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燕 苏丽晔
我国现行艺术技能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研究
王国燕 苏丽晔
伴随着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和适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要求,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招生规模增长迅速。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已达59.7万人。当前,“文化强国战略”“供给侧经济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战略的提出为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增长迅速。但是,随着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水平的发展,这种改革开放初期形成的“一考定终身”的招生考试选拔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束缚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特别是艺术技能类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受制于单而统一的普通文理科招生考试模式,给艺术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带来诸多问题。艺术教育培养过程注重作品创作与实践,强调创作表现技能的提升兼顾艺术理论素养的提高。入学考试初试公共科目(外语、政治)和专业科目的设置,使考生将主要精力放在外语和政治上,而对专业课的关注程度不够,“高分低能”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初试外语政治划线将许多具有良好艺术修养和专业技能优秀的考生挡在“门”外,招生考试的选拔功能受到质疑,进而影响艺术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尤其是突出实践技能和创新精神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增加,如何实现艺术技能类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从而选拔出思想品德好,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好实践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我们当前亟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1.1 对复试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复试走过场现象普遍
多年来,尽管招收艺术学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单位(主要包括独立建制的专业艺术院校、综合大学艺术学院和科研院所)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但是受国家统一划定初试分数线的影响,考生初试上线率不高。加之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各招生单位为完成招生计划,通过降低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难度,提高专业课成绩来增加上线人数。对复试人数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于生源质量的重视,复试走过场现象严重使考试徒有形式。
1.2 复试时间紧张,造成复试工作仓促和混乱
初试从报名到复试分数线的公布一般有半年左右时间,而复试工作则限定在一个月内完成。在这期间,招生单位要完成复试组织、成绩公布、考生调剂、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时间仓促,工作紧张。
此外,复试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一般由招生单位下放至各院系进行。由于考生人数众多,时间紧张,环节复杂,考试任务重,导致复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例如,复试小组成员的选拔带有一定偶然性,各学科(专业)试题难度不一,考官提问和评分主观因素大,导致考试的公平性难以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受到质疑。
1.3 复试方式和内容单一,导致复试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
艺术技能类专业复试方式一般分为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等环节,内容陈旧、缺乏创新。
笔试侧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核,考查内容也局限于书本内容,很少能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简单的专业外语和听力、口语测试,使复试流于形式。在实践能力考核中,受心理因素等影响,考生在三、四个小时的短时间内难以充分发挥其专业水平和展示其专业素养,能力高低难以得到全面验证。面试程序不规范、面试问题不科学、面试评分标准不明确等问题,使复试的公正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受到质疑。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顾明远教授在《谈谈社会科学研究生培养问题》一文中提到:“光凭书面考试是测试不出研究生的水平的。虽然有面试一说,但是十几分钟的面试,只能见见面,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并不能从中了解到考生的水平。近些年来考生越来越多,面试也变成走过场,凭印象打个分,在录取时不起什么作用。”这种考试方式不能考查考生的真实水平,更无法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失去了复试的二次筛选作用。
1.4 学科专业评价指标不一致,使复试效果难以保证
虽然国家提倡量化复试,但各招生单位自行制订的复试方案一般过于笼统,缺少细致科学的可操作性规范标准,以致于各学科(专业)没有各自统一的量化指标和标准。
艺术学科(专业)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对考生的评分不像数理化习题那样有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客观统一的评分体系很难建立,极易引发考试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及不公平现象的产生。例如音乐专业术科考试视唱练耳一般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根据学生现场演奏或演唱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由于对艺术的理解不同,在对学生评价上难免会受到评分者个人主观意向、情感爱好及评价标准的影响。基于个人评价标准的主观、宽泛及不确定性,对学生的现场表现很难以标准答案去评定,导致具有相同水平的考生报考不同的院校会出现截然不同的考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考试的不平等竞争。[1]
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复试内容的科学、合理,复试结果的透明、有效,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完善艺术技能类专业招生复试,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 复试组织合理化
2.1.1 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招生单位实行学校——院(系)——学科(专业)三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工作模式: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整体组织以及协调管理,确保整个复试过程有条不紊进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2.1.2 制定复试工作原则,加强复试人员遴选和培训
招生单位在贯彻研究生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基础上,确定复试工作原则。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包括复试规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的培训指导,使复试人员熟悉业务工作,严守招生纪律。根据学科(专业)特色,明确专家遴选条件,科学合理选拔专家。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复试政策贯彻实施。
2.1.3 确定复试工作细则,确保复试管理规范
根据艺术考业考核目标和考查重点,命制复试试题。采用专业技能考核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结果。复试过程坚持宽严适度,始终如一。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确定考核基本内容,对复试结果负责。建立试题库,笔试和面试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避免试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小组面试前确定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面试现场独立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来取平均分的方法,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作出客观评价。对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妥存备查。
2.2 复试程序公正化
程序公正是考试公正的前提,科学合理的程序设计是完成考核任务的保证。须健全监督机制:
2.2.1 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复试过程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2.2 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政策执行情况、招生环节的规范性实施领导与监督,而对复试过程中具体业务行为的监督不力。为此,可实行专家监督制度,对本学科(专业)的复试环节进行监督,如对面试方式和时间是否统一、试题难度是否相当、评分标准是否合理以及评分结果是否恰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2.3 信息公布制度
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监督。提供受理举报单位、举报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保证考生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增加复试工作透明度。
2.2.4 复议制度
对考生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建立考试音像、影像记录制度,将考试全过程通过录音(录像)进行记录。当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时,为复议提供第一手资料。
2.3 复试内容多样化
艺术技能类专业要求学生具有充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具有现代的审美意识和自我创新意识。简单封闭式的试卷并不能将这些能力考核出来,需要通过专业考试方法进行测试,从而给每位考生以准确定位。[2]为此,可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其他方式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和评价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潜质、思维能力及创新意识。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践或操作能力,或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技能考核是对考生专业技术性的考量,因此在专业复试和录取中占有重要地位,考核方式可为实务操作、现场表演或案例分析。例如美术类考试以用笔是否灵活、技法是否熟练、画面构图是否完整,综合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和审美创造力。设计类考试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色彩是否协调、画面是否整洁、设计说明是否规范等为评分标准,考查学生的设计水平、设计创意及创新能力。音乐专业复试通过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和器乐演奏等技能性和表演性较强的考试方式,考查考生的声乐演唱和乐器演奏技能,以及舞台表演能力和音乐表现力。
笔试为专业课测试,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音乐专业通过笔试,测试考生对基本乐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记谱、记录及听辨能力。美术和设计专业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对美术学和设计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笔试作为较成熟的考核方式,具有标准化、易于把握、公平透明等优势。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交流和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核主要通过面试进行。考生的专业素质依靠考官的判断力、前瞻力、洞察力和经验来判断甄别,采取相互比较的办法进行选择。包括视唱、模唱和音乐基础知识问答等内容的音乐专业考试,通过面试考查学生对音乐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思维的敏捷性。面试具有直观性、灵活性、真实性等特点,可以更直接地对考生进行观察和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查学生掌握阅读翻译和听说的能力。阅读翻译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听说能力以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
心理测试,以心理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也可使用在心理咨询领域较为通用的心理测量量表或教育评价理论进行测量。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天赋,心理素质好,能将内心感受表现出来。复试考核其是否具有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等内在表演潜质。可借鉴心理素质测量的方法,对考生的心理素质予以鉴别,作为对根据考场情况鉴定考生素质的补充和延续,进而提高影视剧表演专业选材的科学性和准确度。[3]
2.4 复试评价科学化
艺术院校招生试题的模式、题型的变化,既体现了各自院校(系科)传统,又是各院校艺术教育的异同价值观的直观体现。基于自身的传统文脉和办学理念,由此形成各自个性鲜明的人才培养目标取向。复试评价是否科学和标准,对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对考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考核在初试中已经完成,复试应着重围绕考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实践能力评价考生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重点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处理问题的基本思路以及科研实践能力。评价方式为实践技能考试或面试。
创新能力评价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逻辑思维水平和思路选择、思考技巧、创造性思维能力等。评价方式为专业技能考试、专业课笔试或综合面试。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是艺术创新的核心和生命。为此,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应成为艺术技能类复试考核的两个重要评价指标。
研究能力评价考生能透过表面抓住问题的实质,将复杂问题、过程或项目概括全面且中心突出,能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评价方式为专业课笔试或专业课面试。[4]
语言表达能力评价考生能将自己的思想、观点、意见或建议用清晰流畅、富有逻辑的语言表达出来。评价方式为面试。
应变能力评价考生对所提问题准确理解、回答确切,对突发问题的反应机智灵活、敏捷稳重。评价方式为面试。
2.5 复试成绩公正化
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要想使复试结果成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重要(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充分体现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研究生生源的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复试的权重;二是在复试总成绩计算过程中,将考生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再按一定比例确定初、复试权重。
招生单位可根据艺术技能类各学科(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进一步突显复试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些院校(如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专业技能考试中采取一票否决制,专业功底差、基本能力差的考生,无论其他科目成绩如何优秀,均不得录取,从而强化复试的选拔功能,甄别出“应试”考生。还有院校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如设计学、美术学等考试中将试卷答题与作品展示、实物制作等形式相结合,并在考核成绩中占据相当比例。
随着复试工作程序的完善、复试监管措施的实施和复试内容、方法的多样化、科学化,作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中重要环节的复试,一定能够在高层次创新实践型人才的选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招生单位应该并且也能够趁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改革的大好时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真正将艺术学招生“阳光工程”落到实处,提高生源质量,为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自己的努力。
本文系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招生考试十二五攻关课题”(编号:ZK1037133C018)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1]罗宇佳,田建荣.我国高等艺术院校音乐专业招生考试改革探索[J].民族艺术研究,2010(3) :149-153
[2]韩梅.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方案改革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思考[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8,10(2):65-66
[3]董妍均.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招生考试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4]徐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标准化指标体系设计研究[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6(3):133-137
1.教育部门户网站.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3)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284/200610/17925.html
王国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苏丽晔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