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理论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

2016-03-19 11:55
安徽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教学启示意义

余 涛

(安徽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认知语法理论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

余涛

(安徽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安徽凤阳233100)

摘要:语法理论对语法教学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传统语法理论指导下的语法教学未能正确处理好语法形式和意义的关系,过于强调语法形式的重要性,对语法的意义不够重视。认知语法理论以象征单位为出发点,以语言使用为基础,以语法构式为基本单位,强调语法形式与意义的有机统一。认知语法理论比传统语法理论更具有全面和系统的解释力,为英语语法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认知语法;意义;语法构式;教学启示

语法教学在外语教学中历来饱受争议。传统语法教学的理论基础是结构主义和描写语法,语法教学偏重于形式,对语法规则的意义和理据关注较少。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认知语法理论成为语法研究的新取向。认知语法对语言结构提供了更全面更透彻的描述和解释,业已成为语言教学的基础[1]。认知语法强调形式与意义相结合,为语法的概念结构提供了语义解释和认知理据,以认知语法作为理论基础的英语语法教学具有潜在的有效性。本文论证了认知语法理论指导英语语法教学的可行性,检视认知语法理论的主要模式,探讨了认知语法理论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

1认知语法理论与英语语法教学

语法理论是语法教学的理论基础和教学依据。语法教学要弄清两个层面,一是目标语言中一系列的形式意义单位的知识清单。目标语言的语法知识和语法单位可以在词汇、语法或结构中表征,可以用抽象的语法元范畴如主语、名词、动词表征,也可以用抽象的图式或规则进行表征。二是理解和学习这些语法单位和知识清单的方法。这关系到这些形式和意义结合的语法单位的构成理据,以及如何有效地教授和学习这些语法知识[2]。也就是说,在语法教学中,要审视语法理论表征语法知识的方式,探讨特定语法情境对语法学习和语法教学的潜在贡献和促进作用。

传统上,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两个部分,语法研究的核心是词汇的形式和词汇是如何组合成句子的。生成语法认为,语法由具体词项组成的词库和一系列具有能产性和可预测性的句法规则组成,语法是一个自治系统。认知语法理论是在批判生成语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认知语法认为,语法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语法的基本单位是构式,词汇和句法共同位于一个符号结构集合的连续体中。认知语法强调语法的形式与意义相匹配,以语言使用为基础,比以往的语法理论在语法教学方面更具优势。

2认知语法的理论模式

语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语法指的是作为全面的语言理论的语法,狭义的语法指的是词法和句法。本文的认知语法指的是狭义的语法,即关于词类和句法功能以及特定构式的认知语法理论。从这一点来看,认知语法理论包含诸多理论模式,主要有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Goldberg的构式语法,Croft的激进构式语法,以及Fauconnier 和 Turner的合成理论,等等。其中,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理论模式和构式语法理论模式比较成熟,本文通过这两种理论模式窥视认知语法理论的核心观点和基本思路。

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理论模式把语法视为一个规约化语言单位组成的有结构的清单,语言单位是一个由语义结构和语音机构组成的符号单位。Langacker认为,语言单位的规约化体现在语言单位被大量的个体使用,语法不是一个生成算法,而是一个由规约化的符号单位组成的集合,符号单位如同用法单位抽象为图式一样,是通过范畴化关系相互联系的[3]。因此,语言单位不仅仅包括具体词汇,如dog和love等,还包括词类,形态,习语,句法,如,verb,noun-s,black cat,noun verb noun 等,从实例构式到图式构式都是构式的表现形式,它们之间只在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程度上有区别。词汇和语法构成了一个连续体,词汇和语法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Langacker的认知语法理论有助于理解词汇单位与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为词汇和语法提供了统一的理论解释。

构式语法的基本假设认为,构式是形式与意义相匹配的结合体,语法的基本单位是语法构式,语法知识是以构式为基础构建的[4]。构式语法理论模式的派别众多,包括多种理论模型,Goldberg的构式语法理论和Croft的构式语法理论占主流。Goldberg最早提出了语法中的构式,认为构式的特征不能从该结构的组成成分或其他已存在的结构推导出来[5]。之后,Goldberg又提出了广义的认知构式语法,即使是完全能够推测的结构也可以被视为构式,词库和句法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6]。Goldberg明晰了构式意义和词汇意义的区别,强调构式义而不是词汇的多义性。与Langacker 的认知语法相同,构式语法也认为语法知识也是呈网状结构的,但Goldberg认为语法知识的网状结构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以上的构式通过多重继承关系形成的,而不是范畴化关系。

Croft从句法语义和类型学的视角发展了构式语法理论模式。Croft的激进构式语法认为,语法范畴具有构式特异性,词类或句法角色都不是可以进行原始分析或孤立论证的语法范畴,句法论元的表征具有循环固有的特征,构式被用来明确范畴,范畴又可以明确其他的构式[7]。在Croft的句法表征模型中不存在句法关系,构式才是进行语法表征的基本单位,构式通过象征关系和语义相连接。Croft否定构式中各个成分之间的关系,只使用“角色”(role)这一概念来阐释构式与其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此外,Croft还认为构式具有语言特异性,没有任何两种语言具有完全相同的构式。Croft的激进构式语法是一种基于语言用法的自下而上和从繁从多的语法理论模型,语言使用和构式的输入频率受到重视。

从对认知语法主要理论模式的阐述不难发现,认知语法是对语法的本质和语法知识的全新认识,从认知视角下提出了与以往不同的语法分析思路。认知语法认为,语法也具有意义,语法和词汇两者的意义只是存在抽象程度上的区别,词汇和语法构成了一个规约化的象征单位的连续体,连续体中的构式只是存在复杂性和特殊性的区别,语法构式才是语法的基本单位。认知语法理论以意义为中心,以具有象征关系的语法构式为基本单位,以语法构式为研究内容,以语言使用为基础,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一致的、统一的和全面的解释,为英语语法教学提供了有益的解释。

3认知语法理论对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

长期以来,英语语法教学的费时低效一直受人诟病,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于语法的本质认识不清,语法理论体系对语法教学的指导不够深入,语法的实际运用效果较差。这些问题主要体现为,没有理清语言形式与语言意义的关系,没有认清语法和语法教学在二语习得的作用,传统的语法理论与语言使用之间存在差距,语法知识与语言运用并不吻合[8]。因此,先进的语法理论和语法教学体系是提高英语语法教学效果的关键。认知语法强调语法的象征性本质,更注重语法构式的意义,更能明晰语法教学中形式与意义、形式与形式及意义与意义之间的关系。此外,认知语法重视以说话人及实际使用的话语为中心,认知语法视角下的语法教学是一种用法的教学。认知语法的理论和应用对于英语语法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启发意义。

3.1坚持意义的中心性,形式与意义相结合

认知语法坚持认知语言学的体验认知观,把意义视为语言的核心,强调形式与意义的相结合,更重视语言的意义。词汇和语法都是有意义的语言单位,词汇和语法形成了一个位于符号单位集合中的连续体,语法也是有意义的,可以简化为形式与意义的配对。从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的角度来看,语言的意义性更具有说服力,英语语法教学要坚持意义的中心性,把语法的结构、形式和规则同意义结合起来,语法的意义性在英语语法教学中必须得到重视。

在语法教学中,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定语法结构的意义,分析语法结构的组成成分,识解词汇和语法的多方面意义。比如,理解动词learn和名词learner时,动词的意义识解突显过程,learn意义随着时间和空间关系而变化,名词的意义突显事物,learner能唤起与learn同样的概念语义,但learner突显的是learn投射的具体的人的概念,这里的语法格式“er”指某一类人,在语法教学中需要强调的是语法范畴和影响范畴成员的突显关系都是有意义的。英语语法教学要以意义为中心,将语法结构的形式与意义相结合,重视语法结构的意义识解。

3.2以构式为主要内容,基于有意义的语言用法

语言学习的最基本部分是对语言知识网络的概括过程,要在语言输入的基础上对形式和意义进行整体概括[9]。认知语法理论认为,构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语法的基本单位是语法构式,语法可以被视为形式和意义或功能的匹配单位,语法教学应该以构式为主要内容。在语法教学中,我们要有意识地向学生输入有意义地特定的形式和规则,帮助他们理解和习得语法构式[10]。例如,向学生展示类似“He sent a present to Mary” 和“He sent Mary a present”的句子,前一句是介词与格构式,强调的是物品present向目标Mary转移的路径,后一句是双及物构式,通过Mary 和 present 并置和线性关系强调Mary 对物品的所属。两句之间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其区别在于对相同的概念内容的不同识解。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将语法构式和基于用法的模型在语法教学中相互结合。在构式习得中,一些构式的具体实例在记忆中通过相似性和相异性的映射,从而构建起相关的语法构式。在教学中,语法构式不能自动地或无意识地被识别和习得,我们要有意识地输入一些具体的构式实例,帮助学生归纳、总结、概括和习得语法构式。同时,语法是一个规约化的知识清单,语法的常规单位是学习和教学的重点,而语法的常规单位是从大量的用法事件中抽象而来的。因此,英语语法教学要强调语法的用法基础,控制语言输入的频率,重视规约化的表达方式。

3.3改变语法教学观,构建认知语法教学体系

目前,大多数英语教师认识到语法和语法教学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性。然而,多数教师的语法认识、语法知识、教学方式都很陈旧,其根源在于教师的语法教学观念比较落后[11-12]。在英语语法教学课堂上,从教学大纲的构思到教学策略的制定再到教学活动的设计,教师的教学过程都会受到语法教学观念的影响。因此,教师应该认清语法和语法教学的本质,利用先进的语法理论和语法教学理论去认识和教授语法。

语法是语篇的、动态的,语法的结构和意义是有机统一的[13]。认知语法理论强调语法的象征性本质,以语言使用为基础,以语法构式的意义为中心,重视形式与意义的统一。这能够使教师和学生更清楚地认识到语法构式内外之间的语义关系,为利用词汇教学的方式进行语法教学提供了可能,也为认知语法教学模式和其他教学模式的融合提供了便利。因此,认知语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对英语语法教学更具有启示意义和实践意义。

4余论

加强语法教学应该从转变语法认识和语法教学观念入手。认知语法理论是对语法的全新认识,为传统语法教学的困境指明了新的取向。以往的语法教学单纯的注重形式或意义,没有正确处理好形式与意义的契合关系。认知语法理论以语言使用为基础,以语义为核心,把具有象征关系的语法构式作为语法的基本单位,为语法分析提供了概念语义的认知理据,更具有解释力和说服力,为英语语法教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英语教师应该更新自己的语法知识,改变自己的语法观念,积极构建认知语法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Langacker, R·W. Cognitive grammar as a basis for language instruction[A]. P·Robinson, N·C·Ellis.Hand book of cogntive lingnislics and second larguage quisition [C]. New York:Routledge,2008:66-68..

[2]De Knop S, De Rycker T. Cognitive approaches to pedagogical grammar-a volume in honour of René Dirven[Z].Berlin:Mouton De Gruyter, 2008.

[3]Langacker Ronald W. 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 [M].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4]高波,石敏.构式语法家族概览[J].外语学刊,2010(1):57-61.

[5]Goldberg, ADELE E. 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Z].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6]Goldberg, ADELE E. Constructions at work: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7]Croft W A. 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syntactic theory in typological perspective[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8]程晓堂.关于英语语法教学问题的思考[J].课程 教材 教法,2013(4):62-70.

[9]GOLDBERG A E, CASENHISER D M, SETHURAMAN N. Learning argument structure generalizations[J]. Cognitive Linguistics, 2004, 15(3): 289-316.

[10]Radden G Dirven. Cognitive English grammar[Z].Amstordam:John Benjamin publishing company,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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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胡建伟.认知语言学及认知语法对提高语法能力的诠释[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24(3):78-80, 97.

[13]戴炜栋,陈莉萍.二语语法教学理论综述[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37(2):92-99.

(责任编辑:郭万红)

收稿日期:2015-12-15

基金项目:高等学校省级一般教研项目 (2015jyxm258) 。

作者简介:余涛(1982-),女,安徽省凤阳县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英语应用语言学与外语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772(2016)03-0117-04

Insights of Cognitive Grammar Theory on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YU Tao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An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University,Fengyang 233100,China)

Abstract:Grammar theory is helpful for grammar teaching. The grammar teaching practice, which emphasizs the importance of form rather than meaning, guided by traditional grammar theory, fails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orm and meaning. Based on language usage, cognitive grammar theories start with the symbolic units and treat the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as the basic units, which unify both the form and the meaning. Cognitive grammar offers a more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explanation than traditional grammar theory, which provides beneficial enlightenments to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Key words:Cognitive grammar; Meaning;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 Pedagogical 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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