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思
中国出口产品频遭“双反”的原因、影响及对策
●张若思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中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地位日益彰显,在世界贸易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自2004年起,发达国家为打击中国产品出口,不再局限于仅仅使用单一的反倾销或反补贴征收高额关税,而是将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双管齐下、双轨操控。长期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被西方发达国家认可,它们希望借此更便利地实施制裁。近两年,中国出口产品更是频繁遭遇“双反”,再次成为备受关注的经济热点。本文从中国频繁遭遇“双反”的历程和现状着手,分析其原因及严重影响,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双反”;原因;影响;对策
作者及单位:张若思,福建外经贸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知识产权。(福建 350016)
2016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告,决定对中国等的碳合金钢定尺板同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该案件是美方继3月对中国不锈钢板带“双反”后的第二起。中国商务部负责人30日发表谈话,上述中国目前对美出口的重要钢铁产品约占全部钢铁对美金额一半,中方对美方如此频繁行为表示强烈关注。[1]2016年4月中旬来,印度商工部先后对中国的热轧板卷、不锈钢板等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商务部负责人18日表示高度关注,希望印度商工部严格依照世贸组织规则。[2]2016年3月29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公告称完成对中国的碳素钢线管双反调查,正式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制裁,期限5年。裁定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74%至351.4%,补贴金额为每吨12.1元至989.97元人民币,涉案金额约2.3亿加元。[3]2016年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称,正式对原产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开展“双反”调查,涉案金额超过10亿美元。实际上,美国对中国轮胎企业的“双反”早在2007年就已开始,持续达9年之久。[4]2015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再次认定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倾销,幅度为18.32%至250%,同时裁定14.78%至15.97%补贴。此前,欧盟也于9月6日再次宣布对中国光伏调查。美、欧、印相继发起对光伏“双反”,就像多米诺骨牌,后续连锁效应如排山倒海。行业人士认为,整个欧美市场将对我国光伏产品关上大门[5]。
这两年,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对我国频繁“双反”,包括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加大力度。这一态势加剧了中国本就严峻复杂的外贸出口形势,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双反”,是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的简称,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通过问卷、实地核查等方法确定是否对该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和反补贴这两种临时附加税的制裁。“双反”不是一种独立调查,而是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结合;也不是两种简单相加,而是程序上密切融合的实践形式。
当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值的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财政捐助以及价格、收入支持的补贴下大量涌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目的在于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国际法律依据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中国国内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等。但在实践中两种救济捆绑结合已被滥用,甚至成为有些国家随意限制外来产品进口的借口。它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补贴)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该倾销(补贴)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国首次遭遇“双反”是在2004年4月,加拿大对中国烧烤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案是中国产品在世界范围首开遭遇的“双反”先例。2006年11月,美国首次针对中国发起“双反”合并调查,自此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中国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是否构成反倾销反补贴开始重新审视。2008年,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压力,纷纷出台各种保护措施,据人民新闻网统计,有35%的反倾销和71%的反补贴针对中国出口产品。截至2009年11月,中国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涉案总金额高达39亿美元,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连续4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最多的国家。2009年仅美国就对中国发起10起“双反”。[6]
此后的几年至今,各国经济复苏缓慢,普遍持续低迷,作为欧盟最大的进口国,中国特别受到欧盟青睐,一直是遭遇欧盟“双反”最多的国家。特别是近几年,欧盟各国经济环境恶化,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国内失业现象严重矛盾尖锐,欧盟用“双反”打击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工业的意图加强。2015年我国仅钢铁产品就遭遇“双反”案件达37起,除了向来对中“双反”最频繁的美欧,不少亚非拉国家也开始加入贸易保护行列。
贸易失衡现象早已有之并且一直被认为是产生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世界经济放缓导致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金融危机以后,各国经济普遍低迷,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复苏缓慢,债务危机使得欧洲经济不容乐观,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是处于疲软状态,贸易保护主义“逆风劲吹”,以维护公平贸易之名,大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中国受金融危机相比其他国家的影响不是很大,GDP仍然保持7%左右稳定增长态势。发达国家为了复苏本国经济,降低失业率,转移国内矛盾,纷纷选择放弃G20华盛顿峰会上达成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共识,采取各种贸易壁垒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入;而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经济,也对中国发起各种贸易保护救济调查。他们开始不满足于仅仅单一反倾销或反补贴制裁,而是频繁双面夹击双管齐下,运用“双反”手段来限制我国产品的进入,打压外贸增长。
2015年12月29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近日美国警告欧盟国不要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将妨碍采取措施阻止中国倾销廉价商品。一石激起千层浪,究竟什么是“市场经济地位”,又从何而来?事实上,它远非一种名义上荣誉那么简单,而是重要贸易规则。如果出口国被认定为“市场经济国家”,就必须按该产品在该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相反,被扣上“非市场经济”,就会用其他“替代国”成本计算。例如,一台中国制造的洗衣机实际成本1500元,在欧盟售价2000元,显然不存在售价低于成本问题也谈不上倾销。但是,在“非市场经济”定位下,相关国家会把新加坡等“替代国”算作中国成本,而“替代国”的劳动力、土地成本通常远高于中国。如此一来,中国洗衣机也就从每台净赚500元变成了亏本倾销。
“市场经济地位”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遗留至今的问题。所有成员,只有中国签订的入世议定书包含“15年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目前,已有俄罗斯、巴西、新西兰、瑞士和澳大利亚等80余个国家认可,然而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仍不承认。值得注意的是,该过渡期即将在2016年12月11日到期,这引起了美欧等的恐慌。它们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国“双反”力度和频率,可谓居心叵测。
由于中国产品本身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加上出口企业削价竞销,出口秩序不规范,导致中国出口商品价格大幅下跌。为了扩大海外市场份额,一些企业采取恶性竞争手段,有些时候损人不利己。例如中国自行车和彩电在欧洲的出口就是因为互相压低价格,内部恶性竞争,从而引起进口国反倾销以致丢失了欧洲市场。同时,补贴又一直是中国出口经济政策中的重要部分,所以,容易造成“双反”的同时调查。在加入WTO时,中国曾承诺取消SCM协议第3条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国内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这些补贴措施中,一部分与SCM协议中我国的承诺承担的义务不相符。最终导致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双反”调查。
结构上中国出口产品很多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例如纺织品、钢铁业,而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附加值相对偏低。尤其以钢铁业为例,中国钢铁产能基数比较大,在2015年6月份,粗钢产量达到6895万吨,同比下降0.8%;1月至6月份,全国粗钢产量达到40997万吨,同比下降1.3%。而6月份亚洲和全球粗钢产量分别为9254万吨、1.36亿吨。数据显示,中国粗钢产量一直占亚洲产量的70%以上,虽然目前在世界钢铁产量中所占的份额已有所下降,但仍占据了世界钢铁产量的半壁江山。[7]这样的结构也的确容易让中国成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反倾销反补贴制裁首当其冲的对象。而且针对同一种产品的“双反”调查的救济力度很大,可以更加直接有效地帮助他国限制中国相关产品出口,从而更好地保护其国内产业的安全和发展。
中国诸多产业面临“双重计税”挑战。一般来说,出口产品只要被提起“双反”调查,正常出口马上就会被影响。一旦被裁定成立就会被征收高额反倾销加反补贴税,这对企业来说后果不堪设想。“此外,由于大量新兴电子、石化产品刚开始出口就被双反,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出口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甚至破产倒闭,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从补贴涉及的领域看,主要集中在农业、机电、纺织、化工、钢铁等劳动密集型和部分中低技术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这些接受政府补贴的产业不仅是中国重要的出口部门,同时也是过去几年接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行业,“双重计税”加大成本,销售价格被迫上升,出口减少造成恶性循环,降低国外消费者信任度,削弱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声誉。
“双反”联合调查,使中国企业应诉成本大大提高,一般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原有的业务和客户逐渐流失,若想重新进入市场非常困难,被调查的时间加长且程序复杂,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回笼很慢,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以轮胎为例,美国持续9年对中国轮胎“双反”,已严重制约这一行业发展。中国轮胎产量40%出口,其中50%出口到美国。在去年7月美国对中国乘用车、轻卡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今年开年“双反”调查频现的情况下,中国的轮胎行业开工率很可能将跌破60%。如何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是当前重点。实现产品升级是出路之一;同时,中国轮胎企业应该转变出口方向,改变对美国市场的高度依赖实现产能输出,这将减少一些政治因素影响。
如前所述,中国产品出口频繁遭遇“双反”,由于被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其国外竞争力下降,势必返销国内,与本国原有的产品重新抢夺国内市场,造成国内供求失衡价格下跌,产品严重积压,工厂被迫停产,外患加内忧。尤其是一些新兴高科技的“幼稚产业”,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在国际经竞争中将惨遭淘汰;而一个蓬勃发展的支柱产业,更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近几年热门的光伏产品在连续多次受到欧盟、美国和印度等国家的“双反”后,很可能因为承受不起巨大的经济赔偿和涉案金额而最终退出国外市场。另外铝业、铜版纸、轮胎等行业也状况堪忧,“双反”极大影响我国贸易出口量,导致外汇收入降低,国民经济总量减少[8]。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政府及时应对,调整相关政策显得迫在眉睫。与反倾销相比,反补贴对一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具有更大危害性。补贴是政府行为,所以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的政策措施,反补贴调查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甚至总体经济战略。同时,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加广泛。反倾销仅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的调查范围则可能是接受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对国内经济的危害更大。为了应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种调整将在长时间内对一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在WTO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的核心战略目标之一,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2016年是加入WTO15周年,值得庆祝、总结得失。日前,欧盟委员会首次就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讨论,结果却是“2016年下半年再决定”。中国政府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外交,加强与发达国家沟通理解,扩大宣传: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确实很多方面不满足条件,但经历了近四十年,市场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如今已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从过去的五年计划到如今的五年规划,政府角色根本转变,由过去政府决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如何配给,变成如今的市场主体、企业决策,政府做引导。现在,除了石油、电力等少数领域,大多行业都在按市场规律运行。可以说,中国较好地利用了15年过渡期。欲谋大事者,当高瞻远瞩。只有拥抱自由贸易、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才能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9]
过去15年里,中国贸易的低成本竞争优势已基本结束。现在出口产品和生产企业正在向中高端迈进,也已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向。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审慎、克制、规范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鼓励企业与国外同行通过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谋求共同发展,化解贸易摩擦,实现互利共赢。政府发挥好引导作用,保证中国企业对外贸易中正确的发展方向,遇到不合理的“双反”调查案件时,积极出面磋商调节。政府需要拓展更多途径,加强和其他经济体的合作,让出口企业有更多的贸易选择对象,这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贸易争端。
对于近期频繁遭遇的双反调查,中国商务部负责人都会在第一时间发表讲话,郑重回应。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法进行抗辩,并密切关注双反案件,坚决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中国在国外遭受“双反”案逐年增多,平均每年损失100多亿美元。
首先,进一步掌握和熟练运用WTO法律维权,争取主动。由于缺乏对“双反”的正确认识和成本高等,一些企业消极不应诉,既不愿花钱也不愿承担责任,失去宝贵的自我辩护机会。据统计,中国有一半企业不去应诉,直接导致80%案件败诉。[10]这些企业无一例外被苛以重税;其次,如果对裁定结果有异议,认为违反WTO规则,中国政府应主动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解决。就现有的国际组织司法机制而言,WTO争端解决虽然存在弊端,但还是首屈一指;另外,政府要加入当今的多边谈判争取话语权,全面参与WTO规则修订,使其更加合理,维护发展中国家弱势群体利益,遏制“双反”措施滥用,保障中国的公平待遇,为开展经济建设、培育新兴和幼稚产业提供稳定的环境。
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制造的产品以“物美价廉”出口到世界各地,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然而,我们要正视,这些被出口的国家、地区大都是经济相对落后不发达的。这背后隐藏诸多危机,亟需改变。中国出口产品存在结构性问题,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比重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品牌,低端产品太多等,最近不断受到海外媒体质疑“中国制造”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假冒伪劣侵权现象严重,被冠以“山寨大国”封号等等……中国企业迫切需要通过观念创新、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等,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中华民族品牌形象,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贸易和投资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经济国际化不断发展。贸易与投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发展,中国企业可考虑出口转直接投资,转变市场进入方式。在海外市场建立分公司,或者收购海外企业,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针对中国越来越多的“双反”,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2016年4月21日,协鑫集成公司与澳大利亚光伏企业OSW正式签署合约,以94749万元人民币收购OSW51%股权。双方在销售布局、战略发展、未来业务规划等方面达成多项协议。公司负责人表示,收购OSW公司是布局海外市场的重要第一步,也是为了规避欧美等国的光伏“双反”。事实上,2015年7月8日,天合光能就宣布将东南亚作为重要区域,在2016年初和5月分别在马来西亚和泰国成立代工厂。此外,来自光伏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包括晶科能源、阿特斯、昱辉阳光、中电光伏和晶澳太阳能等超过20家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开始海外布局。保利协鑫正在筹划组团在海外建设光伏一体化产业园。[11]
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作为行业利益代表的民间组织,通过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一方面,把政府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反馈给企业,代表本行业把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传递到政府;另一方面,协会成员之间可以进行利益协调,抱团促进稳定、自觉的行业秩序形成。[12]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由行业协会出面协商,组织企业生产、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联合行动,以发挥集团军的优胜。在协调本行业出口价格时确立最低限价,就能保护本国产品合理价格,避免企业竟相压价现,并减少国际贸易的“双反”调查。
首先,当利用WTO保障条款时,应向WTO提供全面详细可靠的证据,证明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市场占有率的增长,对本国同类产品的影响或可能产生的影响或不利的趋势等。这么多详实的数据资料搜集整理工作不可能由一个或几个厂商来完成,也不能完全靠政府,行业协会的平时日常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其次,可以协助企业作为“双反”申诉的提诉人。从各国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申诉人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这是由于本身就是行业问题。再次,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帮助企业应诉。企业分别应诉,在提供资料和证据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全自相矛盾,授人以柄,吃力不讨好。
在一些行业面临“双反”的严峻形势下,一方面要积极应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行业协会也必须反思,组织企业代表进行专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再也不能停留在打价格战的低水平竞争层面,树立注重品牌建设意识,提升核心竞争力[13]。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实施品牌战略是企业制胜的一把利剑,能使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号召全国相关企业力争创建一流企业,增强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市场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1]王岩.美再度对华钢铁产品双反中方表示“强烈关注”[DB/OL].中国新闻网,2016-05-01,11:21.
[2]黄欢.印度“双反”调查中国钢铁产品[N].贵州商报,2016-4-19.
[3]驻加拿大经商参处.加拿大对中国钢铁产品新增双反措施[D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2016-04-02,05:04.
[4]刘卫琰.中国轮胎再遭美国“双反”调查企业开工率恐跌破60%[DB/OL].每日经济新闻,2016-02-25,05:13:41.
[5]钟庆辉.商务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WTO其他成员背书[DB/OL].中国新闻网,2016-04-07,15:31:48.
[6]梁毅.我国对外贸易遭遇“双反”的应对策略分析.[J].人民论坛,2013(6).
[7]史晗.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咋就这么难[N].人民日报,2016-1-15.
[8]赵柳莹.以美国实施“双反”为例,对中国市场和对外贸易的影响[J].光能杂志,2015(6).
[9]张君颖.我国企业遭遇国外“双反”调查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经验管理者.2015(5).
[10]郑爽.我国出口商品遭遇“双反”的原因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5(8.)
[11]查道坤.协鑫集成收购澳大利亚光伏企业股权布局海外规避欧美双反[DB/OL].每日经济新闻,2016-04-21,23:32:28.
[12]张君颖.我国企业遭遇国外“双反”调查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5(5).
[13]刘柳.我国光伏行业“双反”法律问题研究(案例分析)[N].河北大学,2015(6).
F75
A
1008-5947(2016)04-0048-05
2016-06-20
责任编辑 李 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