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公共领域塑造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2016-03-28 06:41何刚晴
传播与版权 2016年2期
关键词:传统媒体政府信息

何刚晴

新媒体公共领域塑造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何刚晴

新媒体在内容生产方式、传播模式等方面拥有比传统媒体更符合塑造公共空间的优势。新媒体在社会治理中可以充当治理主体、治理工具等协助政府与社会全面开启共治形态。新媒体的高度社会化,启发了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态度。

新媒体;公共领域;社会治理

[作 者]何刚晴,文学硕士,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一、新媒体时代的公共领域塑造

新媒体以其全球化的信息来源、交互式的传播模式、跨时空的信息交流和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社会提供了传递信息的工具、表达观点的平台和公共讨论的空间。这一方式改变了信息生产和交互的方式,推动了公民新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1],推动了社会民主进程。

反思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我们发现在社会公共空间的塑造中,传统媒体有很大的局限:

(1)传统媒体“点”到“面”的单向信息传播模式,使得公众缺乏信息处理的能动性,被迫成为“大众”。传统媒介机构包括媒介经营者和新闻制作者或广告业主,也就是“守门人”,根据自己的认知有选择地筛选信息报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有效地表达意见、发表观点,自由发声的机会被剥夺。传统媒体逐步失去了对“有独立人格的公众”的塑造能力,文化消费的“大众”替代了理性批判的“公众”,公共领域形成的首要条件被消解扼杀。

(2)传统媒体的“把关人”话语权解构了“自由交流”的原则。传统媒体先验的固定立场要求对进入传播流程的信息进行严格的“把关”,通过筛选进入信息传播的公共议题和话语的代表者,传递设定好的观念与意识形态,使得信息传播缺乏了自由产生的原则。

(3)传统媒体的商业化操作使得“理性批判”成为空话。传统媒体的商业化使得大量广告成为媒介主要的“供养人”,商业资本介入媒介,左右了媒介本应具有的公共性。在商业利益之下,原本具有“理性批判”的传统媒体不得不迎合受众的趣味来赢得广告商的青睐。盲目追逐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成为“三俗”的集散地和垃圾场。

新媒体独特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媒体在公共领域塑造上的不足:

(1)无门槛信息生产,人人自成媒体。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凭借手机、PAD等终端,随时随刻生产信息、交流信息,创造了一个普通大众手握“麦克风”的网络公共空间。大众作为个体可在新媒体中实现公民基本权利,弱化了“把关人”的设置,打破了传统媒体对公共空间的话语权。

(2)大众真正发声,促进公共舆论的形成。新媒体广泛的自由、开放、共享的特征满足了现代公民表达自我的愿望,扩大了普通大众在公共空间中的话语权。自在的表达、无议程的设置增强了独立性思考与理性批判的可能,大力推动了公民独立、参与精神的提升,这正是哈贝马斯所推崇的公共领域的核心。

(3)推动公民媒介接近权。所谓的“媒介接近权”指的是“一般社会成员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2]新媒体改变了传统的新闻生产模式,改变传统的舆论生成模式,推动公民新闻的发展壮大。

二、新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

(一)新媒体作为治理主体

新媒体除了是技术概念上的一种信息传播载体和方法之外,还具有社会性概念:从事信息的采集、加工、管理和传输的社会组织,即新媒体组织,是社会治理主体的一员,与政府、公众一起协同进行社会治理。

1.新媒体是政府管理的合作者。

(1)新媒体在信息采集、数据整理和传递发布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新媒体利用其信息更新速度快、信息覆盖面广的优势将有价值的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用户,这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比如雨雪天气、交通受阻等突发性灾害的信息发布方面作用明显。政府部门可及时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

(2)新媒体凭借其高公众参与度设置议程、引导舆论。社会公众对公众议题的关注程度,主要与该议题被报道的频率与强度有关,频率越高强度越大,人们的关注程度就越高,而网络信息快速传播与繁殖的特点可以轻易提高网络对某些事件的报道频率与强度。这也意味着新媒体环境下,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定向设置议程,例如百度热搜、新浪微博等为用户推送的“热门话题”榜单,主要从时间(如24小时、一周或者一个月)和话题类别(如区域热点、社会、影视、生活、情感等)两个维度向微博用户推荐微博平台上的热议话题。

(3)及时快速发布辟谣信息,权威引导,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当人人成为媒体之后,谣言的产生也随之爆炸,如果谣言在短时间内迅速大规模扩散,必将对社会造成剧烈冲击,严重干扰到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新媒体如MSN、QQ、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等社交媒体以多种方式向公众推送辟谣信息,提高辟谣信息的用户到达率和辟谣成功率。

2.新媒体是公民参与的发动者。

新媒体更正了传统媒体公众参与低下的弱点,极大地挽救了社会公众言论表达不畅带来的社会心理失落感和挫败感,缓解了社会对立心态,大量激发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成为社会治理的动员者。例如2012年12月25日新浪网络盛典官方微博“微博之美”集锦发布了2012年度十大“最美”人物,包括“最美司机”吴斌、“最美教师”张丽莉等,宣扬这些最平凡的人所展现出的普世大爱,传递真善美,在不到十天的时里,“微博之美”被转发近2万次,获得近3千条评论。协调社会关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任务,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二)新媒体作为治理工具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新媒体为政府提升其社会管理能力提供了一个新工具,主要表现如下:

1.全面公开的新平台。

新媒体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极大优势,为政府信息公开创造了即时、开放、高速、互动的信息传播环境和多样化的传播渠道,其规模庞大的用户群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范围。

2.聚集民智的新渠道。

新媒体以方便快捷的互动、即时的双向交流为政府提供了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的新渠道。2011年,个税修正法草案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自4月25日至5月31日,共收到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2013年11月27日零时,全国假日办通过网络发布“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调查”,征集民众对放假方式的意见。

3.防范风险新窗口。

新媒体大数据通过及时有效地舆情监测,一方面帮助政府提高社会服务的水平,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帮助政府预测、评估潜在的社会风险,提供风险预警,以便政府调整和优化社会治理的思路、方式方法,在社会风险演变成社会危机之前化解风险。

4.危机公关新途径。

2011年6月中旬,四川省会理县“漂浮领导”事件一度引发众多网友围观,指责政府的作秀表演和不作为。情急之下,会理县政府开通微博回应广大网民,首先承认错误,随后主动地、用自嘲的方式回应网友的恶搞,在轻松的氛围中化解了舆论“锋刃”,紧接着引导网民关注会理的旅游,成功转化危机并将会理的旅游资源推广向全国,展现了会理政府的舆论应对能力和水平,赢得了公众的好感,取得了网民的支持。

5.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方法。

近年来,新媒体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例如,2010年9月11日“厦门警方在线”发布“悬赏通缉令”,呼吁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以协助警方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微博无处不在的巨大威力下,厦门警方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很快破案;另有“微博打拐”,在热心博主的号召下,打击拐卖儿童“运动”在微博空间声势浩大地开展起来,虚拟空间联手现实社会掀起救助流浪儿童的热潮并取得了极大成效。

三、新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一)利用新媒体建立新理念:服务全天化

一方面,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打造电子政府和虚拟社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电子虚拟政府能够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中间管理层级,有助于简化办事流程和处事规制,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办事效率极为有益,打破传统政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刻板印象。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在服务中实现社会治理,在治理中体现服务精神,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意。在实际操作中,服务网不必再局限于时间、空间、部门、地域的隔阂,可以提供全天候、无间歇的公共服务包括一些临时性的业务。

(二)利用新媒体树立新态度:社会治理柔性化

新媒体互动参与,其网络化、幽默化的言语提供了柔性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新媒体调动了社会各个阶层,通过法律、道德、民俗的有效手段,对社会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疏导安抚并劝服社会公众,以柔性开放的态度实现社会治理的公开透明,应对社会治理进程中的各种问题。

(三)利用新媒体促成新方式:合作共赢

新媒体的全民平等参与使社会个体摆脱现实交往中时间、地域、阶层、文化背景的限制而自发地聚合在一起,借助新媒体虚拟平台,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可以“科斯地板”底下实现即时的低成本大规模的社会动员和社会行动,凝聚并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干预现实事件进程,这种强大的自组织力量正在改变着社会治理的方式,政府需要改变一元治理的旧模式,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平等合作、协同治理社会。

(四)利用新媒体建立新模式:对话沟通

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政府与社会大众进行有效对话,网民的虚拟身份减弱了民众说真话、说实话的心理负担,这将有助于提升对话交流的质量。转变对话的语言风格,千篇一律的形式化、口号式的表达忽略了因认知水平、知识阅历、需求爱好等社会因素的差别而极度分化的新媒体用户在思维方式、表达习惯方面的变化,极易引起民众的心理反感而导致对话的中止甚至失效。因此,应正视日益细化的新媒体用户群,用变化的、多样的对话方式和语言风格,实现分众式对话交流。[本文系2015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题“新媒体公共领域塑造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编号:15YB09)研究成果]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5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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