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抵押贷款要有政府指导价

2016-03-21 03:29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43期
关键词:指导价试点县农地

农地抵押贷款要有政府指导价

自去年8月全国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一年多来,232个试点县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但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其中,多数试点县目前尚无专业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缺乏评估流转土地经营权价值相应标准和操作程序。作为全国试点县之一,从今年下半年以来,福建永春县在全省率先推出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指导价,对银行系统和需贷农户均是利好,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

该县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指导价主要涵盖农场耕地地租、设施大棚造价和大宗农产品年产值等。地租指导价分6档,覆盖全县22个乡镇;设施大棚指导价覆盖6种棚型,包括亩造价和各棚型建设标准。根据规定,对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4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0万元以内的贷款申请,银行业机构可参照指导价得出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直接办理贷款。

另悉,成都市在今年3月就出台了《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制订了两大类价格评估办法,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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