得到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作为后期索赔资料的依据。该书面资料包括了事件发生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员、机械、材料数量和有效票据等。
4.1延期发出图纸产生的索赔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 d内,承包方有权免费得到由发包方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承包方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 d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承包方应依据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能进行工期索赔。
4.2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承包方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令或发包方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期,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3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可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发包方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以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1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4.4以承包方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由于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方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发生的索赔有工程数量增加或需要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以承包方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1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4.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属发包方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引起的索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受到影响的第1天为起算日,经发包方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4.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4.7其他原因导致的承包方的索赔
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日和结束日期。
4.8合同文件自身缺陷的原因
合同文件的缺陷主要包括:疏忽、模糊、矛盾、不一致以及错误等。这些缺陷往往导致索赔。
施工方在索赔事项发生后,提起索赔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合同依据,否则不得提起索赔;同时应该要有具体的损害事实。且在法律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及时向监理方、业主方书面提出索赔意向;其次,索赔事实与损害事实相符,不能弄虚作假。
6.1工期索赔
工期延误责任方确定后,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导致了工期的延误,施工方应该提出工期的索赔,索赔的工期可以在原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
6.2费用索赔
由于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施工方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后,施工方可以向建设方提出费用索赔,其中该索赔费用主要包括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延长工期费用、赶工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28 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方责任导致项目拖延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 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声明对此事件要求索赔,同时仍需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提出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7.2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承包方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工期延期的天数,并在28 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
7.3审核索赔申请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28 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监理工程师在28 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7.4持续性索赔事件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 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出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8.1要尽早发现索赔的机会
由于经济索赔问题有严格的时效性,所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有敏锐的洞察力,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准备相关索赔资料,力争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
8.2商签好合同协议
索赔资料提交后,及时与业主沟通商讨,确定索赔金额和相关事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确认,为合同结算做好基础性资料。
8.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对于现场的口头指令,以备忘录的形式进行确认,或要求业主、监理以书面文函的形式下达,便于在索赔事项发生后有充分依据提前索赔意向,理顺索赔工作。
8.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索赔通知书及时送达监理和业主单位。由于正式的索赔资料需要准备很多数据,并需要有详细的计算过程,然后才可以正式上报。但因有时效性的限制,所以在正式资料出来之前,先发索赔通知书,提交业主和监理单位,让其对索赔事项做好准备,对于延续事项,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还可以记录索赔开始的时间。
8.5索赔事由要论证充分
是否属于索赔范围,要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论证,实施过程中,可以先与监理及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分析探讨,在不违背原则的大前提下,进行妥当处理。
8.6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
索赔问题,涉及到业主和施工方双方的利益问题,立场不同,观点也不完全相同,在处理经济纠纷问题的过程中,难免有不一致的意见,出现分歧时,双方应该友好协商解决,不可产生对立情绪,否则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尴尬局面。
8.7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
在处理索赔事项时,原则上一事一处理,避免将几个索赔事项放在一个索赔报告中进行处理,一则索赔理由不相同,计算方式各异,容易混淆;二则几个索赔事项放在一起,将使索赔额增多,审批权限上移后导致审批程序繁琐。
8.8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应适当
计算索赔金额时,要有理有据,方法得当,金额合理。必须依据国家计量定额进行索赔工程量的计量,依据相关计价原则计算索赔金额,最后索赔金额及有关资料必须要经得起审计部门的审核、检查。
近年来,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加,工程索赔现象日益增多,索赔的费用也日益增多,同时也成为上级部门及审计部门审查的重点科目,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详细记录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费用,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发包方审批结果等内容,规范工程索赔事项,为企业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F275
A
1672-5387(2016)09-0059-03
10.13599/j.cnki.11-5130.2016.09.020
2016-04-15
陈琳(1961-),男,经济师,从事水电站经营合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