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乌婷婷
浅议“校本课程”与
“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界定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乌婷婷
摘 要:“校本课程开发”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元素。校本课程开发有利于人才多元化的培养、学校特色化的建成、教师专职化的获得、课程创新化的实现。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对课程进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方分权的管理策略。新课程制度一改以往国家“统统包揽式”的人才培养方式,彰显了课程的自主性在适应学生和社会需要及发展上的效力。本文从理论的角度阐述、比较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等相关理论,对“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做出概念界定,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校本课程开发 校本课程 新课程改革
准确地对“校本课程”的概念进行界定,首先需要我们对“课程”做出必要的解释与说明。一般来说,课程指“所有教学科目的总和或教师在校指导学生活动的总和,也可具体指某一门学科或某类活动。” 课程是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介导或途径,是使学生获得知识与智慧、能力与体验的过程。它可范指一定的人文社会或科学领域,也可细指具体的社会或科学门类。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将课程定位为社会或科学领域的教学科目和活动。“校本课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SBC)”是外来用语,最早是“校本课程开发(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SBCD)”词组的简写。国外倾向于将它定位为课程开发策略。我国的“校本课程”侧重于说明和强调课程权责问题。
笔者认为,校本课程即“学校在国家教育目标的理念范围内,以学校为主场地开发的,结合本校涉及环境的条件、资源及优势,面向学校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由所有参与教育的人员共同决定、管理和组织的,经过课程策划、编排、实施、评价等环节程序完成课程开发任务的课程产品”。它是学校自主决定并自行管理的课程,该课程开发主体是所有参与教育的人员。它的目的是突出学校办学特殊化,满足学生差异发展化,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构建社会人才丰富化等。
校本课程主要在课程理念和管理模式上区别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国家课程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为使全体公民未来达到一定的基本素质而规划的。它由国家部分课程专家开发和设计,是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的标准化课程。它较多体现了国家意志。地方课程是指地方或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条件资源、地域特点及发展需要而开发设计的课程。它适应不同地区发展的需要,体现地方意志。校本课程是由学校开发、设计、实施、管理、评价的课程,它反映各校学生的个性化要求,塑造学校的独特办学形象。
对课程概念把握不准确,会使人把选修课、活动课等同于校本课程。其实,它们是相互独立的概念,是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划分的课程类型。根据学生是否有对已设置课程进行选择的权利,我们可以将课程划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全体学生必须要完成的学业课程,选修课是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选修课开设的出发点是学生的兴趣与发展需要。根据课程内容特点与获得方式,我们可以将课程分为解说性知识课程和经验性活动课程,活动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通过体验与感受获得知识能力,提升个人素质。根据课程开发决策权所属,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发与管理的课程,它体现的是学校的独特教学建树。它结合本校学生差异与实际需要,协助学生个性化发展,利用学校教师的潜能促进其课程生成能力的提高。它可将校内外条件课程资源合理配置并使用。因此,校本课程可以辅助、深化国家教育目标的达成。校本课程可以是可供选择的选修课,即目前大多数学校的设置形式,可以是学校改编的必修课,可以是拓展学术的知识性课,也可以是基于体验获得感受的活动课。这些课程划分依据不同,它们之间可以有交集。校本课程是包容性广、灵活度强的一类课程。因此,认为校本课程是选修课、活动课的课程观点是片面和浅化的。
1973年,“校本课程开发”被首次提出。1974年,在日本东京国际课程研讨会上,“校本课程开发”成为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后来,不同学者纷纷对该议题提出不同解释。正确解读此概念,需要人们认真概括已有论断。笔者结合自身学习,对其进行整理、分析与总结。以下按照时间顺序,列举国际上颇受肯定的几个观点:
1973年,菲吕马克提出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即:“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教师、学生、行政管理人员、家长等参与学校教育工作的全体人员,为了改善学校的教育质量对各种课程活动进行的计划与指导。”他侧重强调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向。
1973年,麦克米伦提出:“校本课程开发是在学校教职行政人员参与下,考虑学校条件与资源,并以学校为主场地开展的课程开发工作。” 他强调课程开发的条件。
1976年,斯基尔贝克认为:“它是学校通过对课程进行设计、策划、实践与反馈来完成校本课程开发的实施。”他强调课程开发的程序。
1978年,沃尔顿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即是对教材进行了一定的筛选、改变和创新。” 他较早提出校本课程开发资源选择处理的方式与方法。
197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强调“国家、地方和学校可分别行使校本课程开发的权利。”
1980年,埃格尔斯顿强调“校本课程开发是一种共同参与下的课程设计、实行、检验、调整的动态过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很多学者开始使用“校本课程开发”一词。全国学者也形成对此概念的不同理解。本文将认可度较高的内容列举如下:
张嘉育学者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解是“学校主管部门、行政人员、学生交往主体教师与家长以及校外贤达等教育相关成员以学校为主要对象,为达成培养学生的目的所进行的课程开发工作”。他强调课程开发工作的共同参与和行为目的。
崔允漷学者这样理解校本课程开发:“它是为了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发挥学校特色,由民主参与决断和互动交流为途径,以学校开发地点,由教师根据一定的制度和规范而进行的课程开发工作。” 他强调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和方法。
徐玉珍等学者认为:“校本课程开发是一个持续时间较长,动态生成的课程实施与调整的过程。它是学校依据国家、地方制定的课程纲要,以学校为地点,为满足本校所有学生多样化需求,由个人、学校教育人员、校内外机构等为单位结合学校自身的条件、特点和性质并挖掘一切校内外能够利用开发的资源,而进行的一系列多环节的课程开发活动。”
结合以上概念,根据“泰勒原理”等课程理论,笔者认为“课程开发”是指:一定的团队组织分析接受课程者的长久发展需求后,从确立课程目标开始,经过选择学科相关内容和活动,制定课程计划、组织课程进行、完成课程实施与评价以及课程调整等任务的一系列工作与过程。
笔者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即学校对学生未来发展需要进行分析后,确立协助学生发展、突显学校办学理念、生成学校特色、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等目标,根据校内外环境资源的供给及配置,针对本校学生,以学校为开发主场地,由教育活动参与者进行设计、编制、实施、反馈、调整、生成等程序的课程开发动态过程。
通过上述概念列举,我们不难看出专家学者对“校本课程开发”持有不同理解与解释,但他们对“校本课程开发”核心与实质的阐述基本相同。笔者总结校本课程开发,归纳其有如下属性:
1.“校本课程开发”是关于设计、实施、检验、调整等一系列课程开发工作的持续动态生成过程。
2.“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或目的是满足教师与学生的发展需求,同时体现学校教学建树与优势。
3.“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学校领导、课程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等学校教育人员。课程类学者、家长、社会人才等校外教育人员也是课程开发的参与者。
4.“校本课程开发”的条件是学校的教育理念特点及校内外的显隐性资源。
5.“校本课程开发”以学校为行为地点,学校进行自主开发与管理。同时,它需要来自国家与地方的支持。
“校本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是近义词,国外研究基本将两者通用,一般情况下较多使用“校本课程开发”。我国学者形成对“学科课程”和“静态课程”的固有理解,使两者含义有所侧重。校本课程侧重于对课程类型的界定,它强调课程开发的结果,是课程开发的产品或表现。
校本课程开发是对校本课程概念的纵向延伸,它指课程开发的结果,也强调课程开发是持续的动态变化和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它涉及的问题包括课程开发的原因与意义,课程开发的理念与原则,课程开发的方式与方法,课程开发的问题与对策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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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6-05-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