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法及实施意见

2016-03-29 22:15丁在彪甘肃省高台县水务局友联水管所甘肃高台734300
甘肃农业 2016年13期
关键词:高台县水价办法

丁在彪(甘肃省高台县水务局友联水管所,甘肃高台734300)

高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法及实施意见

丁在彪
(甘肃省高台县水务局友联水管所,甘肃高台73430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水利战略地位日渐突出,农业灌溉用水矛盾日渐突出,实施严格的水利管理办法势在必行,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笔者就贯彻落实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当地实践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办法。

农业;水价;改革;办法

一、水资源基本现状

甘肃省高台县位于河西走廊的中部,黑河的中下游,全县人口16.2万人分布于3个镇和9个乡,全县所有的耕地和林地80%的以灌溉为主,是典型的依靠灌溉发展农业的县,是河西走廊主要的粮食基地和畜禽、种子生产基地。县境内的平均降水在107毫米,蒸发量在1765毫米,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灌溉高峰期睡水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全县水资源总量在15.73亿立方米,大部分为国境水。黑河干流入经水量为11.62亿立方米,全县可以充分利用的水资源总量在5.39亿立方米,地表水4.07亿立方米3,地下水1.32亿立方米。2014年全县的用水总量在5.0691亿立方米。4.917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0.075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0.0760亿立方米、生态用水0.252亿立方米。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7.1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079立方米。

二、农业水利灌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水费和水价的主要问题

比较测算,近些年农业用水骨干工程的单方水价的平均值是0.178元,目前的平均单方水价在0.10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具备按方收取水价的地区按照单方收取,山区每年按照63.8元的标准征收,川区每亩每年的按照81.4元收取,同时征收2元的基本水费,纯井灌溉区域每年征收4元的基本水费。末级渠系未开通征收水费。现行水价与2008年测算的成本水价相差0.078元/立方米,现在的水价只占到成本水价的56.2%,价格与成本形成倒挂,最终导致群众的节水意识淡薄,浪费水资源现象非常严重,随着使用年限的上升,罐区的运行管理费和工程改造维护的成本逐年增加,现如今的现状基本保持在入不敷出的局面。

(二)农民节水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通过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全县干部群众对水危机的认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农民在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等方面的意识有了明显的转变,但农民由于经济基础较差,经济利益可以随便驱使他们的意志,不考虑水的承载能力,在农作物的种植上不能按照以水定产,没有因此调整产业结构,制约着高效节水的进程。

(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睡得有效利用率较低

高台县干、支渠衬砌率低,渗漏比较严重,大部分干渠、支渠都是20世纪70、80年代衬砌的,在20年的风吹日晒下老化现象极为严重。目前,高台县干、支渠道标准衬砌率在10%左右,斗渠以下渠系60%是土渠运行,田间的配套标准较低,农民和用水协会的维修不及时,保护意识淡薄,渠道内部破碎不堪、杂草丛生,淤积严重,直接影响灌溉的效率和成果,加至水资源节约意识淡薄,县内30%以上的灌溉还停留在土渠道输水灌溉的办法,灌溉的过程中蒸发和漏水严重,渠道灌溉的有效系数在0.53左右。全县的耕地面积有56.63万亩,有效的灌溉面积仅有27万亩左右,田间的配套设施在10万亩左右,达不到有效灌溉的一半。再就是有些地区小沟小渠、小岔没有调蓄设施,水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程性缺水现象,整体的衡量由于项目建设的制约,高台县基础

三、高台县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情况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27个省选取了80个县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台县被列为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水价改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监督,开展广泛宣传,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和靠实领导和具体责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的成果显而易见。

(一)加强组织的有效管理和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水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具体要求因地制宜,制订了符合高台县实际情况的《高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而明确了工作任务,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支持和保证。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高台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材料发放、手机短信等有效手段,广泛传达水价综合改革的目的及意义,目标任务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水价综合改革的一系列领导讲话精神和方针政策。进一步为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造势,同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狠抓任务落实

1.确定农业初始水权。根据全县农业农业用水总量的控制指标,减去预先存留的生态用水,工业用水和农村的人畜饮水。据统计,全县2015年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3.8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达到2.866亿立方米,地下水1.024亿立方米。最后统计核定全县2015年的农业用水总量在3.89亿立方米,将全部的农业用水分配到8个罐区,并在5月月底前将水量分配到农协会或用水户,并发放水权证。

2.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高台县水利相关部门于2015年3月中旬编制完成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农业节水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补贴对象、范围、资源及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提交了县法制办法审查及结果,有效提升了精准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3.进一步明确水权工程的产权。根据办法编制了《高台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指出由财政资金为主兴建的干支渠及建筑物、水库等大型骨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并由地方罐区水管所负责统一的管理,个人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受益户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以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工程项目,产权归农民集体所有。财政投资为主兴建的高效节水工程、斗渠、农渠、毛渠及所属建筑物等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将移交到受益的农民用水者协会,由农协会统一管理。

4.推动机制计机井计量设施架设。高台县共有机井4652眼,2014年数据统计已有1224眼机井进项了计量设备的安装,剩余的3428眼机井的计量设备在2015年统一完成了安装。如今架设了计量设备的机电井已全部安装新的水价计征,该设备的统一铺设大大提升了统一收取水费的收费标准,用水秩序和节水意识明显有了良好改善。

四、新水价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在办法出来之前提取地下水灌溉的只收取0.01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和每亩4元的基本水费,现行办法中按照0.1 元/立方米开征地下水费。该办法实施以来有部分地区存在抵触情绪,尤其是纯井灌区,对此不理解,不配合架设取水计量设备,对新的政策存有异议。

由于架设取水计量设施时间因架设任务量大,存在产品供应不足、装配技术人员缺乏用水量和购买水价之间衔接,计量设施管护等方面的因素,不能统一时间架设完毕,导致部分群众对最早架设计量设备的区域人为的剪短拆除,越过水表自己取水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对重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引发了群众的不满,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而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历年的投入发生偏差,由于个别节水器材存在质量问题等等造成群众上访等现象。当地县委和县政府加大了对群众信访事件的解释工作,加大了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充分发挥水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只能壮大水政监察队伍,加大水行政执法对违反水法规和扰乱用水秩序的查处力度,对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群众提出的问题采取给当事人随时解疑答惑,集中性问题相关部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讨快速解决,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止和发生在水价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编辑:张琼琼)

F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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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019(2016)13-0015-02

2016-06-06

丁在彪(1972-),男,甘肃高台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灌溉管理工作。设施建设比较落后,严重影响着有效水资源的利用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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