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毕再宏
[摘 要]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影响着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本文从地方政府诚信评估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入手,结合齐齐哈尔市政务诚信评估建设刚刚起步的现状,从谁评估、如何评估两方面探讨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为实现政务诚信提供理论与实践的指导。
[关键词]政务诚信;评估;构建
[中图分类号]D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43 — 02
一、齐齐哈尔市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开展诚信工作的重要抓手。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在国家倡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环境下,齐齐哈尔市也在积极推进诚信建设,目前总体框架初步形成,诚信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基础平台覆盖等已经建立并运行,但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还缺少科学、量化的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及时准确地了解自身信用建设的薄弱环节,这制约了可操作、接地气工作措施的落实。地方经济的区域竞争,实际也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政府信用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运行环境,一套客观可行的政务诚信评估体系,能够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抓手,使其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手段推进诚信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此外,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补充,政务诚信评估的建立,也是齐齐哈尔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能够助推法治建设。
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建设是督促政府提升诚信水平的重要手段。评估的过程也是考核的过程,虽然我市自2007年起就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了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在2013年初,为发挥市直部门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又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考核体系。但并没有科学的评估依据和标准,考核也难以落到实处。我市政务诚信评估体系的建立,能够提供一个外在的、客观、公正的赏罚衡量标准,为落实考核体系提供有效的评估工具。同时,该体系也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一段时期内的政务诚信真实状况,对政府形成内部动力与外部压力,使其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诚信环境,推进诚信建设。
二、政务诚信评估体系的构建
目前,对于政务诚信建设理论上的研究不少,实践中还没有统一评判的方法和标准。对于我市而言,构建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必须要明确由谁来评估、评什么、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估等基本内容。
(一)政务诚信评估的主要主体
谁有资格对政府的政务诚信状况作出评估,是建立评估体系须首要明确的。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路人,政府的行为内接其他政府及部门,外联各企业单位、普通百姓,总是要与不同的社会主体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这些主体,是政府诚信与否的直接亲历者与主要感受者,对此也更有发言权。
1.社会公众。公众的评估是衡量政府诚信建设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普通民众的生活无时无刻不与政府及其部门紧紧联系,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人民满不满意;政府的法规政策是否合理、落实的是否到位,都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可以说,公众对政府的诚信状况感受最深,也最有资格对政府的诚信状况予以评价。当然,由于政务诚信评估是一项专业工作,公众评估的地程中,还要重点关注专家学者的感受。
2.企业代表。优秀企业之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勿须说多,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招得来、留得住优秀企业,是关系地区经济发展的大事。一个企业从在地方扎根建设到发展壮大,和政府打交道是常事,政务诚信在各部门的审批、处罚、强制等行政行为中显露无遗,给予的承诺、各种优惠是否真实、能否兑现?对此,各类企业都有着直接的感受,因此,企业的反馈理应成为政府倾听和关注的声音。
3.政府监督机构。政府监督机构,包括被评估政府的同级政府监督部门与上级政府,他们对政府行为有监督的义务与职责。与其他两类主体相比,他们掌握地方政府诚信评估的关键指标信息和评价技术,获得的信息更为准确及时,评估也更为客观公正,政府监督机构的评估能够对地方政府的诚信建设起到相应的监管作用。
由于政府行为具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由多个主体同时对其进行评估时,要考虑到每类主体的特点,包括可能存在的不科学因素。为了保证评估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还需要有牵头推进的部门。2013年,贵州省发改委通过购买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产品的方式,试点县级政府信用建设,成效显著。我市也可以考虑以此为借鉴,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来统筹安排评估工作。
(二)政务诚信评估的基本要素
政府信用评估是促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务诚信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表现出来,对政府的政务诚信评估应主要集中在:
1.政务公开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提升政府诚信水平的必然选择。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政务诚信建设的公认规则之一就是公开化,通过公开,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性,一方面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政府部门暗箱操作,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也能减少社会对于政府单位的猜疑误解与不信任。对该要素的评估,具体又包含以下几项指标:(1)行政行为的公开。这是政务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包括实体与程序上的公开、过程与结果上的公开。(2)民主参与的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行使途径是否畅通。(3)诚信档案的建立与公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通过公务员信用查询系统,实现公务员诚信信息共享共用、公开透明。这方面工作我市着手较早,目前已经建立了公务员诚信档案平台。
2.诚实守信
政府诚实守信,说出的话办过的事才能让公众信服,因此,对该要素的评估应重点考查:(1)出台政策的稳定性。地方政策的相对稳定,能增强公众对自身行为的预见性,政府要最大程度地保证其政策落实的一致性、措施贯彻的持续性,切不可“朝令夕改”,一个领导一个令,损害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2)发布信息的可靠性。人无信不立,政府一旦不诚信,就会陷入“塔西陀陷阱”。近年来,常有政府的权威发布“不权威”,甚至屡遭质疑的现象存在,数字造假、形象工程、不察实情、不讲真话、虚报瞒报等屡见不鲜,信息发布不科学、不真实等失信行为大大损害了政府的权威。(3)兑现承诺的及时性。政府要言行一致、信守诚诺,不开空头支票,做到有信必立、有诺必践、有约必守。
3.依法执政
诚信的政府必然是法治的政府,诚信的政府必须依法执政:(1)法规规章的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针对传统行业、新兴领域中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地出台相应规范加以规制,使政策措施跟得上社会需求。地方的法规规章应合法、合理,与上级立法相衔接并准确予以贯彻落实,这反映了政府的治理能力。(2)依法行政。包括各政府部门落实依法行政6项基本要求的情况、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各类违法行政的数量及原因、提供公共服务能力。(3)突发事件的处理。有应急预警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反应快速及时,善后工作科学有序。(4)政府的形象。包括公务人员的举止谈吐、服务态度、业务素质及廉洁自律能力。
4.诚信环境
诚信环境的好坏关系着政务诚信能否自觉自发的长久持续,其包括政府自身诚信价值观的营造与诚信制度的出台:(1)诚信理念。诚信理念贯彻于政务诚信实现过程的始终,政府要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加强宣传,并以此为行为的动机,真心的为公众做事,不断调整自身行为,使之成为内化于心自然准则。(2)诚信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政务诚信的主体,要制定反映政府诚信理念的相应制度措施,并以此为保障,有章有据的推进诚信工作。在评估中,要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诚信制度,具体如失信惩罚制度与行政问责制度;日常工作中,能否做到诚信地执行。
如果将政务诚信评估体系视为一个三维坐标系,那么横向上,就是要从决策、执行、监督乃至行为理念等各环节对地方政府的诚信指数进行量化;纵向上,要对政府从整体到某个单位再到具体公职人员个人的诚信进行评估;具体的量化与细化以上若干评估要素,如此,才能准确及时地评估和考核政府的诚信水平,发挥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三、评估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认真对待评估结果。通过评估,认清形势,发现政务诚信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诱发因素,找准工作的突破口与着力点,为领导者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首先,评估工作要以技术手段为依托。评估要素确定后,应综合运用大数据时代在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等方面的优势,细化评估标准,形成相对科学、完整的评估系统。
其次,评估工作要稳扎稳打。政务诚信的提升不能一蹴而就。作为一个新事务,政务诚信评估体系的各要素应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与实践的检验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从而逐渐走向科学。各县区政府也需要结合实际,探索更加科学的、适合本区域的评估体系。可以考虑逐步推进的办法,先在个别县(区)进行试点,根据效果予以调整和改进后,再适时大面积推开。
最后,要建立定期评估、定期公布制度。我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每一年或每两年一次的定期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受社会监督,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各级政府自我把脉与社会诊断并举的一剂良药。
给政府诚信建设“打分”本身不是目的,评估体系建立的核心在于以评估为手段、以结果为参考,提升政务诚信水平。我市诚信建设有着良好的组织基础,评估工作的推进也必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为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助力。
〔参 考 文 献〕
〔1〕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N〕.检察日报,2015-02-10.
http://news.xinhuanet.com/lianzheng/2015-02/10c_127476640.htm.
〔2〕李芬芬.政务诚信评价论〔D〕.湘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
〔3〕刘一.政府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D〕.中共中央党校硕士论文,2014,(06).
〔4〕引入第三方机构为政府信用“打分”贵州开展县级政府信用评价〔N〕.贵州日报,2014-03-31.http://www.gz.xinhuanet.com/2014-03/31/c_1110021307.htm.
〔5〕李爱华,陈蕾.地方政府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6).
〔6〕张存如.政府诚信及评价指标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04).
〔7〕陈枫.黑龙江省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06).
〔责任编辑:张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