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保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2)
论王钟翰对满族社会形态的研究——兼论其关于清代新疆民族政策的研究
李春保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225002)
满族人在清代分布广泛,远至古称“西域”的新疆。其社会形态逐渐成为清史研究的重要内容。王钟翰先生对满族社会形态进行了深入研究,兼及论述了清代新疆民族政策,提出了更深刻的见解。他的许多研究成果在中国现代史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王钟翰;满族;社会形态
满族的社会形态,从努尔哈赤时期开始到后来的清代中后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满族史、清史研究的重要内容。满族史研究者王钟翰对这一问题作过深入探讨,其著述立论严谨、考证详实,为他的学风发生重大转变的开始。下面就对其关于此问题的研究作一些讨论。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全国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高潮的到来,王钟翰在历史研究中也学习与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分析历史问题,其“治学方法也由单纯的考据上升到与理论分析相结合”[1],试图从总的趋势来考察历史问题。
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史学界开始关于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虽然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但促进了相关历史问题的深入探讨。对国内各个兄弟民族在历史上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如何划分便成为史学界迫切需要解决而又十分重要的课题之一。在这次学术讨论中,历史学家尚钺分析了入关前满族社会,指出其“基本经济生活还是渔猎”,经济所反映的宗教“大抵还是生殖神的祖宗崇拜。”其文字在努尔哈赤时期由蒙古文字“加圈点符号制成满洲文字。”他认为:“满洲族入关前,尚处在原始公社父(系)家长制解体,阶级社会的国家刚刚形成时期”,“未经过奴隶制阶段,即由原始社会转入到封建社会。”[2]他的观点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
受到1956年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导和鼓舞,王钟翰以探讨满族的社会形态分期来响应当时的学术讨论,他开始系统地搜集资料,对入关前满族社会性质问题进行研究,他利用早期学习满语的优势,运用很多人没看到的满文史料进行比较、分析,相继发表了《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和《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过渡》两篇论文。在后来的三四十年,王钟翰又撰写了《满文老档中计丁授田商榷》、《谈清入关前满族社会分期问题》、《清代前期满族社会的变迁及史料》等文章进一步探讨。
(一)努尔哈赤时期的社会形态
王钟翰指出:“基本上,当时的满族可分为奴隶主与奴隶两大阶级。”[3]在20世纪70年代,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写的,最后由王钟翰通纂的《满族简史》与他20世纪90年代主编的《中国民族史》书中,关于满族社会形态的观点分别是:“后金政权的建立,满族奴隶制经济获得迅速发展。”[4]“满族建国初,仍以奴隶制为社会的基本形态。”[5]在后来,他仍然坚持他的观点:“较为普遍的一种看法认为:努尔哈赤建国前,建州女真内部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对立阶级已经形成,……我也主张这一看法。”[6]他总结说:“历史事实充分证明:大约在努尔哈齐时期,满族的社会发展阶段,肯定属于奴隶占有制而不是属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奴役制。”[7]可见,他一直认为奴隶制为努尔哈赤时期满族社会的基本形态,他不赞同尚钺等学者的观点。
关于满族在努尔哈赤以前的社会状况,王钟翰指出:“早在14世纪末,在作为一个向前发展的女真集团尚未定居于赫图阿拉地方以前,……它的社会内部已经有奴隶的存在。在当时的满族社会里,同时还存在着‘由氏族制度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主义。’”[8]他后来根据《朝鲜李朝实录》中的记载,又补充说:“稽诸史实,在努尔哈齐兴起以前,由于长期存在着奴隶制因素,当时女真社会中流行着大量的奴隶买卖。”[9]
接着,王钟翰利用阶级分析方法,探讨了努尔哈赤时期满族的阶级关系,指出16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50年代间的满族社会是奴隶占有制,当时满族社会中生产资料与生产工具的所有者迫使买到或俘掠来的奴隶进行劳动,并且可以对他们任意鞭责与打杀,他们的劳动成果也被全部占有,当时的满族社会可分为奴隶主与奴隶两大阶级。[10]
对满族在努尔哈赤末期的社会状况,王钟翰指出:“在努尔哈赤晚年刚刚攻到辽东地区的十年里,曾经将大批的降人都统统杀掉,他采取的政策是一种无情的血腥镇压政策。……而当时以努尔哈齐为首的满族社会就是采取这种奴隶占有制社会。”[11]
他的此观点,也是后来史学界基本赞同的看法,周远廉、李鸿彬、何溥滢等持基本相同观点,如,何溥滢就指出:“努尔哈赤兴起后的五十多年间,是奴隶制的发展阶段。”[12]
但是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不同观点,郑天挺认为:“1611年(明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二月《清实录》记载曰:‘太祖查本国寒苦旷夫(无妻男子)千余皆给配(选择女子给他做配偶)。中有未得者,发库财与之,令其自娶。于是民皆大悦。’”“这种关心到奴仆家庭生活的思想情况,反映出当时的奴仆身份不同于西方奴隶社会的奴隶。奴隶社会不把奴隶当人看待,他怎么会关心到奴隶们的生活呢?”[13]
所以郑天挺认为,努尔哈赤建国前的思想意识属于封建领主范畴。“努尔哈齐最初建立的政权就是封建制国家政权”。“满族建国时,既有和平民身份不同的奴仆存在,是否仍然属于奴隶社会?不能。因为当时的主要生产者不仅是奴仆(aha),还有更广泛的平民男丁(haha)”[14]。但是郑天挺没有指出满族社会奴仆与自由民的数量对比。因而他所说的“更广泛”一语就流为空谈。
在较早的尚钺文中,他也没有对当时满族社会的各阶级的人员及数量构成等进行深入考察。而王钟翰指出:“在努尔哈齐时代,满族自由民总数,连女性及儿童在内,共约四五十万人,而男女奴隶为四五十万人,被保护民为一万八千多户,约十万人。”[15]可以看出,王钟翰仔细考察了当时不同阶层人的数量,而且笔者尚未发现在他之前有学者研究到如此深的程度。
刘小萌从金国内外多种原因分析,认为:“明代女真奴隶制未得到正常发展。”[16]他还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奴隶与农奴的身份加以分析,指出,努尔哈赤时期庄丁为自己的有偿劳动与为庄园主的无偿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分开的,这说明壮丁拥有一定的独立经济。他认为:“对生产者的完全占有与不完全占有构成奴隶与农奴的基本区别,……农奴主虽然可以买卖农奴却不能对之任意屠杀,……金国法律禁止家主杀害或从肉体上残害奴仆,也印证了满族奴仆是农奴的推论。”[17]他总结为:“天命末年满族社会(是)农奴制社会性质。”[18]
笔者认为,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社会性质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者应深入考察劳动者在整个时期具体情况,刘小萌对努尔哈赤末期满族奴仆为农奴的论断是很深刻的见解,王钟翰对努尔哈赤末期的庄丁考察是不全面的。
王钟翰指出了生产资料与劳动成果归满洲贵族所有,大量被俘人员充当奴隶,而且几乎没有人身自由以及当时存在奴隶买卖等状况,他考察了当时处于奴隶地位的人、自由民等数量,这在当时的学者很少有研究得如此深入,不足之处是他没有进一步指出从事生产的奴隶数量,而且“所能提出的还只是一个估计数字。”[19]
总的来看,王钟翰对此的分析与考证是深入的、严谨的。满族在努尔哈赤前期与中期有一定数量的奴隶存在,这种看法是令人信服的,也是许多学者赞同的观点。只是,在努尔哈赤末期从事生产劳动庄丁的地位与对劳动成果的关系已改变了很多,努尔哈赤末期的满族社会应是农奴制占很大比重的社会了。
(二)皇太极时期满族的社会形态
对皇太极时期满族的社会形态,王钟翰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分析了皇太极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以为当时的满族社会以农业为当时主要生产方式,“狩猎、采集经济在这一时期,……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目的在于获得作为部分生活资料的活动范围,……这一时期满族社会的手工业生产,一般仍然是作为农业的副业。”[20]通过比较努尔哈赤时期满族社会,他指出早在1621年(天命六年)满族进入到辽沈地区前就存在了封建领主制因素。在皇太极时代,大庄园制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基本上是延续着的,逐渐被封建领主的租佃制所取代。还有招降来的人民半入编户、半为俘的事情,甚至从俘获的人口中挑选一部分出来“编为农户”,已经相当普遍了。[21]
他认为,凡是控告离主的奴隶,一般转化为农奴。至于那些尚未脱离奴隶身份的奴隶和家里下人等,到这一时期,也不是完全一无所有,而是具有一定财产了。换而言之,在皇太极时期满族社会中奴隶正在向农奴转化。[22]
由于满族经济向前发展和对外战争的日益频繁,满族社会更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法律制度,才能适应当时客观形势的发展的需要。因此,与努尔哈赤时期满族社会相比,皇太极时期的满族社会制度也进一步模仿汉制,并且向封建制加速转化。如模仿汉族的各种刑罚制定成文法规,又设立文馆,后改为内三院,设立六部。与此同时,满族统治者在婚姻与伦理方面也受汉族影响并且发生了变化,颁布了带有封建制性质的婚姻法规。
通过以上各方面总结,王钟翰最后从多方面、总体上考察皇太极时期的满族社会并指出:“满族在统治全国之前,至少在皇太极时代,确已开始从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制生产关系过渡。”[23]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他是“最早系统地提出这一观点的”人。[24]
对此观点,后来许多学者基本赞同,何溥滢指出:“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过渡。”[25]戴逸也指出:“作为(当时)最高统治者的皇太极,一方面扶植封建制,削弱奴隶制。”“由于后金政权对封建制的扶植和一系列发展生产的措施,满族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封建农奴制逐渐代替了奴隶制。”[26]
(三)满族入关前社会的分期与清代新疆的民族政策
在《谈清入关前满族社会的分期问题》文中,王钟翰对满族入关前社会进一步探讨并再次肯定“满族在入关前基本上是奴隶社会。”[27]他对《清实录》中“告主离异条例”进行考证后指出,奴隶告发奴隶主,如果查实,绝大多数情况下,“奴隶只能从一个奴隶主归到另一个奴隶主下,奴隶还是奴隶,所以不能说是解放奴隶。”[28]他还认为:“满族入关前有奴隶买卖与牛、马牲畜同市。”“奴隶买卖是奴隶制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29]他对当时土地买卖的地契进行考察,他指出:“土地买卖是封建社会地主所有制的一个重要标志。”“清入关前后迄今还未发现土地买卖的地契。”[30]他的此次探讨进一步丰富了以前的论证。
满族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对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政策,维护了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王钟翰对清代新疆管理措施研究后,指出,清政府在新疆建省前,“对天山南北路各民族采取旗治与民治分而治之的双重政策”[31]。在新疆北部设立管理北疆事务的塔尔巴哈台副都统与乌鲁木齐都统,又设立管理南北疆事务的伊犁将军府。在南疆,清政府“基本上实行的是民治,即采用本地区固有的传统伯克制而略加改革”[32]。他还指出,清政府出于稳定考虑,“清政府采取限制新疆天山南北与内地人员往来的政策。”“阻碍了西北边疆各族人民与中原内地主要是汉族人民经济文化的交流”[33]。
在此之前,赵云田、成崇德在1983年的《略论清代前期的“因俗而治”》文中,指出清政府在南疆地区实行因俗而治的“伯克制度。”刘先照、周朱流在1988年的《试论清王朝的民族政策》文中,论述了清政府对新疆采取的“军府制”政策。马汝珩、赵云田在1991年的《清代边疆民族政策简论》文中,探讨了清政府在新疆地区主要采取军府制统治。他们的论述各有侧重,但对王钟翰指出的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政策有阻碍新疆与内地经济文化交流的影响论及极少。王钟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考察,可见其认识是深刻的。
(一)资料运用充分
王钟翰在早期历史学习中,受到其师邓之诚、洪业等教授看重考据的影响,后来他又参与点校《清史稿》、独自点校《清史列传》与《清鉴易知录》,还整理、辑录了一批历史要籍,所以王钟翰的史学功底深厚,在长期的清史与满族史的研究中,他运用广泛的史料,并对各种史料相互对照、严谨考证,以探求历史问题的本来面目与根源。
首先,他在关于满族社会形态的研究中,以官方资料使用为主。在《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文中他参考了《明太祖洪武实录》、《明成祖永乐实录》、《明英宗正统实录》、《明英宗天顺实录》、《明神宗万历实录》、《明太祖高皇帝实录》、《清太宗实录》、《满文老档》等文献记载。他指出官方史料对历史研究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很重要。他曾自述,在早年历史学习中,遵从其师的教诲,注重基本功,在作文造句上下过不少功夫,既受乾嘉学派的旧史学影响,讲究写文章要字字有来源,严谨有法,不轻下断语;同时又吸收西方汉学家的一些长处,在历史研究中实事求是、不先存成见、不拘泥于陈说、扩大眼界、考镜源流。[34]
其次,王钟翰在关于满族社会形态的研究中,所参考的满汉史料总数也较多。在《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文中,他参考了160多种著述;在《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过渡》文中,他参考了180余种著述;在这两篇文中,他“首次在研究中运用满文资料”[35],扩大了运用史料的范围。在《清代旗地性质初探》文中,他参考50余种著述;在《满文老档中计丁授田商榷》文中,他参考了40多种著述,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引用了一些满文档案和文献资料”[36]。各种资料的综合运用,使其论证更加客观、有力。
再次,王钟翰在关于满族社会形态的研究中视野广,参考域外史料也较多。在《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文中,他参考日本矢野仁一《满洲史》、周藤吉之《清朝入关前旗地的发展过程》、今夕春秋《满和对译满洲实录》、《朝鲜仁宗实录》等相关记载。在《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过渡》文中,他参考了《朝鲜仁宗实录》等文献。在《满文老档中计丁授田商榷》文中,他参考了1956年日本东京《东洋文库》、《朝鲜李朝实录》等文献。其中《朝鲜李朝实录》为朝鲜李氏王朝的编年体实录,对研究入关前的满族社会是价值很高的直接史料。这些域外史料的引入,使其史料的视野更加开阔,也使其立论更加扎实。
(二)在史料考证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诠释问题
从研究满族社会形态问题入手,王钟翰开始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和诠释历史问题,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开始拓出以前从未想过的论题,指出了满族在进入辽沈地区之前,已经进入奴隶社会,皇太极时期为满族向封建社会过度的主要时期,这些观点在当时是具有学术前沿性质的见解。而这两篇文章也成为王钟翰在学术风格上由偏重考证的历史研究模式向偏重历史唯物主义转变的代表作,由过去“素嗜考据”发展到“受时代之潜移默化,繁琐的考据少了,理论的话语多了”[37],并“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分析问题”[38]。这是他一生治学的一次关键转变。
(三)综合比较研究
比较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其作用“就在于它能将各种不同事物的共性与差异从各个不同的角度鲜明地突现出来”[39]。王钟翰很重视这种研究法,他认为,由于清代前期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继承了历代封建王朝许多方面的思想与制度,但又有着不同于前代的许多特点。因此深入研究清前期的历史,综合比较是非常必要的方法[40]。“对清前期的历史,必须从当时的历史实际出发,从各方面、各个角度,纵的(上下古今)和横的(左右中外),在搜集掌握大量丰富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综合比较研究。”“经过多次反复综合比较研究,才能得出一个比较接近符合当时历史实际情况的令人信服的结论来。”[41]他在研究满族社会形态时,运用国内外的各种史料进行对比论证,对努尔哈赤与皇太极时期满族自身的变化以及受明朝影响满族政治军事制度的变化、农业水平与各阶级人员构成与地位的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更清晰呈现了满族在入关前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过程。
(四)坚持从历史事实出发
王钟翰对研究所得的结论,后来又经过几年、几十年的研究,如有新史料的发现,他对以前的历史问题继续研究,勇于指出自己以前研究的不足、修正过去的结论,彰显了一个学者严格的求实精神。如20世纪70年代《清代旗地性质初探》与80年代《满文老档中计丁授田商榷》两文是对20世纪50年代《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与《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的过渡》内容的进一步探讨,并指出当时研究的不足之处。正如他指出:“我个人原先根据金梁编的《满文老档秘录》‘计丁授田’中有‘官田’和‘私田’,而未再去查《满文老档》原文,作出了当时满族已进入封建前期农奴制社会的错误判断,是必须承认错误而做出自我检讨的。”[42]
正是由于王钟翰在历史研究中参考了丰富的史料,并且运用详实考证、依据唯物史观与“综合比较研究”等方法,才使问题的探讨更深入、全面。
新中国成立后,关于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促使王钟翰对满族入关前社会形态进行研究,而他的探讨也使这一问题更加明晰,不但增添了当时史学大讨论的成果,也从严密梳理、从动态把握历史事实的研究方法上作出了很好的范例,对当时的学界关于古史分期的讨论,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他用《满文老档》、《明实录》、《清实录》、《朝鲜实录》等重要文献对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等时期各阶层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及其在生产中的地位等分析,指出了满族社会在努尔哈赤时期基本处于奴隶占有制阶段,在皇太极时期满族向封建社会过渡。这是学术界第一次详细地以大量国内外资料进行的研究,而其结论也在几十年之后基本成为学界共识。这是他研究的客观性与理论价值所在。
《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与《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制的过渡》两篇文章为王钟翰的学术风格由注重考据到尝试依据唯物史观考察历史问题的开始。这也是他自己学风发生重大转变的开始,此二文在其个人学术生涯中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在两文中的研究为史学界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历史问题树立了典范。这是此二文给予整个学界的学术意义。
[1]朱诚如主编.清史论集——庆贺王钟翰教授九十华诞[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3:序言3
[2]尚钺.清代前期中国社会之停滞、变化和发展[J].教学与研究,1955,(6).
[3]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性质[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6).
[4]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满族简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9:30.
[5]王钟翰.中国民族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769,191.
[6][7]王钟翰.王钟翰学术[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91,180-181.
[8]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性质[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6).
[9]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632.
[10][11]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性质[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6).
[12]何溥滢.满族入关前社会性质初探[J].社会科学辑刊,1979,(3).
[13][14]郑天挺.清入关前满族的社会性质续探[J].南开大学学报,1979,(4).
[15]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性质[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6).
[16][17[18]]刘小萌.满族从部落到国家的发展[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1:107,223,同上
[19]王钟翰.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性质[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6).
[20][21][22]王钟翰.王钟翰学术[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82-183,187-188,同上.
[23]王钟翰.皇太极时代满族向封建社会的过渡[J].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1956,(5).
[24]陈生玺、杜家骥.清史研究概说[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1:75.
[25]何溥滢.满族入关前社会性质初探[J].社会科学辑刊,1979,(3).
[26]戴逸.简明清史(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8-80.
[27][28][29][30]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676,677,同上,同上.
[31][32][33]王钟翰.清代民族宗教政策[J].中国社会科学,1992,(1),同上,同上
[34]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2807.
[35]《纪念王钟翰先生百年诞辰学术文集》编委会.纪念王钟翰先生百年诞辰学术文集[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8.
[36]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2822.
[37]王钟翰.王钟翰学术[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2.
[38]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2808.
[39]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414.
[40]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1944.
[41]王钟翰.王钟翰清史论集[M].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1946.
[42]王钟翰.王钟翰学术[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96.
K092
A
1671-6469(2016)-05-0027-06
2016-05-26
李春保(1973-),男,江苏连云港人,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史学理论与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